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遠齋

曹炳建,河南大學國學研究所、河南大學文學院教授,中國古代小說與中國文化研究學者,《西遊記》研究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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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記》作者研究回眸及我見

(2018-07-16 21:20:03) 下一個

《西遊記》作者研究回眸及我見

曹  炳  建

 

    《西遊記》的作者問題,被稱為中國文化史上難解的斯芬克司之謎。其撲朔迷離,大起大落,在古代作家研究上確為罕見。適逢新世紀之初,對此一問題的回顧與探討,將有利於研究的健康發展。故略陳己見,以求教於同仁。

 

    現存所有的《西遊記》明代繁本刊本,全都沒有注明作者姓名。現存最早的繁本刊本世德堂本卷首,載有陳元之的《刊西遊記序》,其談到《西遊記》的作者時這樣說:“《西遊》一書,不知其何人所為,或曰出天潢何侯王之國,或曰出八公之徒;或曰出王自製。餘覽其意,近**滑稽之雄,卮言漫衍之為也。”可見,世德堂本刊刻時,作者已不可知,但與某王府有一定關係。

    然而,進入清代,所有的《西遊記》刊本又都明確說明為“長春真人邱處機”著。此舉今天看來雖然略顯荒謬,但也不是毫無緣由。金末元初,全真道士長春真人邱處機確曾應元太祖成吉思汗的召請,遠赴西域大雪山朝見成吉思汗。不過,邱處機本人並沒有寫過《西遊記》,倒是他的弟子李誌常記述此次行程,寫了《長春真人西遊記》一書。此後,元樗櫟道人秦誌安《金蓮正宗記》“長春邱真人”條,在曆敘邱處機的生平事跡後說:“所有歌詩雜說、書簡論議、直言語錄,曰《蟠溪集》、《鳴道集》、《西遊記》,近數千首,見行於世。”直接把《長春真人西遊記》置於邱處機名下,並徑稱之為《西遊記》。元人陶宗儀《輟耕錄》“邱處機”條亦有類似記載。清代初年,《西遊記》的評論者汪象旭即根據此類記載,將邱處機的大名冠於其所評點的《西遊證道書》卷首,並偽作(?)了元代詩人虞集所寫的序言。於是,此後便以訛傳訛,清代所有《西遊記》刊本,便都承襲了汪象旭的謬誤。

    其實,當時不少學者就從這種謬誤中看出了破綻。紀昀就認為,《西遊記》中“祭賽國之錦衣衛,朱紫國之司禮監,滅法國之東城兵馬司,唐太宗之大學士、翰林院、中書科,皆同明製”,故斷定“《西遊記》為明人依托無疑也”(《閱微草堂筆記》卷九,《如是我聞三》)。錢大昕則從《道藏》中抄出了《長春真人西遊記》,認定“村俗小說有《唐三藏西遊演義》,乃明人所作。蕭山毛大可據《輟耕錄》,以為出邱處機之手,真郢書燕說矣”(《潛研堂文集》卷二十九,《跋〈長春真人西遊記〉》)。淮安人吳玉*等人則發現,《淮安府誌·藝文誌一·淮賢文目》在淮安人吳承恩名下,有如下記載:“《射陽集》四卷□冊,《春秋列傳序》,《西遊記》。”同書《人物誌二·近代文苑》又記載曰:“吳承恩,性敏而多慧,博極群書,為詩文下筆立成,清雅流麗,有秦少遊之風。複善諧劇,所著雜記幾種,名震一時。”再加上《西遊記》中運用了不少淮安方言,因而,吳玉*、阮葵生、丁晏等人,便將吳承恩和小說《西遊記》聯係起來。至上世紀二、三十年代,又有魯迅、胡適、鄭振鐸等學者出,對《西遊記》的作者作進一步考證,肯定了吳承恩的著作權。自此以後,吳承恩說幾乎成為學術界的共識。

    但是,不同意見仍然存在。最早的不同觀點,是1933年俞平伯在《駁〈跋銷釋真空寶卷〉》[1]中提出的。此後,中國港台的張靜二、張易克、陳敦甫、陳誌濱,日本的小川環樹、太田辰夫、田中嚴、中野美代子,英國的杜德橋,美國的餘國藩等,都不同程度對吳承恩說提出懷疑[2]。新時期大陸學者對吳承恩著作權的懷疑,由章培恒先生首先發難,續有楊秉祺、陳君謀、金有景、張錦池、劉勇強、黃永年、李安綱、黃霖、孫國中等從不同角度深加探討[3](各家觀點出處見注。下引各家觀點僅以“×××語”出之)。綜合諸位先生懷疑吳承恩說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1、《淮安府誌》“既沒有說明吳承恩的《西遊記》是多少卷或多少回,又沒有說明這是一種什麽性質的著作”(章培恒語),因此,沒有充分證據證明吳承恩名下的《西遊記》就是通俗小說,而不是同名的遊記或地理類著作。

    2、“明清官修的地方誌都不收章回小說。《淮安府誌》著錄的《西遊記》必非章回小說”(楊秉祺語)。

    3、“清初黃虞稷所撰的《千頃堂書目》卷八史部地理類中”著錄有:“吳承恩《西遊記》。”可見吳著《西遊記》並非小說,“乃是一部通常意義上的遊記”。吳承恩曾有荊府紀善之補,“假如他寫一遊記性的作品,記述其赴任途中之所經曆,而名之為《西遊記》,那是毫無不合理之處的”(章培恒語)。

    4、雖然《淮安府誌》說吳承恩“複善諧劇”,《西遊記》又的確存在著不少詼諧筆墨,但僅僅由此把吳承恩和小說《西遊記》聯係起來,“正是犯了以局部代替全局的毛病”(章培恒語)。“所謂‘諧劇’,即是喜劇”,不能排除吳承恩是“戲曲作家的可能性”[4]。

    5、《西遊記》“多淮安方言”的說法“並不確切”,“作品的真正淮安方言,不是很多,而是很少”,“實是長江北部地區的方言與吳語方言並存”(章培恒語)。

    6、過去曾把吳承恩的《二郎搜山圖歌》、《禹鼎誌序》等作為吳承恩寫作《西遊記》的旁證,這些旁證“也都難以成立”(章培恒語)。

    7、百回本二十九回的回目是“脫難江流來國土,承恩八戒轉山林”,第七回和第九回又分別有“受*承恩在玉京”、“承恩的,袖蛇而走”等字樣。“如果吳承恩真是作者,何致在這裏用上‘承恩’二字,而且用在形象並不光輝的‘八戒’前麵”(黃永年語);“舊時文人,對名字很重視。這樣漫不經心地把自己的名字嵌入小說中,是否不近情理呢”(劉勇強語)。

    8、比較《吳承恩詩文集》與《西遊記》,有“七點”可以說明,二者的“思想和風格存在著明顯的不同”;世德堂本“若果真為吳承恩所撰,當屬天上人間奇跡中的奇跡”(張錦池語)。

    9、《西遊記》主旨在於敷演道家“金丹大道”。吳承恩是一介儒生,不懂“金丹大道”,不可能也沒有時間寫出這部“道書”來(李安綱語)。

    同時,有些學者還提出《西遊記》作者的其他種種說法,如許白雲說、華陽洞天主人說、陳元之說、李春芳說、唐新庵說等;亦有人仍堅持邱處機(或邱處機門人、史真人弟子)說[5]。但這些說法都缺乏令人信服的證據,姑錄以待考。

 

    與懷疑吳承恩說的同時,不少學者亦堅持吳承恩說。就筆者所知,這些學者主要有:蘇興、彭海、張宏梁、謝巍、劉懷玉、顏景常、楊子堅、鍾揚、陳澉、蔡鐵鷹、廉旭、張秉健、宋克夫、劉振農等[6](下引各家觀點亦僅以“×××語”出之)。其主要觀點如下:

    1、吳承恩《西遊記》不是地理類或遊記類著作,而是小說。其原因如下:

    其一,吳承恩一生除兩次北上京城謁選、一次赴浙江任“縣丞”外,餘無“西遊”的記載。吳氏雖然有荊府紀善之補,但其好友陳文燭和李維楨都是湖北人,卻沒有吳氏到湖北任職的片言隻語,因此,“吳承恩雖有荊府紀善的任命,卻沒有去荊府任職”(蘇興語),吳承恩“不具備創作遊記性質《西遊記》的基本條件”(廉旭語)。

    其二,天啟《淮安府誌》明確說明吳承恩“所著雜記幾種,名震一時”。如果他名下的《西遊記》是遊記或地理類著作,則此著作一定非常著名。然而時至今日,卻並未發現這一著作的任何刊本或抄本、稿本;遍查吳承恩詩文以及其親朋好友有關文字,亦未有吳氏寫有地理或遊記類著作的任何蛛絲馬跡。

    其三,吳承恩確曾到荊府赴任,“而去荊府偏偏有利於證成吳承恩是小說《西遊記》的作者”。吳承恩之赴荊府,與小說《西遊記》玉華州故事有直接聯係,並與世本陳《序》相吻合(蔡鐵鷹語)。《西遊記》所寫唐僧等於地靈縣被誣下獄的故事,與吳承恩任長興縣丞時因“‘貪髒’案而被牽連下獄,蒙受過不白之冤”有關(陳澉語)。

    其四,黃虞稷以個人之力,撰寫一部三十二卷的書目,不能完全排除其個別書籍並未親自寓目的可能和分類上的錯誤。著錄吳承恩《西遊記》於“史部,輿地類”,是黃虞稷“見書名想當然的誤載”(蘇興語)。經過對《千頃堂書目》進行研究,發現其確有“誤載”之處(謝巍語)。

    其五,《淮安府誌》收錄小說《西遊記》“是少有的破例”。“察這個‘破例’的因由,一仰於皇威,二賴於佛力”。《千頃堂書目》之前,《徐氏家藏書目》(又名《紅雨樓書目》)子部釋類著錄曰:“《神僧傳》九卷;《西遊記》二十卷。”將小說《西遊記》“附於”明成祖禦製《神僧傳》之後,“是把《西遊記》視為‘神僧’一傳的長篇 ”。“ 《千頃堂書目》承襲參考了《紅雨樓書目》”,但卻把《西遊記》歸入史部地理類,是“將《西遊記》當做《西域記》的派生物”(張秉健語)。

    其六,比較《西遊記》和《射陽先生存稿》,在“習慣用語、描述詞語、冷僻詞語”、“地名和人名”以及“生活體驗、生平經曆、複雜的思想狀況”等方麵,有“相同或相似”之處,《西遊記》“確乎為吳承恩寫定”(彭海、張宏梁語)。“吳承恩具備著《西遊記》的種種素質”,“《射陽先生存稿》隱藏著《西遊記》的靈魂與肢節 ”(鍾揚語)。《西遊記》的主旨“ 來源於明代心學思潮”,吳承恩“和心學人物有著較多的交往”,《吳承恩詩文集》表明,作者“在主觀上接受了心學思想”(宋克夫語)。

    其七,陳光蕊、無支祁、泗州大聖等故事都和淮安有聯係;隻有“淮安人才可能同時使用”《西遊記》中某些“特定的方言詞”(蔡鐵鷹語)。“《西遊記》中的飲食習俗淮海味很重。 淮海話區以外的作家寫不出《西遊記》 ”(顏景常語)。《西遊記》中所寫到的“蒲根菜”、“都土地廟”,都帶有“淮安地方特色”(劉懷玉語)。

    2、吳承恩的《西遊記》亦不可能是戲曲類著作。

    所謂“複善諧劇”的“諧劇”,“仍不宜作名詞’喜劇解。另外,在現存和吳承恩有關的文字資料中,難以找到作為戲曲家的吳承恩的一點蛛絲馬跡”(張秉健語)。筆者以為,中國封建時代的實際是,士大夫固然鄙視戲曲、小說等通俗文學,但戲曲畢竟和傳統音律有一定關係,文人士大夫創作和研究戲曲,並不被目為太傷大雅之事,親朋好友亦無庸諱言,自己也多在作品上留下大名。這查一查有關戲曲的目錄學著作即可知道。因此,吳承恩如果真的曾經創作過戲曲,決不會不見於記載。《淮安府誌》所謂“諧劇”,實際上是指的一種文學創作風格或手法,即陳元之《序》所謂的“**滑稽”、“卮言漫衍”,魯迅、胡適所謂“實不過是出於作者之遊戲”,當今學者所謂“遊戲之作”。因此,“善諧劇”作為吳承恩創作小說《西遊記》的旁證,還是應該成立的。

    3、《西遊記》更不是一部“道書”。

    此一問題,劉振農、宋謀?曾先後發表文章予以論辨[7]。劉振農先生並從吳承恩的著作中,找出不少證據說明,吳承恩“對佛道二教皆有相當的接觸了解,絕不缺乏寫《西遊記》材料準備”。筆者深表讚同。的確,《西遊記》中充滿了濃鬱的道教文化,如大量的丹道學名詞術語、詩詞歌訣、神秘數字和道教人物。弄清楚這些東西,對我們全麵理解《西遊記》將有巨大幫助。因此,李安綱先生在這方麵所做的研究工作,有些還是應該肯定的。但是,由此把《西遊記》視為丹道學著作,卻又是片麵的。顯然,如果不是對丹道學有深入研究,恐怕一般人很難從《西遊記》中悟出什麽“金丹大道”、“性命圭旨”和“人體科學”;如果已經深入研究了丹道學、氣功學,將其原理弄清楚了,則何用讀《西遊記》?這樣,不懂丹道學的人讀不懂《西遊記》,懂丹道學的又不用讀《西遊記》,則《西遊記》何為而作呢?

    因此,如果不去牽強附會、天馬行空般地解釋的話,表現在《西遊記》中的道教文化,都應該是當時一般士子所耳聞能詳的常識。在這種情況下,《西遊記》中出現一些道教內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退一步說,即使表現在《西遊記》中的丹道學知識非一般知識分子所能熟知,也不會像李安綱先生所說:“作者讀書得若幹年,揣摸領會得若幹年,有使教旨文學化的想法並將其形象化又得若幹年,動筆寫作需要若幹年,完成後修改更須若幹年。這六個若幹年,怕沒有半生甚至一生的時間,是做不到的。”因為據我所知,李安綱先生研究《西遊記》及道教和佛教文化,也隻不過十幾年的時間,卻已經研究得如此精深,並寫出了超出《西遊記》原本字數的學術著作,那麽,作為沐浴著佛、道文化的封建知識分子來說,吳承恩寫作《西遊記》,我想最多十年也就可以了。吳承恩並不是沒有寫作《西遊記》的宗教條件和時間。

    以上諸條,如果隻是一條兩條符合吳承恩,還可以說是偶然現象,如此眾多的證據都聚焦到吳承恩身上,就絕不是偶然的了。

 

    官修史書不收通俗小說是明清時期的慣例——這是懷疑吳承恩說的重要證據。惜乎上述各家,對這一問題並沒有能夠予以正麵回答,或回答並不圓滿。實際上,《西遊記》被收入《淮安府誌》,有著特殊的原因。

    如果仔細察考,我們便不難發現,天啟《淮安府誌》所載吳承恩的著作,即存在著可疑之處:其一,吳承恩的詩文集刻於萬曆十八年(1590)前後,題名為《射陽先生存稿》,而後出的天啟《淮安府誌》卻題其名為《射陽集》。其二,《春秋列傳序》本已在《射陽先生存稿》中,卻又單篇列出。其三,《西遊記》既沒有標明卷數,又沒有說明其性質。這些疑點可以證明,天啟《淮安府誌》在撰寫過程中,並沒有目驗過吳承恩的著作,隻是照抄前代有關“府誌”。查《明史·藝文誌》,曾為《射陽先生存稿》寫過序的陳文燭,曾撰寫過《淮安府誌》十六卷,惜乎未能保存下來。天啟《淮安府誌》很可能就是照抄陳文燭的《淮安府誌》。由此我們可知,在陳文燭寫作《淮安府誌》時,吳承恩還隻將自己的詩文集題名為《射陽集》,且《春秋列傳序》還沒有歸入其詩文集中。至於《西遊記》,陳文燭則含糊其辭,既不言明性質,又不言明卷數,顯然有難言之隱。就我個人推測,陳文燭應該是吳承恩親友中少數幾個知道吳承恩寫有小說《西遊記》的親友之一(詳見後)。又因為他本人對《西遊記》特感興趣,不忍其淹沒無聞,故含糊其辭,將小說《西遊記》寫入了他的《淮安府誌》中。此後天啟《淮安府誌》,便承繼了陳文燭的“錯誤”。

    其實, 陳文燭將吳承恩的小說《西遊記》收入正史,也不能完全算是“錯誤”,拿張秉健先生的話說,就是“仰賴佛力”,即由《西遊記》取經故事的宗教性質決定的。一般正史雖然不收通俗小說,但並不拒絕宗教類作品,這從曆來正史《藝文誌》多有“釋類”即可看出。 因而《紅雨樓書目》才明確將小說《西遊記》載於“子部,釋類”。大概正是出於宗教的考慮,陳文燭掂量再三,還是把吳承恩的小說《西遊記》寫入了自己所著的《淮安府誌》,但又未注明卷數和性質,既給後人留下了探討的空間,又避免了不必要的麻煩。如果以後陳文燭所撰《淮安府誌》有幸重見天日,當會證明吾言之不誣。

 

    翻看劉修業先生所輯《吳承恩詩文集》,其中一首五言古詩,題名《對酒》,頗為可疑。透過此詩,或可證實《西遊記》確為吳承恩所著。全詩如下:

    客心似空山,閑愁象雲集;前雲乍飛去,後已連翩入;回環杳無端,周旋巧乘隙。勞勞百年內,未省何時畢。聞古有杜康,偏工掃愁術。問愁何以掃?杯*能驅除。年時不能飲,對酒成長籲。剝琢聞叩門,良友時過餘。延之入密室,共展千年書。顧愁忽已失,花鳥同欣如。

    關於這首詩的寫作時間,未有確切記載。觀其內容,似應為作者晚年的作品。吳承恩晚年“家居在委巷中”(陳文燭《花草新編序》),“家甚貧,又老而無子”(鹹豐《淮安府誌》),其淒涼愁苦的確掃之不去。特別是詩中“勞勞百年內,未省何時畢”兩句,對前途是一種絕望的態度,既不象早年無病呻吟之作,也不象中年“誌丘壑” 時的作品。且據有關記載,吳承恩中年飲酒特盛,這首詩又說“年來不能飲”,可見不是青年和中年時的作品。

    由首句“客心似空山”來看,作者此時似應客遊在外。是短期客遊還是長期客遊,則不甚清楚。然而就在作者愁不可解之時,有良友造訪。從詩意來看,此一良友非同一般關係。筆者很懷疑,他就是作者的望年交陳文燭。陳文燭,字玉叔,湖北沔陽人,隆慶四年(1570)知淮安府時,便和吳承恩交往甚密,“時造其廬而訪焉 ”( 陳文燭:《花草新編序》)。 這“時造其廬而訪”一句,就恰如“良友時過餘”的注腳。陳文燭於萬曆二年(1574)轉四川學使,至萬曆六年(1578)再轉漕儲,回到淮安,繼續與吳承恩交往。因此,吳承恩晚年撰寫《西遊記》,他應該是最知情者。也正因為如此,在他撰寫《淮安府誌》時,才會含糊其辭地將《西遊記》載入其中,並為後來的天啟《淮安府誌》所本。

    特別是“延之入密室,共展千年書”兩句,最讓人懷疑。良友以讀書為樂,此文人雅事,何必多此一道——“延之入密室”而讀呢?詩中所謂的“千年書”,如果是前人典籍,在社會上流傳已廣,自不用延入密室而讀之。因此,這部書必然是作者自己的作品。

    在作者自己的作品中,能稱得上“千年書”的,一是《禹鼎誌》,——但此書作為一部誌怪小說,作者所作序文還存於其文集之中,自不用於密室讀之。同時,一部“微有鑒戒寓焉”(吳承恩:《禹鼎誌序》)的誌怪小說,也難以在一讀之下便掃去愁煩,而達到“同欣如”的高度境界。再一就是《西遊記》。明清士大夫輕視戲曲小說,特別是小說,所以,當時不少文人縱然寫作長篇小說,也多處於秘密狀態,少為外人所知,更不用說在作品上題上自己的大名了。清代吳敬梓《儒林外史》出,其友程晉芳便曾題詩曰:“外史紀儒林,刻畫何工妍。吾為斯人悲,竟以稗說傳。”[8]可見在明清時代,文人撰寫通俗小說,是大失身份之事。因此,陳文燭在《花草新編序》和《吳射陽先生存稿序》中,才沒有提到吳承恩寫有《西遊記》。正是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吳承恩和自己的知己良友共讀《西遊記》,才必須進入密室。同時,也隻有《西遊記》這部“近滑稽**之雄”、“善諧劇”的“遊戲之作”,才能使人在一讀之後,達到“同欣如”的高度境界。再,《西遊記》所寫,從孫悟空出世到其大鬧天宮五百年;悟空被壓於五行山下又五百年,合起來恰千餘年時間,正好與詩中“千年書”相呼應。

    封建時代士大夫們輕視戲曲小說,給文學史上留下多少難解之謎,給後人留下多少筆墨官司!在這種特殊情況下,肯定某位通俗小說作家就相當困難,證據也常顯乏力,而否定或懷疑者則常表現為鑿鑿有據。相形之下,小說《西遊記》的作者為吳承恩的證據,還是比較有說服力的。以上意見當否,敬請批評指正。

   

參考文獻:

    [1]《文學》,1933年創刊號。

    [2]因特殊原因,海外諸先生的有關文字本人未能全部寓目,故此處難以一一列出出處。然據李舜華《〈西遊記〉作者問題的回顧與反思》(載《古典文學知識》1999年第4期)稱:注[3]所列章培恒先生的兩篇文章,“可以說是對小說與吳承恩有聯係的證據較為係統的批駁”。 此說似可信。故下列各種觀點,除注明者外,均不及海外。

    [3]章培恒:《百回本〈西遊記〉是否吳承恩所作》,《社會科學戰線》1983年第4期;《再談百回本〈西遊記〉是否吳承恩所作》,《複旦學報》1986年第1期。楊秉祺:《章回小說〈西遊記〉疑非吳承恩作》,《內蒙古師大學報》 1985年第2期。 陳君謀:《百回本〈西遊記〉作者臆斷》,《蘇州大學學報》1990年第1期。張錦池:《論〈西遊記〉的著作權問題──兼說世德堂本的思想性質與楊本和朱本及〈吳承恩詩文集〉的不同》,《北方論叢》1991年第1-2期。劉勇強:《奇特的精神漫遊》,三聯書店1992年版。黃永年:《西遊記·前言》,見於中華書局    1993年版《西遊記》。李安綱:《吳承恩不是〈西遊記〉的作者》,《山西大學學報》 1995年第3期;《為什麽說吳承恩不是〈西遊記〉作者》,《西遊記文化學刊》,東方出版社1998年版。黃霖:《關於〈西遊記〉的作者和主要精神》,《複旦學報》 1998年第2期。孫國中:《〈西遊記〉的作者及其創作初探》,《運城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0年第1期。以上劉勇強、黃永年之文,本人未寓目,係據黃霖文章轉錄。

    [4](日)中野美代子:《吳承恩與邱處機──圍繞作者的誤解》,《西遊記文化學刊》(1),東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頁。

    [5]參閱吳聖昔《〈西遊記〉作者諸說追蹤和述錄》,《古典文學知識》2001年第6期(筆者係於《西遊記宮》網站得閱此文)。

    [6]蘇興:《也談百回本〈西遊記〉是否吳承恩所作》,《社會科學戰線》 1985年第1期。彭海、張宏梁:《吳承恩寫定百回本〈西遊記〉的語言標誌》,《貴州文史叢刊》 1985年第3期。謝巍:《百回本〈西遊記〉作者研究》,《中華文史論叢》1985年第4期。劉懷玉:《吳承恩作〈西遊記〉二證》,《東北師大學報》1986年第6期。顏景常:《從飲食習俗看〈西遊記〉的淮海色彩》,《淮陰師專學報》 1987年第1期。楊子堅:《吳承恩著〈西遊記〉詳證》,《南京大學學報》1987年第4期。鍾揚:《〈西遊記〉作者新證》,《安慶師範學院學報》 1989年第2期。陳澉:《吳承恩作〈西遊記〉的內證》,《北方論叢》1990年第2期。蔡鐵鷹:《關於百回本〈西遊記〉作者之爭的思考與辯證》,《明清小說研究》 1990年3-4期;《〈西遊記〉作者確為吳承恩》,《晉陽學刊》1997年第2期。廉旭:《〈百回本《西遊記》作者臆斷〉質疑》,《蘇州大學學報》 1991年第1期。張秉健:《一百回本〈西遊記〉作者辨證》,《中南民族學院學報》1993年第4期。宋克夫:《吳承恩與明代心學思潮及〈西遊記〉的著作權問題》,《湖北大學學報》1996年第1期。劉振農:《再論〈西遊記〉的作者與性質──兼評當前西遊研究中的一種“新說”》,《中國人民警官大學學報》1997年第1期。

    [7]宋謀瑒:《是奧義發明,還是老調重彈?──評李安綱教授的〈西遊記〉研究》,《山西師大學報》1997年第2期。劉振農之文見注[6]。

[8]程晉芳:《懷人詩》,轉錄自李漢秋《儒林外史研究資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9頁。

        (原載《遼寧師範大學學報》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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