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追打範冰冰 再曝其新罪行涉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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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冰冰因涉嫌逃稅被罰巨款,但免於刑事責任,近日有網友拍到範冰冰在機場現身的視頻,疑似範冰冰已“平安落地”。但崔永元在10月17日的微博中,再次揭露範冰冰或涉嫌銷毀賬簿,涉嫌違反刑法。


崔永元再曝範冰冰涉嫌銷毀賬簿罪(圖源:VCG)

根據新華社10月4日消息,江蘇稅務發布對範冰冰陰陽合同的調查結果。信息中有談到在6月份為了為了抗拒調查,其經紀人穆某指使財務人員銷毀和隱匿財務賬簿,涉嫌刑法162條,目前此案已經在江蘇經偵的偵查之中。

崔永元在10月17日的貼文中對此解讀,文件中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隻涉及逃稅部分而已。對於刑法162條隱匿銷毀賬簿的犯罪,文件中的表述是對穆某等人采取強製措施,對於她是否涉嫌此條犯罪未做表態。

貼文強調,範冰冰涉嫌和其經紀人“共同犯罪”,並闡述了這一懷疑的理由。

貼文指,銷毀財務賬簿的行為是發生在6月份,這個時間點剛好是6月3日稅務總局督促江蘇稅務徹查的時間,也就是說這個時間是她最為緊張稅務問題的時間段。範冰冰因為“忙碌”而對此事不知情的借口說不過去。因為,再多的事也沒有這個重要,因此這件事她不知情顯然不現實。

貼文表示,公司的財務人員,都知道隱匿銷毀賬簿的法律風險很高。要冒險做此事,肯定有巨大的補償,如果範冰冰提供了補償,也就是金錢幫助,顯然涉嫌共同犯罪。

貼文提議,細查範冰冰及其親朋在5月份之後的財產去向,第二就是細查有關財務人員及其親朋在5月份之後的財產變動情況。隻要查到重合點,提供金錢幫助的鐵證就出來了。

文章表示,她對隱匿銷毀賬簿知情同意嫌疑極大。說明她既不知情或者知情不同意的理由確實還找不到。據此應對她展開刑事偵查。

文章最後強調,民眾與她無冤無仇,與其說民眾期待對她的刑事責任進行追究,不如說這是對法律能否公平適用的懷疑。她無罪民眾想要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有罪則需要證明違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