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法:酒駕毒駕者遣返!警察可無理由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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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駕毛病的,現在開始趕緊改掉,遣返真不是鬧著玩的。

近日,大麻合法化通過,杜魯多在昨日宣布,大麻合法將在10月17日正式成為法律。

很多華人都覺得,這事兒跟我沒關係,我又不吸大麻,隻要管好我孩子也別吸就行了。

但實際上,另一部和大麻合法化法案前後腳悄悄通過的法案,不僅影響每一個本地華人,並且影響巨大。

大麻合法化法案叫C-45,另一部應運而生的防止大麻帶來的負麵影響的法案叫C-46。

C-46中,加重了對不清醒駕駛(Impaired Driving)的處罰,而不清醒駕駛不光包括毒駕,還包括酒駕。



前陣子媒體報道稱,以後在加拿大酒駕可能要被取消身份並遣返,說的就是這個法案,隻不過那時候,該法案還沒有最終通過。

今天(6月21日)上午,C-46已經獲得兩院通過和皇室禦準,很快就將成為法律。



該法案中有兩項對華人影響巨大的內容。

第一個是將酒駕犯罪的最高刑期從5年提高至10年。在加拿大的移民法中,最高刑期達到10年的罪行,屬於“嚴重犯罪”,任何永久居民和非公民(包括留學生、工簽持有者、旅遊簽持有者),隻要被判“嚴重犯罪”,就會被取消身份,進而遣返。

現在,酒駕犯罪已經正式被歸類於“嚴重犯罪”,成為了所有移民萬萬碰不得的紅線。

因此,非公民在加拿大酒駕犯罪將麵臨最高10年監禁並被取消身份遣返並不是聳人聽聞。即使你是初犯,沒有對其他人造成人身傷害,也屬於“嚴重犯罪”,就無可避免地麵臨取消身份和遣返的命運。而對於公民來說,同樣的情況下,他們隻需要交個罰款就可以走人了。



另外一個對華人影響重大的改變是,C-46法案規定,今後,警察可以在沒有任何理由(without any reasonable suspicion)的情況下,在路上截停你,強製對你進行酒精檢測。

之前,法律規定警察必須要有合理的懷疑某人不清醒駕駛的理由,才能對其進行呼吸檢測。比如,發現司機駕駛異樣,聞到司機呼吸中有酒味,在司機的車內發現酒瓶,或是發現司機說話時吐字含糊、眼神渙散等。

C-46法案生效後,警察不再需要以上任何理由,便可以隨時隨地截停任意一名司機,對其進行呼吸檢測。



這一規定引發了不少爭議。來自犯罪律師協會的批評者怒斥,該規定是違反憲法的,並且可能會導致警察根據司機的膚色、種族進行歧視性、針對性的檢查。“這種規定最後一定會導致少數族裔或邊緣群體受害。”該協會稱。

該法案在辯論投票階段就備受爭議,有人認為,這是一條“歧視移民”的“遣返法案”。而其中警察可以無理由截停司機檢查這一條,更是引發不少人恐慌。

“這簡直荒謬。憑什麽沒有任何懷疑理由就能隨意在路上挑一個司機下手?把你截停,控製,然後在你還嘴辯解的時候揍你?”一名叫Mike Phillips的網友新聞下憤怒地評論。



C-46法案中,對於毒駕的處罰標準和強製檢測規定,將於今年夏天生效。而關於酒駕的最新處罰標準和強製檢測規定,則會在180天後生效。也就是說,接下來的半年內,你還不用擔心在路上會無緣無故被警察截停檢查酒精濃度。但是,到今年聖誕節的時候,開車出去玩可就得小心了。

注意,不配合檢測也會被認定為犯罪。所以,就算被無理由截停強製檢測,也不要表現出憤怒,一定要好好配合。



有酒駕習慣的,現在開始趕緊改掉吧。遣返這種事情不是鬧著玩的。尤其很多留學生聚餐時會喝點酒,一般也都直接開車回家了,以後千萬不能再這麽幹了。就算你對自己駕駛技術有200%的信心,覺得不會出事,別忘了警察可以沒有任何理由隨時在路上截停你,就算你一路都開得好好的。隻要警察檢測出你酒精超標,你就會立即受到指控,然後就是吃不了兜著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