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十年司法數據告訴你 江歌案凶手為何難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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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在日留學生江歌被害一案即將在日本開庭。江歌母親再次前往日本,在誌願者協助下發起“請願判決陳世鋒死刑”的簽名活動。作為全球保留死刑的國家之一,日本對待死刑非常謹慎。在法庭給出最終判決前,我們可以先簡要了解日本的司法係統。

日本近10年執行57起死刑 超8成案件有2名及以上受害人

公開資料顯示,日本自1993年元月以來總共執行108起死刑,近十年行刑人數57人。


從判例來看,死刑判決有有考量“殺害者人數”的傾向,被殺害者在3人以上時,往往會適用死刑。對於被殺害者為兩人或以下的殺人及強盜殺人案件,最高裁判有的是死刑,有的判處無期懲役。

受害者為1人的情況下被執行死刑案子共9起,其中8起案件犯人多有其他犯罪前科,其中6人更是曾因殺人而服過刑。這種情況法院多會認定凶手無悔改之意一再作案,對社會具有危害,因而判處死刑。

唯一一起隻有單一受害者判死刑的案子發生在2007年的一起綁架殺人案中。被害者母親知道按日本司法慣例:隻有一名受害者凶手可能不會被判死刑,於是發起了全國簽名請求判處凶手死刑的活動,最終超過30萬日本民眾參與簽名。這些簽名後來被交給了法務大臣,同時嫌犯父親也請求法庭判處兒子死刑。最終鑒於罪犯綁架受害人後對其進行了虐待、並用棍棒虐殺,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對社會造成極大危害,三名凶手中的兩人被判死刑,其中一人已被行刑。

如果參考近10年案例,殺害江歌的凶手陳世鋒在既沒有犯罪前科,又不能認定對社會危害極大的情況下 ,很大可能不會被執行死刑。ADVERTISING

在日本,除了死刑判決非常謹慎,執行時間非常長。

近10年日本超7成死刑犯等待執行時間超過3年

死刑在判決後有漫長的上訴程序要完成,即便用盡所有上訴機會,還必須由法務大臣(法務相)簽署執行令後方可執行。而多數法務大臣因為個人信仰、對死刑的理解及當時政治狀況,多數法務大臣在任內不願意充當“劊子手”的角色,拒簽執行令並將其推給繼任者,從而導致日本國實際執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等待時間也非常長,甚至曾經出現過死刑犯老死獄中的狀況。 截至2015年1月,包括策劃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的麻原彰晃等超過100名死囚尚待處決。


回歸江歌遇害案,案件自發生以來一直受到了海內外華人廣泛關注,如今群眾嚴懲凶手的呼聲高漲的同時,也有人呼籲應該理性看待民意與司法的關係。縱觀以往案例,單從這起事件講,陳世鋒在日本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存在,但非常低。

就江歌被害來說,江歌母親的“請願“活動是日本法律之下的公民權利的行使。 江歌母親發起的《請求判決陳世峰死刑的簽名活動 》完全符合日本法律相關規定,是合理合法的訴求,而非利用輿論對日本司法進行施壓。網友也不必擔心輿論會對司法造成幹擾,因為“請願”之後,議會、政府、法院有責任依法接受,但沒有義務聽從。它更像是一位母親為了給女兒討回公道付出全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