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一本魔幻愛情小說《The Irresistible Urge to Fall for Your Enemy》我翻成《不可抗拒之歡喜冤家》。
書中的男主Osric是Fyren刺客教團的首席刺客,卻患了一種叫seith rot 的魔法衰竭症,後果是他的魔力乃至心智會遭受侵蝕,最終難逃教團毒手。而唯一能救他的人,卻是對立的Fairhrim治愈者教團中最頂尖的醫者,女主Aurienne。兩人在被迫合作中,上演了一出“情不自禁愛上敵手”的浪漫喜劇。小說Slow Burn(慢熱),從敵人到愛人,漸入佳境,讀來輕鬆活潑,機鋒十足,對話機智幽默,且充滿調情戲謔的場景,蠻有讀頭的。
我今天要寫的卻和故事內容無關,而是從書裏學到的一個新詞:Thin Place。因為是魔幻小說,類似《哈利波特》,裏麵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幻術魔功,場景變換也像孫悟空一下眨眼就能飛躍千裏。女主的教團受到脅迫,必須治好男主的病,才能自救。女主試圖用一種古法來醫治男主,而這個古法要求的治病地點必須是在每個月月圓之日的Thin Place。直譯是“薄處”,講不太通。
書中是這樣解釋"thin place"的:
“Thin places. Between places. Places where the stitches between our world and the Otherworld fray. Crossroads. Places at the edges of things. … And times at the edges, too. Dusk or dawn. Or moments between things – between the calm and the storm, between tidal shifts, between winter and spring. “
“薄處,一個介於兩界之間的地方,我們的世界與另一個世界的接縫開始鬆散的地方。十字路口,邊緣的所在。。。還有邊緣的時刻,黃昏或黎明。或者事與事之間的片刻,在平靜與風暴之間,在潮汐更替之間,在冬與春之間。”
多麽詩意的描寫,“薄處”(Thin Place),那是天地,人界與神秘世界之間的邊界變得稀薄,容易穿透的地方或時刻。 在那裏,天地交會, 天人相接和交融。
我們來體會一下那情那景:
“The sun hovered at the edge of the horizon and was, for a moment, both under it and over it, and, for a moment, it was neither day nor night. The earth tilted. The sun found its vanishing point… Above them hung the full moon – ghastly, beautiful, uplit by the dead sun. A solitary raven made an arcing trajectory across the sky.
“太陽懸在天地交匯處,刹那之間,它既在地平線之下,又在之上;那一刻,不是白晝,也不是黑夜。大地微微傾斜,太陽朝著那個點遁去。高空之上一輪滿月,如幽靈般美麗,已然隕落的太陽餘光從下而上拱托著它。一隻孤獨的渡鴉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
“Osric, under Fairhrim’s palm, stood motionless in this place between sea and earth and winter and spring and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and he hoped. A translucent cloud passed the moon; the landscape grew insubstantial and twinkled unsteadily between pearl and black. In the stillness, the pace of time felt altered. A minute passed like an hour. The horizon felt wider”
“在Fairhrim的掌下,Osric一動不動地佇立著 -- 在海與陸之間,在冬與春之間,在生與死之間,他盼望著。一縷半透明的雲飄過月亮。大地的景色變得虛幻,在珍珠色與漆黑之間忽明忽暗地閃爍。靜謐之中,時間的步伐仿佛被改變,一分鍾如同一個小時,地平線也似乎更加遼闊。”
寫得真過癮和透徹,我的心也和書中的景和人呼應起來。
那麽,此情此景此心境,我們是不是也曾經曆?或於登高望遠之地,或在遠足踏青,遠離喧囂鬧市之時?幾周前的一個周末,和朋友們一起去紐約Minnewaska State Park登山看湖。公園有兩個湖,一小一大,小的那一個就在公園入口處,近,人也多;另一個,要徒步幾個邁,翻過山頭,才看得見。當我們長途跋涉幾個小時,靜靜地湖水終於映入眼簾時,山水之間,隻有我們幾個人。天有點陰,湖水天色匯映成一片朦朧,我不由脫口而出:“Thin Place!”
在寫此文時,我也想到了耶穌的門徒彼得和記載在馬太福音17章耶穌變像(Transfiguration)的故事。那一天,耶穌帶著他喜愛的三個門徒彼得、雅各和約翰上山。在山頂,在他的門徒麵前,耶穌變了形象:他一襲白衣潔白發光,臉麵明亮如日頭。舊約中的先知摩西和以利亞一同顯現,與耶穌說話。彼得(在新約中,彼得一直是個豪爽魯莽講真話的漢子,被耶穌所喜愛,所以後來他成為教會的奠基人)在驚訝和恐懼中,又極想留住這神聖的時刻,就對耶穌說:“主啊,我們在這裏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話音未落,忽然有一朵雲彩遮蓋他們,雲中傳出聲音:“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這是神的國度突破時空的一瞬間,仿佛天堂的帷幕被掀開了,讓人得以窺見另一側的永恒。那一刻,在那座聖山上,天與地的界限仿佛消融了:門徒們看見了榮耀的基督在天上的形象,遇見了在天國裏的摩西和以利亞,還聽見了天父的聲音,那情那景,真是“thin place”了。彼得想在那裏搭棚,想必就是要留住那美好神聖的片刻,不願下山回到塵世之中吧。
說到塵世,那裏有沒有thin place呢?去年秋天,在紐約一年一度的Open House日(建築開放日),我走進了位於曼哈頓東29街的Church of the Transfiguration,中文翻成顯聖容堂,因為是在鬧市一隅,又稱街角小教堂(Little Church Around the Corner)。在曼哈頓的“鋼鐵森林”中,從喧囂的車水馬龍,人聲鼎沸中,推開厚重的木門,瞬間有一種“穿越感”,喧囂被擋在另一個世界, 時間的流動也慢了下來。外麵是分秒必爭的紐約時鍾,裏麵卻像進入了靜止的永恒。教堂高高的拱頂和彩色玻璃,像是通往另一個世界的橋梁和窗口。這裏是天與地的交匯處,是在人間高樓之間撕開的一道縫隙,有光透進來。我坐在長椅上,忽然覺得整個心靈都輕盈起來,所有雜念都被抽離。在那一刻,我仿佛明白彼得當年在變像山上想要搭帳篷留住瞬間永恒的心情。這裏就是塵世中的thin place了。
從形而上的角度來看,是不是我們每個基督徒的心裏也都有一個thin place呢?那是聖靈內住的地方,是我們和神相遇的私密空間。每當讀聖經入迷之時,便有一種無名的幸福感會溢滿胸口,那一刻,天空開了,所有世間困擾煩瑣,全都不重要了,我們被提到一個高處,與神相逢,天人合一;禱告時,我們像是在和最親近的阿爸天父訴說心事,分享苦樂,我們站在世界的邊緣,天父在那不可及的彼岸伸出手來,緊緊拉住我們,人神之間遙遠的鴻溝,因著神對我們的愛合攏了,祂的手成為我們在虛空中的支撐和通向天國永恒的道路。
最後附一張女兒男朋友在羅馬西斯廷教堂偷拍的米開朗基羅的著名天頂畫“創世”(Creation of Adam),左邊的亞當,手微微伸出,右邊的上帝,急切地向亞當伸出手去。兩隻手的指尖幾乎相觸,但那絲空隙卻無法逾越。。。今天,借著耶穌的十架救贖和神的愛(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我們的手和神的手握住了,在thin place。
這是我見過的最大的神跡,還有其他的。跟著神坐過山車,就有這樣的賞賜,就覺得值了。其實我也希望生活悠悠的,但是我和耶穌基督一起同工,他怎樣安排我就怎樣順服了。
我真懷疑過自己大概是比幹的後代,掏心剖腹,感染你也赤膽見真了,因為聖靈在我們中間做工。今天為神舉牌,上周有位姊妹出於誤解、出於愛真理的心對我很不客氣,這周見了溝通,她說了很多對不起,我們擁抱很多,太甜蜜了,聖靈就在神孩子們中間運行做和睦和平的工作。之前我覺得有不愉快不想去舉牌,但想到那裏神賜下很多神跡,又不舍。沒想到去了說開了大家喜樂異常,也看到每個人明顯地更加體恤他人,更加能和善地表達不同觀點。這周沒有什麽神跡,但是人心更像耶穌基督了,大家有了屬靈經驗的老練,魔鬼攪擾沒有得逞,一樣喜樂。
我近幾年很少參加教會,但有這樣美好的團契和同工,感恩。不久,會參加一個教會營會,希望耶穌基督同在,賜福大家都能豐豐富富!
Mary,謝謝你的坦誠,和我掏心剖腹。我也把我自己的一點看見和你分享:
1 教會裏確實和社會上一樣,有許多地方藏汙納垢,而且因為披了神聖的外衣,會更加地虛偽。許多基督徒也隻是換了一個舞台,唱著高調,行著一樣的事,甚至更不堪。隻要有人的地方,就會有黑暗,有罪惡。但神是好的,是無瑕疵的,所以我們眼睛盯著神就好。聖經裏最讓我感動的是哥林多前書13章的愛的真諦。要真正做到愛人如己,不計惡人的仇,我覺得是最難的。
2 聖經裏也教導我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我們基督徒要入世,但不要仿效世界的樣子。許多時候,沉默是金。聖經裏說,萬事都可行,但並非萬事都有益處。看個人的定力吧。我覺得對聖經的道理理解得越深,越是刀槍不入了。能夠多了解一些其它的文化宗教知識,未嚐不可。神不希望我們的眼光狹窄。多讀書,多看世界,才能對善惡和神的真道有更好的辨別能力。順便說一下,劉易斯的書我都喜歡的,特別是他的納尼亞傳奇,其實有聖經的影子在裏麵呢。
3 感謝你對我的褒獎,我隻是覺得神對我太好了,想盡我自己的力量,做一點事,讓大家看見神奇妙的作為。不期盼有人因此信主,隻願撒下福音的種子,如果多年以後,有人終成善果,那對我便是得益了。我也常對神說,我雖然有悟性,但敬虔不足,隻有繼續操練自己。
我也會寫一些其它的生活娛樂的文章,不然許多人就不讀我的文章了,哈哈!
這是我的個人屬靈經曆,並不是《聖經》真理,我隻是說說,絕無強推之意,供參考。比如劉易斯寫了很多魔法加聖經真理的書,我不那麽推崇,但是感覺他真理上的理解是好的------最終,審判我們的是上帝,我們盡管彼此相愛、彼此造就就好,真信徒之間的不同意見代表的是憑愛心說誠實話,是要造就彼此,但是切忌不可打著彼此造就的旗號,行好勝、紛爭或控製之實,這是血氣肉體重、愛往上爬的基督徒很容易犯的罪,在社會上這樣慣了,信了神後依然如此,沒有多少悔改。
你的文章都是領人歸主、傳福音的意思,並非講道,角度也好,能吸引喜歡文學、閱讀的人。你並沒有打著上帝的幌子推行自己的私貨,沒有像有些基督徒異端到不能提起善工或行善,否則就是靠自己得救,這些人在教會中很有舞台,他/她們的底色就是肉欲老我重和喜愛作惡取利,基本上有耶洗別的影子。新約明確寫著神召我們就是要我們行善、成聖潔、傳揚神的美德、榮耀他等等。這異端與善工或行善有仇,實際上是和上帝有仇,上帝不行善,哪有十架救恩?
耶穌基督自己不涉及政治,但是他在天上掌管政治,見《耶利米書》《以賽亞書》;保羅要我們尊重賞善罰惡的政府。最好是盡力與人和睦, 但是傳福音的盡力和睦,被傳的未必,否則就沒有殉道和受辱了。
我個人傳福音就是,一點私人 自己的東西都不能說,一說,就被魔鬼用來攪擾世人,就有麻煩,還在一邊變老一邊成長中。
謝謝菲兒的表揚。這篇文章收到三個點讚,我要飄起來了:)願神繼續祝福我,給我靈感,能寫出感動人的好文章。年輕時在中國我挺愛寫的,到了美國後,就再沒寫過,直到五月份去曼哈頓走了20邁,收獲滿滿,LD鼓勵我寫下來,這一發就不可收了。隻是覺得手生疏了,許多中文詞想不起來了。有菲兒在這裏鼓勵我,我就堅持下去。你的“書評活動”的帖子,我收藏了,慢慢讀大家的書評。謝謝菲兒把我的文章也收錄上去!
說到投稿,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政治不正確了,讀的是魔幻小說呀,至少我得把書的封麵隱去吧, 哈哈!
謝謝Mary的鼓勵!你分享的在山上時刻那說不清的噴湧的喜樂感恩體驗很感人。感覺你特別愛神,心地柔軟善良,神一定也喜悅你。願你常常喜樂,時時和神同行!神祝福你!
說到偶像巫術的東西,是不是魔幻小說也屬此範圍?我還是愛看呀,就像金庸的武俠小說,我也愛讀。求神帶領吧,不要讓我誤入歧途:)
同讚!很棒的分享,Thin Place讓我想到了聖經中的窄門。:)娜佳的這篇書評寫得真好,將聖經融會貫通其中,像一次靈性的遠足,從小說的幻想世界走入現實的山水,再進入聖經的神聖時刻,最後回到自己心靈的體驗,很是深刻,感人。既有文學的光彩,又有神學的深度。可以投稿海外校園或是使者雜誌。:)謝謝你真誠的分享。收藏到書評活動中去了,多謝!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25182/202412/28038.html
我的山上時刻較少,希望以後更多。平時是道理上明白得多,但喜樂不多。還會想自己的得失;山上時刻則是說不清的噴湧的喜樂感恩,道理還在,但是很多愛,沒有絲毫負麵的。
因為我之前拜過偶像,所以偶像教巫術的東西現在不碰,哈利波特都拜拜了。因為實踐中,這些東西靈裏會帶來攪擾。供參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具體情況,神按照個人的清醒帶領。
謝謝如斯前輩的留言,得到您的表揚,特別高興。這篇讀書筆記是挺用心寫的,我自己也很滿意。想了好幾個禮拜才動筆呢,然後有一天靈感就來了。在寫的時候,也有許多靈思不停地湧現出來,比如結尾,原來沒有想到過。也要感謝現在的電子書,讀時可以留下 bookmark,便於查詢和反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