外交部回應:“孟晚舟哪項人權遭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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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中方說孟晚舟的人權遭到侵害,具體是哪項人權?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中加之間是有領事條約的,根據雙邊的領事條約規定,加拿大方麵在對孟晚舟女士實施拘押的第一時間,應該向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進行通報。但是很遺憾,我們並沒有第一時間從加拿大政府方麵得到這樣的通報。

陸慷表示,現在媒體上已經有一些披露和細節,孟女士在被拘押的過程中,包括對她采取的一些不人道措施,包括對她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障方麵的措施,根本就沒有到位。我們認為這是不人道的。

有外媒記者問加拿大駐華大使被召見幾次?“召見兩次,召見三次你覺得中間的區別在哪裏?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反問這名記者後表示,我可以告訴你的是,中國政府在掌握這個信息,了解到這個事的第一時間,就已經向加拿大方麵交涉了。這不僅是在北京,在加拿大,中國駐加使館也已經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了交涉。而且不止一次。

據《環球時報》9日消息,有外媒援引法庭記者的報道說,孟晚舟在法庭上身穿綠色上衣,未戴手銬,她似乎受到了人道的對待。然而這些不過是假象。

知情人士介紹,孟晚舟自12月1日被拘留,一直受到粗暴且有辱人格的對待。加警方將她在機場扣留帶到拘留所的路上,就給她戴了手銬,當晚按照程序帶她去醫院及回拘留所的路上也給她戴了手銬,而帶她從拘留所到法庭,以及庭審結束後去矯正中心途中,不僅給她帶了手銬,還對她上了腳鐐。

在未經審判定罪的情況下,給孟晚舟女士戴上適用於重刑犯人的刑具,直接將她作為重刑犯人對待,是對其基本人權的踐踏和對其人格的侮辱。

孟晚舟今年5月份做過去除甲狀腺的手術,且有高血壓,需要每天按時服藥。然而加拿大的拘留所沒有給予她目前身體狀況所需要的照顧。

報道問道,“現在加警方以如此不人道的方式對待孟晚舟女士,未加審判定罪就對她手銬腳鐐加身,尤其令高度關心此事的中國公眾難以置信。加拿大不是一個講法製、重人權的國家嗎?他們怎麽會幹出這種像是隻有野蠻國家才會有的行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