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前員工索賠1億 告發華為在美商業間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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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自雲頭條,宅客頻道編輯整理。

對於商業機密的保護,各大巨頭可謂是下了血本,比如昨天(7月11日)宅客頻道就報道了蘋果是如何大動幹戈地請 FBI 調查內鬼員工。(點這裏)

但巨頭們也許隻是明裏對竊取商業機密的行為深惡痛絕,暗裏卻要求自家員工去別的公司竊取商業機密!最近上演這一戲碼的是華為,不僅被自己的員工告上了法庭,還被索賠一億美元。



據雲頭條報道,Jesse Hong 自 2014 年起就擔任中國智能手機巨頭華為在聖克拉拉的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Futurewei Technologies)的軟件架構師,在職期間曾被華為派去刺探商業機密,在拒絕參與後,Hong 對華為從事的活動提出了擔憂,不料今年 3 月卻被解雇。

最近,他一紙訴狀將華為告上法庭,並要求華為拿出 1.05 億美元的損害賠償金。

據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的起訴書顯示,Hong 在訴訟中稱,在 2016 年,華為指使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兩名員工采用弄虛作假的手法,混入眾多電信公司出席的一年一度的“TIP峰會”(其中大多數是與華為競爭的初創公司),這次峰會在 Facebook 位於門洛帕克的總部召開。

之所以叫“混入”,是因為此前華為曾申請參加 Facebook 主辦的眾多美國公司出席的這次閉門會議,但被 Facebook 一口回絕,所以華為下令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理 Sean Chen 和另一名員工使用“掩護性的美國公司名稱”,“登記報名,並混入 Facebook 禁止華為參加的會場”。

Chen 和另外一名員工出席了 Facebook 峰會後,華為隨即製作了一份報告(報告附有華為競爭對手的計劃),將相關信息發回華為在中國的產品團隊。訴訟指控,另一名員工(訴訟中僅稱為“Sam”)還借助為美國公司提供谘詢服務的便利,獲取機密信息,並交給了華為。

Hong認為,竊取商業機密及/或將這類機密信息發回在中國的華為是非法行為,自己好言相勸卻被開除,所以怒而將前東家告上法庭。

其實,從2012年開始,華為在美國就麵臨麻煩,那年美國國會調查人員認定該公司對美國安全構成了威脅,華為的產品可能用於間諜活動,說華為“無視美國其他實體和公司的知識產權。”

值得一提的是,Facebook在6月份就承認與華為及其他公司共享用戶數據。事後華為表示,它從未收集過或存儲過Facebook用戶數據。

據悉,電信基礎設施項目(TIP)擁有500多家會員公司,它表示正在閱讀訴訟指控的內容,但不願就訴訟事項發表評論。

以下是訴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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