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曉讀書,還抄書,並做筆記,用硬筆。寫得是簡體字,有些許舊體字的安靜。
不信“字如其人”,久矣!但看到能看一看的字,就會留意甚至記得,也久矣!留意覺曉的抄錄。
不覺得寫好中文字尤其的難,但這是對練過毛筆書法人說的。民國過來的識字人寫的硬筆字,自己看過的。沒有不耐看的。
《顧準日記》後麵,附有顧準的一些筆記影印。沒見到這筆記,顧準在心目裏,就是個說古希臘城邦製度說得特別有根有據的學人。見到他的筆記,像是路上碰到了真人。再去讀他的文章,多少有點當麵聽講座的感覺。
看到顧準字跡後,甚至會覺得,這樣的字跡寫出的東西,不耐讀才怪。
其實這是偏見。參加過民國檔案的編輯,其中之一的工作是抄它們。帳目,便條,公文,都有顧準字跡那樣的水準,比顧準寫得好的,多得是。
嶽母,民國時期畢業的大學生。她從小鄙視寫字,覺得字寫得再好,不過是個“簿記”。經過的老師也多批評她的字跡。嶽母的幾個兒女也認為母親的字寫得不好。當我看到時,好久也沒說,她的字其實是全家寫得最好的。最好的地方是有民國味,或者說有舊時書法的字味。
曾有公問,為什麽民國人寫的硬筆字就是.比解放後的人寫得好?得出的結論是,那時的人多練過毛筆書法,就是自己沒練過毛筆書法的,見到的也是練過毛筆書法人寫的硬筆字。這些人,手中的箋變了,但用慣的毛筆的筆法還殘留,毛筆書法寫出的字的結構還在遵循。這樣,就寫出了普遍都可以看一看的字跡。
解放後,社會太忙,哪顧得上字跡如何,字能寫得讓人認識就行。其實,這個風氣蠻擊中“字是用來寫的”靶心的。可惜的是,社會太忙,字跡越來越潦草。五零後六零後…. 的人下筆,常常寫神仙認不得的字跡。根本說不上筆法,結構也是想一出是一出。所以解放後,想寫好字,比舊時代想寫好書法,難多了。
見到覺曉的抄錄,留意地看。來猜猜她的寫字:
她親近的人裏麵,應當有民國時期的文化人。覺曉不見得有意的留意他們的字跡,但會在自己下筆時,會有意無意地想起它們。
覺曉並不知道,而且一直也不知道筆法為何?講究字的結構為何?但生長的文化氛圍和自己喜歡這個氛圍,使下筆時對字跡的審美往有文化上靠。
覺曉就這樣地寫,不覺得自己寫得好,也不覺得寫得孬,可就是敢把寫出來的亮出來,而且也不在意別人說好說孬。這樣倒好,得到了一份寫字的從容。覺曉的抄錄,正有這個特點,可以看一看,不可以再看一看。字跡和寫字的人,對此無所謂。
香蕉人喜歡紙質的書。曾隨他去一小鎮,三拐兩拐,拐進一書店,就知道他常來。書店不大,書架高低不一,分類的牌子往往做的別出心裁。各角落,一把很舊的椅子,供讀者坐的,放書放書包的,但沒看見人用。哪舍得呢?都很文物狀。幾個人在書架前站著翻書。香蕉人也在一處站住不動。最終,他買了好幾本書,付賬時,和店員聊,她剛到中年,青春的尾巴掃來掃去。聊得輕快,開心。店裏沒袋子這一說。付完錢,香蕉人把一摞書夾在肘圈。屋裏有不小的書架。香蕉人喜歡的時候,燈暗,窗明,鳥叫不時,間或雨滴,我在閱讀。說,紙書有很好的味道,書關起的“嘭”,好聽。
覺曉借書,細讀,抄錄,做眉批,是不是也如香蕉人呢?
敲字,是踐行別人設置好的字美感,寫秩序。手抄,則我的字我做主。其實是守舊,但有好看的人文氣。
我也抄錄,但用毛筆。寫毛筆字,太儀式感,抄抄,常會不去注意抄的是什麽,隻注意筆法和結構了。由這,自己看到點寫毛筆字的毛病的。也來猜猜隻用毛筆寫字的古時文化人。
在用筆寫文章前,有很長的學筆法,學結構的過程。這個過程並不單純。王獻之“寫盡三缸水,一點像羲之”的那一點還是王羲之路過見“我”少一點添上去的。親父子,三缸水的時間裏,也高低不言語一聲寫字的筆法要領。練毛筆字,其實就是使“少年老成”的過程。所以,中國留下的古文,沒有清純的。最小的文學“鵝鵝鵝,曲項向天歌”,也非常的“小大人”。
古文的通病,辭大於義。這和用毛筆書法有關係。能用毛筆寫文章,已然“老成”,頗會擺寫字人的架子。所以做起文章來,沒法不注重煉字煉句,至於真性情,心裏最想說的,往往被字給包裝得麵目全非。《古文觀止》裏有不少是書信,寫得讀起來覺得是一封百分百的家書,沒一封。宏大敘事,比比皆是;言過其實,隔幾句就碰上一次。這和用毛筆有關係。一寫毛筆字,不可能像寫硬筆字那樣心和筆直通車,心管都不會管筆往哪裏去,記下想的就行。回翻少年時記的日記,字寫寫就潦草難認。日記中也屢屢譴責自己字跡潦草,但好不了兩天,又潦草起來。寫字講筆法技術,注意字結構中看不中看,延及筆下寫的東西,有染上辭大於義的毛病有如胎記,作文的人左右不了。
一直有尺牘體毛筆字,即寫信體。晉代留下的字跡幾乎全是書信。明清時,很多人寫尺牘體。不大講究筆法細節,便捷易認是求。這其實是毛筆字由篆隸變為楷書後的字的原生態。僅管如此,尺牘體的寫毛筆字天生就有的“儀式”感,常常使字傷詞,詞傷義。
來句宏大敘事:毛筆字很傷中國文章。把毛筆字說成是中國文章的冤家,一點都不過份。
手邊有《三希堂法帖》,裏麵有曆代不少名人的字跡。會翻翻。說句不好聽的,滿卷矯情字,滿卷不實之辭。
覺曉當應不大讀這些個。這倒好,抄錄起來輕鬆,自在,也不妨得到點抄錄的小情調。
於寫字,得到這些,也就夠了。覺得。
我淘英文二手書,留意的是書頁是否有手寫,那些字,將來的人寫不出。
民國文人的字,如果書裏看到,是會留意一下。
魯迅的小楷與張愛玲的手寫字,真的好看。也隻是一個外行看的意思。
總之,我寫字也是過日子的樣子,小格局,小樂惠。
文學, 藝術, 讀書, 希望, 夢想, 不像空氣, 水和食物, 沒有了會死, 但卻是活著的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