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大代表性侵後的850天:“我們家都是無期”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2016年06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一名受害女孩坐在床邊。新京報記者曹曉波攝


原標題:被性侵後的850天

2018年秋,中俄邊境小城滿洲裏的草黃了。城區一幢居民樓五樓的窗外,白色風車在遠山上不停地轉。胡雲爸坐在客廳裏,在等四個和他命運相連的人。手裏的煙就要燃盡,他沒察覺。

下午2點,人來了。大家進門時或多或少皺著眉頭,有人擠個禮貌的笑容出來,有人點個頭算是回應,整個客廳都心事重重。他們不稱呼彼此的姓名,李莉家、吳月家、周暢家、林曉家足以標明他們的家長身份。

2016年5月,就在這個小城滿洲裏,13歲的初一女生胡雲企圖自殺。原因是被校園暴力團夥脅迫,一個月內被三名男子性侵六次,其中一名男子是52歲的原內蒙古滿洲裏市人大代表石學和。警方介入後,發現除胡雲外,還有另外四個初中女孩受害。

案件一年後判決,石學和犯強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兩名男子犯強奸罪,獲有期徒刑9年和5年;五名脅迫人犯組織賣淫罪,獲有期徒刑5年至15年。

申請抗訴、要求賠款、默默等待……2018年8月24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二審判決,駁回原告和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10月30日上午,胡雲爸的銀行卡裏收到32793元,這是案件發生近兩年半後,他第一次拿到賠償款。


胡雲爸記錄的賠償款,共81983元,由五名犯罪人共同承擔。10月30日收到第一筆錢,來自犯罪嫌疑人石學和。受訪者供圖


案件發生後的850天裏,他們中有人還在抵抗,有人別別扭扭地向前走,有人已不再有太多感覺。而這樁曾轟動一時的少女性侵案尚餘音未消。

(一)

胡雲又搬家了。

房東的兒子從南方回來收房,胡雲和父母從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區一座老居民樓搬到了另一座,這是她兩年內第三次搬家。

她實際不姓胡,父母強調保護隱私,把她化名胡雲。

新租的房子將近90平,空蕩蕩的沒有幾樣家具。老舊的沙發前沒有茶幾,來了客人,胡雲爸從陽台上拉過來一張掉了漆的四腳凳,把招呼喝茶的水杯放在上麵。房間裏也沒有電視,隻聽見掛鍾的秒針嘎達,嘎達。

15歲的胡雲躺在臥室床上,大部分時間弓著腰側躺,麵朝白牆。媽媽叫她起床,馬尾辮兒在腦後一動不動,不知睡著還是醒著。枕頭邊的烏龜玩偶,一直衝著門口的方向微笑,像代替她打招呼。


胡雲側躺在出租屋裏。受訪者供圖


“一天到晚我就幹坐著,抓耳撓腮。”胡雲爸最發愁的,就是女兒不說話了,“問十句答一句”。

出事前,2016年2月,胡雲到俄羅斯找爸爸團聚。除夕夜,胡雲端著iPad坐在電視機前,白襯衫的領口上,露出帶有達斡爾族血統的白皙臉龐。春晚主持人一聲口令,她開始在屏幕上狂點紅包雨。胡雲爸看她搶到一兩毛錢也嘎嘎樂,便用手機拍下這一幕。

小時候胡雲去學跳舞,胡雲爸扒著窗戶縫往裏瞧——拉丁舞的音樂一響,小胡雲穿著蓬蓬裙和白色舞鞋,跟著老師轉圈。

影集、獎狀、課外書……家裏的書架記錄著她跨越13年的成長歲月,從出生紀念冊開始,以封皮上印著TFBoys的日記本作為結束。她喜歡《城南舊事》裏英子的爸爸,“因為他教英子學會獨立”。小胡雲在讀書筆記裏寫道。


胡雲爸和胡雲。新京報記者陶若穀攝


7歲以後,父母常年到俄羅斯去做生意,她被寄養在一個遠房親戚家,父母每月支付1000元左右的酬勞。胡雲和媽媽提過,以前穿衣服喜歡淺色,到親戚家後隻能穿深色,因為淺色洗起來麻煩。

2016年5月10日,學校報案那天,胡雲爸還在與滿洲裏相隔6000公裏的裏海邊上種蔬菜大棚。幾天後,他趕回家時,胡雲正盤腿坐在沙發上。

沒哭,但臉上擠出一個他熟悉又不太熟悉的表情,“像不好意思做錯事了,但又不完全一樣。”要是從前,胡雲會第一時間挽住爸爸脖子,然後拆開旅行包,看帶了什麽好吃的,這次沒有。胡雲爸猜,女兒可能覺得丟人,擔心大人說她、罵她、收拾她。

學校老師告訴他,胡雲做完筆錄時說,“都說完了,我現在可以自殺了”。

那段時間,她一出門,就感到很多雙眼睛盯著自己。她在遺書裏寫,“我想處對象,因為我缺愛”。她還提到了爸爸,寫了兩遍“我很想你,不知什麽時候回來”。

“滿洲裏巴掌大的破地方,隻有沒發生的,沒有不知道的。” 胡雲媽說,為了逃避指指戳戳,他們兩年前搬家了,從滿洲裏搬到齊齊哈爾。

2016年6月末,夫妻倆曾帶著胡雲去北京、天津看病。媽媽不敢告訴她,以出門散心的名義,哄著瞞著。胡雲不知道坐飛機要去哪裏,拉杆箱裏隻裝了洗漱用品和幾件換洗衣衫。路上,一到人多的地方,她就攥緊媽媽的手,手心冒汗。

北京市垂楊柳醫院診斷,她的症狀為“創傷後應激障礙”、“亞木僵”。到其他醫院住院治療了一段不見好,父母又帶她去北戴河。


2016年06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一名受害女孩的精神病檢查病曆。圖片來自視覺中國


麵朝大海,她待在賓館不出屋,對所有的提議都說“不”。最後,媽媽問她,“咱不回滿洲裏了,回老家,行嗎?”她答,“行。”

那是父母印象中,胡雲最痛快的一次回答。

兩年多來,24小時監護女兒、伺候吃飯盥洗、沒話找話地跟她聊天,幾乎構成了胡雲媽的全部生活。由於整日緘默不語,胡雲被迫輟學。每天吃兩顆藥——勞拉西泮片和鹽酸舍曲林片,治療精神隱患,“給就吃,什麽也不問。”

手機上交給公安機關後,胡雲切斷了和外界的所有聯係。小白鞋擺在家門口,鞋底和鞋麵一樣白。搬到這棟老居民樓後,她沒再下過樓。偶爾拿起iPad玩切水果,水果們被她狠狠劃過的指尖攔腰斬斷,媽媽擔心地問,“這遊戲那麽好玩嗎?”她不吭聲,劃了一會兒才說,“嗯,好玩。”

胡雲說完,媽媽更擔心了。

“我媳婦頭發這一年掉的,都禿了,你看看。”胡雲爸扒拉兩下妻子脖子,示意讓她低頭,腦袋頂右邊稀楞楞地劃過幾根黑發,露出一塊拳頭大的頭皮。自去年的某一天開始,她瘋狂掉發,如今已接受了斑禿的現實,妝也不再化了。

“你還有什麽毛病,說呀!”在胡雲爸看來,妻子身體上的變化,是見證這次創傷的物證,他急著展示。

2018年9月5日,胡雲又是一整天沒說話。胡雲爸手機響了。一看來電顯示是法院,他壓低嗓門,到屋外樓道接聽。呼倫貝爾市中院負責青少年案件的工作人員說,高院的二審判決判決下來了,讓他去取判決書。

胡雲對身後正在發生的一切,一無所知。

(二)

性侵醜聞的曝光始於胡雲買安眠藥。

她問藥店,有沒有那種小狗吃了會死的藥,店員沒賣給她。2016年5月10日,陪她去藥店的同學把這件事告訴了班主任。老師問她怎麽回事,她講了被強迫“接活”的事。

胡雲把這些事寫在遺書裏。此前一個月,她認識了另一所學校的高中生徐某並發展成男女朋友。沒多久,和徐某同校的高中生王紅(中間人)就找到她說,“你現在關係很亂,讓你接一次活。”4月10日,她在王紅的強迫下“接活”,與“老姨”發生了性關係,那時她不知道誰是“老姨”。“我不得不去,不去她們就打我。”她寫道。


胡雲2016年5月書寫的“遺書”。新京報記者陶若穀攝


警方介入後,又依次發現了13歲的李莉、14歲的吳月和周暢、15歲的林曉。她們都舉報曾遭遇“老姨”性侵,“老姨”名叫石學和,是滿洲裏市人大代表,福潤興酒店法人代表的父親。被脅迫的性交易就發生在這家酒店的9層。

李莉見過王紅扇胡雲耳光,用腳踢肚子,打了有5分鍾,還對李莉說“你要不聽話,也和胡雲一樣。”在酒店房間裏,“老姨”揭開胡雲浴巾時,吳月被王紅脅迫,躲在廁所裏看守、收錢。

女孩們連續好幾天配合警方調查,直到涉案的八名犯罪人被全部揪出,這起令人瞠目的性侵未成年少女案才徹底浮出水麵。

警方調查發現,王紅和四名無業女性是“中間人”。她們通過陌陌、QQ等網絡聊天工具物色男子,推薦女孩,再用毆打、恐嚇等暴力手段強迫低年級女生提供性服務,並把已經受害的女生發展成下線,將“接活”的包袱轉嫁給更弱小的人。

警方向法庭公布的調查內容顯示,五名犯罪的“中間人”裏,有一至兩名最初也遭遇石學和的性侵。

石學和時年52歲,其家族在當地經營房地產和建築工程公司。另兩名罪犯是:34歲的趙洪波,曾在滿洲裏海關貨運列檢中心工作;42歲的常忠義,曾在中國銀行滿洲裏市分行工作。

一審開庭那天,胡雲爸第一次見到這三人。石學和戴著手銬走進法庭,穿白色圓領T恤,和女孩們描述的一樣,頭發向後梳。那張麵無表情的臉讓胡雲爸琢磨不透,“咱對他是恨之入骨,他對咱,不知道人家在想什麽。”

法庭上,三人都不承認犯罪。辯護律師稱,他們對女孩的真實年齡並不知情,隻承認發生過性關係,不承認強奸。

根據判決書中的警方記錄,超過兩人的口供印證,有兩名女孩與犯罪人發生關係時,是穿著校服去的。“中間人”趙豔的口供顯示,她與石學和聯係時,石提出“要年齡小的、學習好的、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不要”。

法院指定的精神病醫院為胡雲做了鑒定,結果顯示“緘默不語與被強迫性行為有直接因果關係”,但石學和的律師辯稱,“無法證明強迫行為與被告有關”。

2017年9月1日,內蒙古呼倫貝爾市中級法院做出判決,認定被告罪名成立。其中一條依據是:奸淫未滿十四周歲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對於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被害人,從其身體發育狀況、言談舉止、衣著特征、生活作息規律等觀察可能是幼女,而實施奸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

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胡雲因遭受嚴重精神損害,得到八萬餘元賠償,由五名犯罪人共同承擔。其餘四個女孩沒有得到賠償。

隨後,五家受害者家庭向檢察院提出,要求加重犯罪嫌疑人的刑期,要求百萬元以上的賠償款。抗訴申請沒有成功,但由於八名被告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階段。

他們從那天起,又開始了新一輪等待,等待省高院的判決結果。


2016年06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一名受害女孩家長去檢察院討個說法。


(三)

9月6日,接到呼倫貝爾中院電話的第二天,胡雲爸早上8點半就出門了。

大巴車穿過大興安嶺進入呼倫貝爾草原腹地。胡雲爸坐在第二排,宋小寶和小沈陽輪流出現在車頭的閉路電視,該笑的地方,揚聲喇叭很配合地傳出電音模擬的笑聲。胡雲爸一次也沒笑,不是不好笑,而是看過太多遍。

“這段路就這一個節目循環播放,過了海拉爾該演《成吉思汗》了。”胡雲爸的咖色公文包裏,裝著厚厚一摞文件。兩年裏,他一趟一趟去內蒙古,找公檢法,送材料取材料,問進展,已經不記得往返這條線路多少次。


胡雲爸從齊齊哈爾乘大巴去滿洲裏。新京報記者陶若穀攝


法院判決書第59頁寫著犯罪人趙洪波和常忠義的刑期:九年和五年。後麵跟著生效日期,“自2015年7月2日至……”胡雲爸指著數字“5”,按得指尖泛白,氣憤地說:“怎麽能從2015年算起呢?2016年才報案,這又平白無故提前一年?後年就放出來了!”

他的東北腔變得高亢,夾帶著髒字,“這樣的強奸犯判五年?咋判的?”他陪女兒去公安局指認常忠義時,胡雲說話聲小的可憐,警察把耳朵湊上去才聽得見。判決書記錄的口供顯示,與常忠義發生關係時,胡雲下身出血,有很強的疼痛感。

一審宣判後,胡雲爸申請抗訴要求加重三名男性犯罪人刑期,他還向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人大常委會提交了文字材料,抗議法院把日期搞錯了。一年之後,他收到了更正裁定書。

案發後,得知趙、常被取保候審,胡一剛找到檢察院問“為什麽放人?”他後來通過記者了解到,涉案的趙、常和“中間人”,均不承認雙方有交易;也沒有打鬥、精液等痕跡證據不足,滿洲裏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檢察官曾對記者說,“案子審查特別複雜。”

2016年七八月份,媒體介入後,胡雲家持續熱鬧了幾天。校方、法院、檢察院都曾登門拜訪,紛紛表達對案件的重視,還給幾個女孩指派了心理醫生。胡雲爸聽到很多“會公正判決、嚴懲罪犯”的話。趙、常二人也於7月2日被正式批捕,市政府給五個女孩每家補貼了三萬元。

但法庭上,他聽到被告律師這也不認,那也不認,氣得火大。一審判決前,他聯係法官聯係不上,擔心遭遇不公,在滿洲裏市中心最熱鬧的廣場跪下了。附近的居民見過他,看到地上白紙黑字寫著“嚴懲強奸犯”。


胡雲爸向記者展示兩年多積攢的上訴材料。新京報記者陶若穀攝


2018年8月27日,他又帶著胡雲坐了30個小時火車從齊齊哈爾到呼和浩特,找二審法官和檢察官,希望他們看看孩子目前的狀況。省高院門口,他沒見到想見的人,和法官通了一個2分鍾的電話,得到回複:案件正在審理中,判決結果以書麵的案卷材料為準。

大巴車抵達滿洲裏時天色已晚,邊境小城的街兩旁,洋蔥型圓頂和拱門尖頂的蘇式建築群錯落交織,亮起暖黃的燈光。

路過一座12層的酒店時,胡雲爸朝窗外一指,“喏,福潤興。”

(四)

滿洲裏的酒店一年隻熱鬧三個月,最熱的、草長得最高的三個月。

“福潤興”對外稱四星級,一位在這裏工作6年的員工說,酒店一直正常營業,一天也沒耽誤。停車位充足、視野好、熱水足。


福潤興酒店外景。新京報記者陶若穀攝


員工眼裏的石學和,是身家至少千萬級的大老板,對誰都挺友善,不會因為誰沒錢沒勢就看不起,完全沒想到他會幹出“這麽缺德的事”。

石學和住在城中心的一個普通小區,其中有幾棟樓是他的公司修建的,他就住在兩棟樓之間連廊搭建的房子裏。

這一年多,鮮有人再見到他的妻子和兒女,“這幾個窗戶一直黑著燈”。從前,他的妻子常去小區附近的浴池洗澡,洗一次十幾塊錢。一位搓澡師傅喊她“莊姐”,事件發生後,搓澡師隻見過她一次,她猜,“莊姐應該挺恨丈夫”。莊姐50來歲,是滿洲裏市世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她還是石學和任董事長的呼倫貝爾市呼倫湖建築安裝工程公司的監事。

2018年9月9日黃昏時分,莊姐沒有化妝,穿一件暗紅色針織外套離開家,鎖上屋門後,她上了一輛黑色奔馳GL係越野車。

石家在當地人眼裏,是“神龍見首不見尾的能耐人”。鄰居們對石學和的評價是和氣、低調,也有人覺得他倒黴。一名40多歲的男子稱石家兩夫妻年輕時從南方來到滿洲裏,從10個人的小包工隊幹起,有如今的成就不易。


石學和被捕前居住的地方。新京報記者陶若穀攝


兩年多來,被告席上的八人除在法庭上例行公事履行道歉環節外,沒有任何一人聯係過女孩們的家人表示歉意。

“你不願來,律師來也行。沒有,一次都沒有。”吳月媽想不明白。

吳月的代理律師塔拉說,二審不是家屬上訴,而是八名罪犯提出上訴,為自己做無罪和輕罪辯護,“能維持原判已經很不錯了”。

律師塔拉參與了從一審到二審全部的司法過程。她說,受害女孩和家庭實際承受的困難,從現有法律上來看是一個空白,“沒有人為此買單”。二審結果她並不意外,“對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範圍,法律條文有明確規定,隻包括已發生的醫藥費、誤工費等,未發生的費用和精神損失費均不包括在內。”

她說,“法官隻能依據現有的法律條文判決,也做了大量工作想要調解,但石學和的兒子不出錢,沒有辦法。”

賠償金問題,雙方在法庭調解下溝通過幾次。今天60萬,明天90萬,後天20萬……不管是胡雲爸還是吳月媽,賠償款對他們來說始終是一串數字。最後一次提到賠償是在二審法庭上,石學和的兒子提出,賠償胡雲家30萬,其他四家每家5萬。

對胡雲家要求的240萬和其他四家要求的160萬賠償款,二審判決指出,除一審判決中已判罰的醫院治療費、鑒定費和交通住宿費等8萬餘元外,其二次上訴提出的精神損失費、誤工費、轉學安家費等,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範圍,不予支持。

11月2日,內蒙古省高級法院宣教處一名於姓工作人員稱,如果是已經宣判的案件,一定是遵照正規程序作出的決定。

(五)

和胡雲一樣,吳月和李莉都是性侵案的受害人。

胡雲第一次被強迫“接活”那天,念初二的吳月跟著王紅在操場圍住胡雲,她被王紅威脅負責看守、收錢。胡雲被拽著頭發腦袋按到地上挨打時,李莉就在邊上看著。她聽到王紅一夥人說,“不聽話,就把你拉到紮區(紮賚諾爾區,滿洲裏城郊)洗頭房賣了。”

這一年多,吳月和李莉成了最好的朋友。她們原本不認識,五個女孩中隻有她倆去過法院。庭審期間,兩人在法庭隔壁房間並排坐著,對著牆上隻有圖像沒有聲音的閉路電視,看著大人們爭來辯去,心裏煩得要命。

吳月不想去,聽說要現場指認罪犯,硬著頭皮去了。她希望“那件事”迅速了結,再也不要有人再提。至於怎麽了結,“不要跟我說,那是大人的事。”

一年前,吳月第一次去桑拿屋洗澡。洗著洗著,她睡著了,睡得很沉。在這個封閉的、熱氣蒸騰、被暖黃色木板包裹的房間裏,她沒有再夢到逼她“接活”的王紅,沒有夢到挺著肚腩的“老姨”,沒有警察律師記者的喋喋不休,也沒有爸爸媽媽。

此前,她睡覺經常猛地一下睜眼,像課堂上偷著睡一樣。那段時間,父親脾氣一上來,就罵的難聽:“沒你這樣的女兒”、“你現在都不是小姑娘了”。吳月不吭聲,眼淚刷刷流。一次,她爬上五樓臥室的窗台,有了輕生的念頭。她想不開:“悔,悔不該認識那些人,把我帶到溝裏。煩,煩大人沒完沒了吵吵嚷嚷。可事情已經發生了,不能怨,也不能悔。”

母親左右為難,心裏覺得不是她的錯,但麵上也不敢維護她。看著女兒在屋裏哭,丈夫咆哮完也擦了兩把眼淚,“這個家怎麽變成這樣了?”

早晨起來,她看見吳月就著寫字台畫妝。雙頰抹上粉底,對著一塊小鏡子看了看,又畫上眼影,然後把長長的頭發紮起來,紮得很高,再係一根黃色發帶。吳月媽問她,“要出門哪?”她說,“不出”。

出門見誰,出門幹嘛,吳月媽現在格外警惕。今年8月份,母女倆剛為這事吵了一架。吳月的一個女朋友來家裏住了幾天,女孩剛談了男朋友,吳月媽讓她們少來往,“她爸媽沒在家,老跟她待著,萬一出事兒了呢?”

“出啥事兒啊,媽?”吳月媽不吭聲了,把到嘴邊的話又憋了回去。她知道,“那件事”就是一個機關,稍微沾邊兒的都不能提。

從走進桑拿屋那天起,吳月愛上了洗澡,能洗將近一個小時,她似乎找到了屬於自己的解壓方式。爸媽不在的時候,吳月打開電視機,在熱搜欄裏找劇看。《延禧攻略》是她覺得“史上最好看的一部”,看到魏瓔珞從底層一步步爬到高處,戰勝那些欺負過她的人翻身時,“老過癮了”。

李莉今年初中畢業了。中考8科一共考了305分,英語隻得了46。就在畢業前不久,李莉媽接到了學校電話,到學校時門口已經停著兩輛警車。

李莉又出事了。和上次又不一樣,這回李莉欺負了別人。

李莉媽帶著她給隔壁班的女孩道歉,那個女孩看到李莉直打怵,鑽到父母和警察身後。李莉恐嚇她,“不消停的話,晚上你回家可能就看不著你爸媽了。”

最近一年,李莉媽早已發現李莉不是從前那個說話軟綿綿的,早早起床朗讀英文的乖乖女了。性侵案發前,李莉上的是重點校,英語滿分120,總考110多。李莉媽請了司機接送上下學,一天四趟。回到家做完功課,兩人倚在沙發裏看蠟筆小新,體育課上要是多跑幾圈累了,女兒會撒嬌抱怨幾句。

性侵案發後,李莉媽聽到女兒和同學聊微信,語音裏冒出來誰和誰關係不睦,要她出麵。李莉媽見過幾個1米7多的女孩在家門口站著,她招呼女孩進來,李莉說不用,在那兒等著就行。

在原本為女兒設計的人生中,李莉會考上重點大學,考上公務員,再嫁一個好人家,一生平順。眼看李莉的性格180度扭轉,娟子心裏既傷心,又隱隱有些高興,“再也不用擔心她被欺負了”。

她反思過,若不是胡雲的一紙遺書扯出整個案件,李莉也可能從受害者變成施暴者,“下一個進去(公安局)的就是我們。”

(六)

2018年9月7日下午,當著我的麵,胡雲爸把其他四家人都約到胡雲姑姑家。

客廳有二三十平米大,窗戶朝南。2點鍾,李莉媽踩著約定的時間到了,坐在沙發正中間,其他三家姍姍來遲。胡雲爸最後坐下,坐在角落裏的小木凳上。


胡雲姑姑家客廳的窗外。新京報記者陶若穀攝


看場麵有點沉默,他又站起來,“現在記者來了,咱有啥說啥。”

吳月爸翹起二郎腿,清了清嗓子,率先控訴起孩子的成績:“一科才考12分,人家上學背書包,她上學拎個小挎包,跟逛街似的。”另一個爸爸馬上接話,“上學還不錯呢,我家那個說啥也不上了,咋整?”

一時間,屋裏全是嘴。每家都有一肚子苦水往外倒,也互相確認著兩年多來的記憶。

五家人從前不認識,案發後建立微信群。每次有進展結果時,就在群裏約好,一起去海拉爾,去呼和浩特。在傷害來襲的巨大漩渦裏,他們曾經是彼此間唯一的支撐。

隨著時間推移,他們雖為了同一目標,卻各有紛爭,每家都有自己的小算盤,彼此心照不宣。

周暢媽一收到二審判決書的電子版,立刻從微信裏刪了,怕閨女看見。兩個小時裏,她至少抽了六根煙。前一天晚上,知道記者要來,她抽煙抽到淩晨三點,睡不著。

案發後,她每晚給李莉媽發微信,問李莉怎麽樣了,安慰她。那時,李莉媽隻知道五個受害人中有兩個參與了脅迫,周暢參與得多,差點抓起來,因年齡不夠才沒定罪。一年半以後,她仔細看了判決書才知道,李莉出事那天,是被周暢在QQ上約去了北湖公園,發生了脅迫性交易。

找不到李莉的幾個小時裏,她曾收到一通電話和一條短信,一個女孩跟她說,“阿姨別著急,李莉一會兒就回家了。”

直到現在,她也不十分肯定那個給她打電話的人是誰。直覺告訴她,是周暢和吳月中的一個。

“不想問問嗎?”我說。

“不問。”李莉媽搖搖頭,“她(周暢媽)是想保住孩子,怕我再告她,我能理解。”

幾天前,法院給李莉媽打電話,讓她通知其他幾家去領二審判決書,她沒通知。看周暢媽掐了煙,急著要走,她過去打了個招呼。兩人已經一年多沒說話了,五家的微信群在半年前也已名存實亡。

送走客人後,胡雲家的客廳垃圾桶裏,多了幾十根煙頭。胡雲爸歎了口氣說,“各家有各家情況”。

他帶我去過吳月家。

看到吳月從臥室走出來,胡雲爸問她,其中一名涉案人是什麽職業。吳月沉下臉,快速回到房間從裏麵鎖上屋門。吳月媽坐在沙發上直皺眉頭,“你看他就這樣,說話深了淺了不知道,也不考慮孩子掛得住掛不住。”

和胡雲爸對犯罪人的恨相比,吳月媽更關心實際生活的補償,“老石家,要錢,能給不出來嗎?酒店、公司、房產那麽多呢!”胡雲爸立刻說,“要啥錢啊?你迷糊了吧?懵了?”

他的笑堆在眼角,試圖結束紛爭,讓五個家庭在外人麵前意見統一。

(七)

采訪快結束時,胡雲爸坐在木凳上,一隻手支起下巴。他突然問我:“這次報道,你標題打算怎麽起?”他記得兩年前,關於此案的報道刊發後,網絡媒體改了幾十個標題,傳得朋友圈到處都是。

“比如哪幾個標題?”我問。

“人大代表強奸幼女,拿60萬想私了;被人大代表強奸的幼女得病了。”他說。

“你覺得這些標題好?”我有點詫異。

“不是好,隻是刺激的標題才能引起關注。這是砢磣事兒,我是實在沒有辦法的辦法。”兩年前的報道《內蒙古4初中女生遭性侵,52歲市人大代表等8人被捕》,他沒發朋友圈,“不發,矛盾”。

以後胡雲有了微信,“看爸爸還發了這條,她咋想?”

但胡雲爸還是想討個說法,討個心理平衡,“必須嚴懲,再別有孩子像我家一樣”。他想所有人都知道,這五個家庭掰著手指頭一天天熬過的日子。他說,案子是判了,他們三個有期也好無期也罷,“我們家都是無期”。

“你就寫,被性侵後的8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