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涉嫌持槍涉毒案預審 稱自己現在不能去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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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社3月23日報道,當地時間3月23日,中國脫口秀演員周立波涉嫌持槍涉毒案在紐約州長島拿騷縣法院進行預審。


2017年1月19日淩晨,周立波在長島萊亭頓駕車時被警察攔下。警方搜查車輛時發現手槍和毒品,立即逮捕了周立波和同車的唐爽。但檢方去年7月撤銷了對唐爽的所有指控。

23日控辯雙方在法庭上先後詢問了當晚攔停周立波車輛的警察利特瑞羅。公訴人詳細詢問了利特瑞羅當晚執法的前後經過。利特瑞羅稱,自己當晚和搭檔在海灣穀大道附近看到一輛黑色奔馳車的駕駛員開車時用右手舉著手機,於是駕警車跟隨。後發現該車忽快忽慢,利特瑞羅隨即打開警笛和警燈,奔馳車則立即靠路邊停車。

利特瑞羅說,奔馳車停下後,他的搭檔檢查周立波的駕照,自己持手電筒查看副駕駛情況。這時他注意到車後座有一個黑色背包和一個槍套,於是立即要求兩人下車接受搜身。利特瑞羅稱,之後自己問兩人是否可以搜查車輛和背包,由於周立波不懂英語,唐爽和周交談後兩人均做出點頭動作。利特瑞羅隨後在背包中搜出一把手槍、一個裝滿子彈的彈匣以及兩包疑似毒品的透明物質。

周立波的辯護律師斯卡林則詢問利特瑞羅,看到周立波車輛時能否確認其在打電話?跟隨周的過程中是否發現其有違法行為?他是否知道唐、周二人交談的內容?利特瑞羅回答稱,自己看到周立波“舉著手機”,但無法確定其正在打電話;跟隨過程中沒有發現周有違法行為;自己不知道二人談話內容。斯卡林隨後向法官提交了從電信服務商處獲得的周立波手機通話記錄,並表示還有一名證人,但當天無法出庭作證。法官與控辯雙方溝通後,宣布將於3月27日再次開庭。

開庭結束後,斯卡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提交給法官的通話記錄可以證明周立波被攔停時並沒有打電話;此外,警方找到的手槍上也沒有周立波的指紋。他此前曾向法官提出,警方攔停、搜查周立波車輛沒有合法理由,存在執法瑕疵。根據美國法律規定,若警方收集證據的程序不合法,該證據將作為非法證據被排除。

周立波當天同妻子身穿情侶裝現身法院。與前幾次出庭不同,周立波此次不再全程一語不發。盡管並未正麵回應記者提問,但他還是同記者有交談,並表示對此案自己“現在不能去攪局,也不想利用這個平台宣揚自己”。開庭前一天,周立波在微博發文,不僅否認檢方全部指控,更稱“自己整個事件中隻有冤屈,沒有過錯,更無罪行”。

2017年12月,大陪審團投票決定對周立波提起控訴,包括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非法持有火器罪、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七級非法持有被控物品罪以及違反紐約州車輛和交通法律罪共5項罪名。美國媒體報道稱,若其中最嚴重的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成立,周立波將麵臨3年半到15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