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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之先生的大作。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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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之:對於祖國政治前途的呼籲

(2025-03-10 21:44:01) 下一個

                                 李英之:對於祖國政治前途的呼籲

                                        ——我們對於修改現行《憲法》的首要主張

     (按語  本文2018年元旦寫就,一直未能公開發表。數月前被一朋友短暫披露於網上。今擇此中共“兩會”期間,再次發布,向中共和全民喊話:中國現行《憲法》在法律方麵和社會公正方麵存在重大問題,應盡快修改現行《憲法》,推動全民修憲運動!李英之,03/11/2025)

         在今天這個地球上,沒有哪一個國家的政府是敢於公然反對民主的。即便他行著獨裁專製之實,他口頭上也說自己是要追求民主的。民主之於個人就是自主,自主與奴役正相反對。人是站立在大地上的,他有脊椎骨垂直於大地,他的意誌天經地義地應當是自主自由的。這是人作為宇宙之靈長、萬物之尺度的第一義。

       在今天這個地球上,任何一個國家的政治都應當依據於憲法,這也是毫無異議的;而憲法應當出自至少半數以上國民之意願,也就是說憲法依據的最基本原則是民主。

      中國共產黨在其不久前結束的十九大的《報告》中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製度的最大優勢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但是,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第二條這樣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這也是民主原則。依據這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重大的政治權力是應當出自具有選舉權的全國半數以上的公民授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重大的政治權力是什麽呢?就是執政黨在這個國家的執政權,就是現在正在中國執政的中共所握有的執政權。

      那麽現在中共在中國的執政權,半數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是如何授予的呢?1949年,中共以暴力獲得了執政權,我們也相信那時候中國大多數國民是支持中共的執政的。但是現在中共執政已經68年了,時間已經過去68年了,中共也說自己是執政黨而不是革命黨了。中共的執政合法性不應該再依靠暴力,而早應該出自全國擁有選舉權的、半數以上公民的和平的意願。

      中國應該向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學習,讓全民選一下,選一下中共的執政權。這才是真正落實現行《憲法》的第二條。

       現行《憲法》序言中說:“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現行《憲法》序言中還說:“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那麽,這個“領導”的“繼續”將會是多久呢?這個“領導”的“長期”將會是多久呢?至少已經幾十年了。如果現行《憲法》序言中這樣的規定一直不做修改,那麽這個“領導”的“繼續”和“長期”就會成為永續。在地球上所有的人心裏,這無論如何是不合理的,是說不過去的。不應該用憲法規定某個執政黨永續執政,不應該用憲法規定中共永遠在中國執政,執政權應該定期由全體國民直接選舉來決定和授予。這就是我們呼籲要修改現行《憲法》的第一條主張:把現行《憲法》序言中的“繼續”和“長期”等字樣進行修改或刪除,用定期的全民選舉來對執政黨的執政權進行授權。決定執政黨執政權這樣的最重大的政治權力不應該出自“人民代表”,而應當直接出自全體公民之投票選舉,全體國民的這個決定權不應當轉由“人民代表”行使。不要說中國人民還沒有這個認識水平,改革開放已40年了,大多數中國人看著全世界各國早已經看明白了這一點。

       我們呼籲自2018年開始著手準備,以3—5年為修憲準備期,在保全國家政治穩定的前提下,推動全國大選,以決定中共或我國其他政黨的執政權。以今天中國之現狀,我們估計大多數國人是支持中共執政的。但這一執政權應當由定期的依法的全民選舉來進行授予。

       讓全體中國人在中華大地上站直了,舉起自己的右手,對中國共產黨在中國的執政權進行投票,讓全民都知道中共的執政有多少得票率,要把中共的執政權的合法性落實了!經過這樣的選舉而執政的中共當然會自信滿滿,不用怕人妄議了。

這樣做,將是中國社會正義的一次大釋放!必然帶來整個中華民族精神的大解放、大煥發!一掃華夏數十年來之沉鬱。這是中華民族複興之路上必將要走的一步。

                                       李英之,2018年元旦,後有改

     (20193月按語:這篇修改現行憲法的呼籲文,我在2017年底已寫好,想趕在2018年元旦發布。對於發布,此前征求了幾個朋友的意見,但大多不同意吧。我一向主張,最終的抗爭與變革是在憲法的改變上。修改憲法本身是和平的事情。發布這樣的文字我當然有憂慮和顧忌,因為風險。終於沒有發。而等到2018年2月末,卻爆出中共和人大要修憲了!天下有嘩然。但終於造成另一種形勢:憲法往更左“修”了。我的這篇呼籲文是要往“右”修啊。如果之前發布了,就是對左“修”的一種阻擊啊。3月11日修憲投票表決前的3月9日,我有主題為“如此修憲,其程序涉嫌違憲,應延期投票表決”的帖文在網上發布,但行之不遠,傳之不廣。現在是2019年年初,發布本篇,是2018年版原文發布,未作更改,標題為後加的。而2018年3月修改憲法第一條中增加了新內容:“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根本特征”,我在本文中對《憲法》序言中的黨的“領導”的質疑,也適用於對2018年新修憲後《憲法》第一條中新增加的這一句中的黨的“領導”的質疑。李英之,2019年3月)

      (:直到今天,上文也未公開發布過。如果能在2018年元旦寫就時就發布,或能阻擊2018年3月的違憲的修憲?未來的發表,是告知民眾現行憲法應根本修改的一個充分的理據?我還是主張和平變革,即通過和平地根本修改現行憲法、全國各派政治力量共守新憲法來實現中國的偉大的民主變革——民族的百年夢想。和平地變革,是為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動蕩,減少對民族力量造成的損失。天佑我中華。英之,2020年3月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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