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葦弘一

在大陸零零星星地讀過幾本書,到了海外,清虛時,聊聊敲敲鍵盤。
正文

墨爾本的鉤戈夫人:一段海外發生的中國式關係

(2018-09-22 09:33:39) 下一個

墨爾本的鉤戈夫人:一段海外發生的中國式關係

 

一、大風起於青萍之末

認識另一方是在1995年。那個時候都還是20歲上下,一個做著小醫生,一個做著小護士,各自有著自己已經開始的故事,也有點朦朧的感覺。終究,還是各自走了自己的路。

另一方去了獅城,然後來到墨爾本。

一晃就是15年。

2010年,另一方回到中國大陸,提出再次開始。

於是,就開始了,在中國大陸給另一方買了房。辦完手續的那天,另一方給自己的家人打電話,聽見電話裏說:“房產證隻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

想來,另一方和她的家人都是很在意這個事的。

另一方回到墨爾本,繼續發生的事很常規。一個人在大陸和墨爾本之間往返,另一方在墨爾本誕下嬰孩。

走到2015年,另一方在墨爾本換購了一套稍好的房子。這次,房子還是女方一個人的名字。關於這件事,沒有人提起,似乎順理成章,也似乎無關緊要。

大風起於青萍之末。

2017年初,另一方單獨布置了一個房間。再來墨爾本的時候,就各人睡一個房間。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似乎和普通人吵架的時候差不多。

當然,不一樣的是,澳大利亞的法律規定:分居12個月自動解除關係。

關於這條法律,也無人提起。隻是那個長居中國的,卻學過法律,也早早的就知道這一條了。

一年就這樣過去了。

春種而秋收,另一方提出分手。勒令那個往返的人離開住所,離開孩子。

法律規定:沒有人可以闖入一個女人和一個孩子的家。

往返的人沒有提出異議,畢竟,在那個2015年,他已經為自己準備下,風刀霜劍來臨時的藏身之所。如同一個將被老板開除的人,為自己準備一份過冬的食糧。

 

二、三觀不合

攤牌的時候到了。另一方找來三個異性朋友同談。

“你我三觀不合。大陸的房產都是你出的錢,就歸你。澳洲的東西都歸我,你出過的錢,就算給孩子的。孩子由我撫養。如果你同意,我就網上登記,很簡單。”

“OK”

......

然而,終究還是中國式的故事,不可能沒有幫忙與幫閑的人,不可能不走中國式的老路。

“澳洲的全部歸我,中國的房子也歸我!”

“在中國法院起訴,每月支付12000人民幣撫養費!”

“三個月隻許看小孩一次!”

 

三、這是陽謀、不是陰謀:

曾經在墨爾本,另一方當麵帶了一個異性回來做家務。

常住大陸的人,不太喜歡結識新人,更是一個心思縝密的人。這位異性不是在墨爾本結識的人中很熟悉的,卻被告知了一個重大的消息:“我在中國有很多私房錢!”

於是,多米諾骨牌開始了:

想必這位異性如獲至寶般的報告了這條消息;

另一方想必對這個信息來源堅信不疑;

這消息是私下說出來的,所有幫忙或幫閑的人,都會因為這消息難以獲得,而對其深信不疑。

於是,一場跨國尋寶的故事就此展開......

 

四、子幼而母壯

兵法有雲:攻其必救。

如果沒有周瑜醉酒,被偷看到的書,會讓曹操輕易相信嗎?

沒有私下的談話,沒有輕信於人的疏忽,說出去的話能讓人相信嗎?

當然,曹操對降官的不信任是前提,如同,一群貪婪成性的人對利益的嗜血是前提一樣。

 

何必如此?

子幼而母壯。

不以一事勞其心,必有一事惹其身。

有什麽人能比母親更好的照顧好幼童呢?

不可使其分心......

最能勞其心者,莫過於錢財。

 

很中國式的故事,結局還不知道......

但應該也很中國式。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峪峰 回複 悄悄話 已經一年了,墨爾本的人在中澳間用盡心思找尋著錢財的氣息,就要44了……
還有一年,一個45的人,無論如何都不那麽容易再放棄對孺子的唯一性了……
法律似乎也還要拖上一年、或者更久。
看來,寫下上麵這些文字時,訂下的45的目標,應該可以實現的。
人為財死 ,鳥為食亡,果然……
峪峰 回複 悄悄話 而那被追逐的錢財,卻像暖陽下的雪人,因為沒有及時的收藏而一點點的融化、崩塌。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