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冰冰或仍未平安著陸 或涉虛開發票最高可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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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冰冰10月15日在北京現身

引發娛樂圈地震的逃稅風波主角範冰冰在消失120多天後,15日首度在北京機場現身。不過大陸卻有媒體曝出範冰冰的新問題,指她名下的獨資公司為讓她的另一個公司少交稅,涉嫌虛開專用發票,遭罰6570萬元。如果按照中國法律,涉嫌虛開發票者,之前曾犯涉及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更可以判無期。

據蘋果日報16日報道,中國藝人範冰冰,被指涉及逃稅、避稅,向當局補交超過8.8億元人民幣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後,15日在北京露麵。

中國一個自稱是警界自媒體第一門戶的「藍襯衫們」發文指出,看當局對範冰冰的處罰結果,其中旗下公司涉嫌虛開發票一項,遭罰款6,570萬元,以此推算,她的公司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應該高達數億元。

江蘇省稅務局的網站顯示,範冰冰獨資經營的無錫美濤佳藝影視文化工作室,在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向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為範冰冰提供銀行賬戶收款,導致他人少繳稅款,被處罰款6,57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也是範冰冰名下的公司,她的持股量達70%,不但是第一大股東,也是企業法人。

據報道引述媒體消息說,在中國,虛開專用發票是嚴重罪行,根據中國最高檢、公安部發出《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在5,000元以上者,應予追究刑責。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虛開增值稅發票者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20萬元;如果涉及的數額巨大或犯案情節特別嚴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更規定,若果涉嫌虛開發票者,之前曾犯涉及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更可以判死刑。

蘋果日報/法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