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兩公民被中國執法機關扣了500天,加的總理卻拿不出強硬的措施解救,如果這兩個加公民的確在中國犯法,中國的司法係統應該依據中國法律允許這兩個加公民請律師,中國檢查院提起訴訟,公開公正審判,或者如果一時不能起訴也應該改為監視居住,而不是莫名其妙關500天,顯然中國的司法沒有依據中國法律來拘押這兩個加國公民,如果找不到證據就要放人; 相比之下,孟公主在加國還能住千萬豪宅,請頂尖的律師為她辯護。
加總理小土豆堅持原則方麵,遠不如從前的哈柏總理。
由此看歐洲國家像意大利,法國,德國在瘟疫責任追責及其他方麵也是足夠軟弱,這一點欣賞美國的議員,公理公道自在人心,依據良知和常識做事,不因為某國勢力大或者與某大國有利益關係而不敢指出其做法有不對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