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羽凡被認定吸毒成癮 警方責令社區戒毒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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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2月4日),新京報記者獨家獲悉,歌手陳羽凡被石景山分局責令接受社區戒毒三年。據知情人透露,這意味著三年內,若陳羽凡不定期去社區進行尿檢和談話,或者在三年內複吸,將被執行強製戒毒。

  今日,新京報記者獨家獲悉的“社區戒毒決定書”顯示,查明陳濤(陳羽凡)於2018年11月24日零時許,在其家中以“燙吸”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的違法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決定責令違法行為人接受社區戒毒三年,從2018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16日。

  知情人告訴記者,根據禁毒法和新版的“吸毒成癮認定辦法”,要求對吸毒人員做毛發檢測,在毛發內如果查獲含有毒品成分,則認定為吸毒成癮。此次雖然是陳羽凡第一次被查獲吸毒,但根據上述處罰決定,陳羽凡是被認定為吸毒成癮人員。根據相關規定,他應該於決定書日期回到所在社區開展三年自願戒毒的活動。每個月定期到社區接受尿檢和談話,否則屬於“脫失”。“在社戒期間,如果再次因吸毒被查獲,則被認定吸毒成癮嚴重,麵臨強製隔離戒毒。”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陳羽凡,原名陳濤,1975年11月18日生於北京,中國內地組合羽·泉成員,音樂製作人。2018年11月28日下午,北京警方通報,2018年11月26日,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在北京市某小區抓獲2名涉毒違法人員陳某(男,43歲,歌手)和何某某(女,25歲,無業),現場起獲冰毒7.96克、大麻2.14克。 經尿檢,陳某呈冰毒類和大麻類陽性,何某某呈大麻類陽性。目前,陳某因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何某某因吸毒均被行政拘留。新京報記者從權威信源獲悉,陳某確係歌手陳羽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