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撈"武長順 曾是三八紅旗手的她送出60張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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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了一份《趙軍屹、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單位行賄二審刑事裁定書》。

  2014年7月2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稱,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這份裁定書披露,在武長順被調查之後,作為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趙軍屹還曾花費千萬“撈人”。

    取保候審期間曾逃脫


  趙軍屹出生於1963年,今年55歲,她是天津本地人,家住天津市河西區。

  在天津財經學院金融專業本科畢業後,趙軍屹被分配到外貿文體公司工作,後調入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此後下海經商,在1989年創立了天津塑力線纜集團。

  



  △趙軍屹(左二)

  除了是個商人,她還是天津市的政協委員、北辰區政協副主席和工商聯主席,曾榮獲中國企業改革十大傑出女性、全國巾幗建功標兵、共和國經濟建設功勳人物、 全國三八紅旗手、愛國華商和最具影響力企業家、天津市勞動模範、市“三八”紅旗手、市紅十字會博愛獎章等榮譽稱號。

  在武長順被調查之後,趙軍屹也是“幾進幾出”。

  2015年8月30日,因涉嫌犯單位行賄罪,趙軍屹被河北省南皮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不過,在2016年1月,她仍以北辰區政協副主席的身份出席了區政協召開的八屆十八次常委會議。

  2016年8月29日,趙軍屹被南皮縣人民檢察院監視居住。當年12月底,北辰區政協九屆第一次會議宣布,趙軍屹不再擔任區政協領導職務。第二年2月28日,她再次被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

  2017年5月27日,河南鄭州中院公開宣判武長順貪汙、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一案。一個月之後,趙軍屹第三次被取保候審,這次地點換到了河南,取保候審的單位是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

  在這次取保候審期間,趙軍屹脫逃了。同年9月8日,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在網上追逃,2018年1月30日她被抓獲。

   武長順的“外援”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發現,在一些活動中,武長順曾為趙軍屹站台。

  2013年10月21日,南瑞集團公司、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化天津分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在高壓超高壓電纜專用料、新材料研發等方麵開展跨地區、跨行業合作。參加簽字儀式的除了三個企業的負責人,還有時任天津市政協副主席武長順。

  在案法院認定的武長順犯罪事實中,武長順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專題)8440萬餘元。而《趙軍屹、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單位行賄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趙軍屹就是行賄者之一,共計向武長順行賄人民幣1503萬元。

  從2012年到2013年,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為解決該公司土地使用權被收回、瑞晟沅小額貸款公司被詐騙等事宜,時任該公司董事長的趙軍屹多次請托武長順提供幫助。2012年11月至2014年春節,趙軍屹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地,先後七次送給武長順銀行卡44張、存單43張,共計人民幣273萬元。

  政知君記得,在央視播出的電視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中篇《嚴防“燈下黑”》中,已落馬的天津市紀委信訪室原副主任劉忠如是武長順在紀委的“內鬼”,會將舉報信息泄露出來。

  趙軍屹則是武長順的“外援”,曾試圖花錢幫武長順逃避調查。

  2014年7月,趙軍屹獲知武長順被調查,在征得武長順同意後,為給他疏通關係,先後給予許某、韓某(均另案處理)銀行卡60張,共計人民幣1230萬元。

   行賄安監局長

  除了武長順,趙軍屹的行賄對象還有已經判刑的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

  2017年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楊棟梁受賄、貪汙一案。法院對楊棟梁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80萬元;以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

  



  在法院查明的事實中,2002年至2015年,楊棟梁先後擔任天津市副市長、天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天津陸軍預備役高炮師第一政委、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承攬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849萬餘元。

  趙軍屹行賄的時間就發生在楊棟梁任安監總局局長期間。

  2014年初,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為重新獲得國家電網招投標項目投標人資格,該公司董事長被告人趙軍屹請托時任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楊棟梁提供幫助。2014年3月至4月,趙軍屹先後2次在楊某辦公室送予其銀行卡6張,共計人民幣40萬元。

  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單位行賄罪分別判處被告單位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判處被告人趙軍屹有期徒刑三年。後趙軍屹不服上訴到鄭州中院。

  鄭州中院二審認為,天津塑力線纜集團有限公司及趙軍屹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單位行賄罪。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法院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