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小說
治愈心靈的歌聲
劍冰
小王失戀了。
四年的愛情賽跑,他最終還是沒能抱得美人歸。
失望、痛苦,自責、憤怒。不管是什麽理由,無論有多少借口,小王被他女友 (或者該說前女友) 拋棄,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都說‘強扭的瓜不甜’。小王也很明白這個道理。可就是沒法自己從痛苦中走出。
‘你何必呢 – 天涯何處無芳草。舊的不去新的不來。趕明兒給你介紹一個更好的!’又有朋友對他說。
他也知道,而且又何嚐不想再覓新歡?可小王的性格又偏偏非常執著。他倒不是非要漂亮的姑娘不可,但她必須要俱備一些吸引他的條件,或者與小王有著某些共同的興趣愛好;比如音樂。小王本人喜歡拉二胡。拉得還不錯。
就這樣大半年過去了。小王還是孑然一身,形單影隻。
突然有一天,他走過一個地方,聽到有人在唱歌。
小王像被魔法定住了似的,一下子怔住了:那嗓音,那歌喉,要說是天籟之聲還真絲毫不為過。
他循聲望去,不遠處,一位妙齡女郎正在引吭高歌,那份投入,那份陶醉,把小王聽得如癡如醉,似在仙境。
他大著膽子走近,仔細端詳著姑娘:按照現代人的標準,她實在不能算漂亮。小小的眼睛,單眼皮,扁平的鼻粱,大大的嘴巴倒是收放自如,把歌中的每一個字都準確地吐了出來。
一曲終了。小王忘情地為她鼓掌。
姑娘舉目四顧,但似乎看不到小王。
‘妳、妳看不見?’
‘嗯,小時候得過一場病,就雙目失明了……’原來姑娘說話的聲音也是那麽好聽、柔美。
小王情不自禁地過去扶她坐下:‘妳叫什麽名字?’
‘哦,我姓李,李佳音。’
‘妳好,妳好!’小王緊握著她的雙手:‘我姓王,王誌英。妳唱得太好了。我,我能經常來聽妳唱歌麽?……’
‘當然,非常歡迎。’
沒過多久,這世界上又多了一對新人。兩人一拉一唱,其樂無窮。
本小說純屬虛構。如有雷同,亦為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