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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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二十六課:基督徒的契約(21:22-34)

(2017-11-17 09:40:45)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創世紀21:22-34

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3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25從前,亞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26亞比米勒說,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27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28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什麽意思呢?30他說,你要從我手裏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31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裏起了誓。32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感謝神的話語。首先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交叉結構。一、22-26,要約:介紹了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契約的緣起和理由。二、27-28,立約。這兩節經文記述了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的基本過程。三、39-34,履約這段經文實際上是解釋立約的意義以及雙方對契約的履行。其次,我們還可以將這段經文放在20-21整個篇章之中,看它在宏觀結構中的位置。一方麵,創世紀20-21是一個更大的交叉結構,其中20:1-18與21:22-34平行,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後者所說的“神的保佑”、“厚待”以及“羊和牛”等,都可以在前者中找到根據。另一方麵,創世紀21:1-21中的小樹、水井以及別是巴,都出現或解釋在了創世紀21:22-34中的。最後,我們要看見創世紀21:22-34與創世紀26:12-33之間的平行關係。後者進一步解釋了那年這場衝突的一些細節。第一、“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21:23)是指“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26:16);第二、“亞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21:25)是指“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仆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26:15,另參26:18);第三,“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21:22,32),後來發展為“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26:26),這顯示了以撒比亞伯拉罕更為強大。

至於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到底有什麽重要的神學意義,可謂一直眾說紛紜。顯而易見,並不存在已經達成一致的權威解釋。我們今天隻能從這樣一個角度來領受其中的真理:第一、基督徒情願與外邦人之間藉著契約處理衝突和危機;第二、基督徒變得非常強大的時候,我們應該仍然願意用契約而不是刀劍或罪解決傷害過我們的仇敵;第三、在我們變得強大的時候,我們寧願用吃虧的方式堅固與外邦人之間的互不侵犯條約。第四、我們比外邦人擁有更大的信守誓言或履約的意誌與能力。第五、藉著契約締造互不侵犯的和平環境。是為了將我們的生命用於崇拜上帝,傳講福音——締結社會契約是為了更好地信守與上帝的神聖契約。這其中也有上帝的憐憫——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應該先將基督分先給他們,給他們悔改的時間。這需要400年的時間。

聖經中主要有兩種契約,一方麵是上帝與選民神聖契約(舊約+新約);另一方麵是基督徒與外邦人之間的“社會契約”。聖靈並沒有對亞伯拉罕以及以撒與兩個亞比米勒立約作出評判。但根據整卷聖經的相關信息,我們可以有如下看見。首先,上帝自己是起誓的神(創世紀22:16,24:7, 26:3)。其次,先祖時代指著神起誓是亞伯拉罕時代人們處理衝突的常見作法(創世紀24:3,9,37;25:33;26:31;31:53;47:31;50:5-6,50:24-25)。再次,舊約聖經對選民起誓做了嚴格的限製,並嚴厲禁止起假誓(利未記5:4,6:3-5,19:12)。上帝嚴格限製基督徒和外邦人立約起誓的,免得這些約定成為捆綁我們的網羅。聖經中著名的案例就是基遍人有詭計與以色列人的立約(約書亞記9)。最後,主耶穌禁止了一切起誓(馬太福音5:33-37)。我們怎樣處理舊約和新約關於起誓問題上的張力呢?可以參考羅馬書8:3-4,“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隻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在基督道成肉身死而複活之前,神摩西選民依靠起誓和契約處理人際關係的危局。起誓是蒙昧無知時代的權宜之計。

但如今基督已經活畫在我們麵前,我們不是靠人的誓言,而是靠基督的話語和真理的聖靈生活在人間。換言之。我在基督裏根本不需要跟你起誓,你相信不相信有什麽關係呢?我隻是追求我所作的順服基督就行了,那就是討神喜悅的的良善與公義。這是基督徒的自由。但是又使徒所見證的,主耶穌的講論不是廢掉了律法,更是堅固了律法——基督徒的自由乃是真理裏麵得以自由。願契約所奠定的和平與得勝,願主耶穌基督裏的自由,與眾教會和我們同在。阿門。

一、要約(22-26)

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3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25從前,亞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26亞比米勒說,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1、那時(22-23)

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3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

創世紀21:22-26可以交叉結構如上。立約事件的緣起(22-23)與立約的實際理由(25-26)前後呼應,“當那時候”與“從前”之間也是平行的。另外請注意寄居(?????)這個概念,不僅出現在23節,也出現在34節。這意味著,創世紀21:22-34重點在講論亞伯拉罕在世界中的寄居生活極其生存智慧:以契約求和平。當那時候,???????? ??????,And it came to pass at that time,就在那個時候,就在這種情況下。這個時間條件很重要:以撒降生,一方麵顯示了上帝是亞伯拉罕的上帝;另一方麵,上帝的選民進一步進入了世界,祂將借此振動天地。以撒的降生如耶穌的降生,帶來了基拉爾全城的不安。如耶穌的降生,希律和耶路撒冷的人也都不安(馬太福音2:3)。但亞比米勒王比希律王要智慧,因為他是敬畏上帝的人,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基督的降生和教會的誕生,對該地掌權者和民族是一塊絆腳石(以賽亞書8:14-15;耶利米書6:21;以西結書3:20;羅馬書9:33,11:9;哥林多前書1:23;彼得前書2:8)。亞比米勒作出了正確的選擇。

國防部長也和他同在。非各這個名字很有意思:???????,意思是強壯,強大,強起來(21:32),他可能是兩朝元老或監國(26:26),也是兩國夢的化身。這是一個合成詞,由???? (嘴) and ???? (全部)組成,大意是“通吃”。????????????,the chief captain of his host;軍隊的首領。武裝司令願意放棄拳頭選擇契約文明,這一點並不令人震撼。亞米比勒帶著關羽隻是因為恐懼。無論如何感謝神,這個“吃貨”或“大嘴巴”麵對亞伯拉罕就和他的明君一起知道應該閉嘴了。當然,也不排除這種可能:亞比米勒帶著非各也有威脅的用意:你若不簽約,那麽殺無赦。無論如何,亞比米勒和他的軍隊不敢得罪上帝,他也得罪不起。這是聰明人,然而普天之下誰最愚蠢呢?希律被蟲子咬死了,希律後繼有人。不過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智慧。亞比米勒隻是願意藉著亞伯拉罕的立約保守自己遠離上帝的報複,但卻不願意自己真的歸信上帝,讓亞伯拉罕的上帝也成為自己的上帝。而且他也不認識上帝:你不犯罪得罪神,就可以避免上帝的烈怒,因為祂是公義和憐憫的神。

現在我們來看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雙方怎樣就共同感興趣的問題達成了協議。立約是亞比米勒提出來的。根據前車之鑒,是神將他逼到了談判桌上。首先,亞比米勒深知:“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 ??????? ?????? ????????????? ???????,God is with thee in all that thou doest:神與你同在,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神都與你同在。亞比米勒可能想起了上帝對亞伯拉罕那一切的保守:麵對法老,麵對四王五王,特別上帝保護撒拉生產以撒等神跡奇事。其次,亞比米勒的目的是要亞伯拉罕起誓,免得亞伯拉罕及其子孫仗神欺人。而且要求亞伯拉罕指著神起誓,亞比米勒相信亞伯拉罕真的信他的神。??????,to swear, adjure,to curse(24,31)。這個起誓包含著違約背誓必要遭遇懲罰的咒詛。這裏有一個副詞??????,here, there, now, hither,此時此地你就要起誓。再次,亞比米勒指著自己對亞伯拉罕的厚待(?????),為自己和這地(?????)求平安。換言之,他不僅愛護自己,也愛護這片他管理的土地,顧念子孫後代與黎民百姓。這是一位好王,與裸官之國斷子絕孫不怕洪水滔天之模式,形成鮮明的對比。敬畏耶和華的邦國有福了。

2、起誓(24)

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

在兩個不敬神的人之間是很難達成契約的。換言之,在無神論世界,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契約文明。但是不僅如此,契約成立更重要的條件是:強勢的一方也願意立約。否則契約也不成立。這是契約文明的兩個基本條件:雙方敬神,強者妥協。於是亞伯拉罕答應了亞比米勒的要求。????????? ????????? ??????? ???????????,And Abraham said, I will swear。亞伯拉罕起源起誓,也不願意恃強淩弱、趁機報仇。換言之,這是人類曆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時刻,當時亞伯拉罕在十字路口:當你變得強大的時候,當你之行上帝與你同在的時候,你出否會選擇征服這個手段。亞伯拉罕這一句“情願起誓”,為人類內戰史開辟了一個全新的方向。而背後真正的理由,應該是亞伯拉罕更知道祂所信的是誰,耶和華上帝不是巴力,那位神是真理與愛,但恨惡罪惡。不僅如此,這世界充滿了很多的戰爭,但不是每一場戰爭基督徒都是要打的;不是每一場“公義之戰”都是我們的戰爭。我們必須有所取舍,特別是分清主次。這一點可以參考路加福音13:1-5。主耶穌顯然認為彼拉多和耶路撒冷人是罪人,但祂接近著將悔改得救的道放在了第一位。亞伯拉罕也沒有投身征伐非利士人的不義,因為他有更重要的事。而福音大事才更可能見證愛神與愛人如己。因此,基督徒圍繞江歌-劉鑫事件以及XXX沒完沒了地激辯是無意義的,若無節製就會迷失在棄神恨人的罪中,且遠離大使命。這是我的立場:劉鑫不對,別再煩我。所謂如果是我我會如何,如果是耶穌祂會怎樣;這是假問題。她不是我,我不是神;而神掌權。與其圍觀不如傳道,這是門徒唯一不可推諉的天職。那麽如何才能避免戰爭及其擄掠?最好的辦法就是“我情願起誓”。宜將剩勇追窮寇,龍子龍孫萬劫不複。

3、從前(24-25)

25從前,亞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

26亞比米勒說,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

25-26應該是倒敘,聖靈借此來解釋亞比米勒要求立約的背景。實際上發生了一場衝突;一方麵,那事兒肯定是亞比米勒的人不義;另一方麵,亞伯拉罕也曾對此作出了強烈反應。25節第一句話是:????????? ????????? ???????????????,And Abraham reproved Abimelech。動詞?????在這裏用作完成時(?????????,Stem: Hiphil;Aspect: Perfect),基本含義是to prove, decide, judge, rebuke, reprove, correct, be right(20:16)。亞伯拉罕嚴厲責備過亞比米勒,這事讓亞比米勒“細思極恐”。亞伯拉罕對君王或掌權者的責備令人印象深刻,這是繼他攻擊四王並教訓所多瑪王比拉之後,再一次靠神勇敢地站在了世界之王麵前。亞伯拉罕沒有順服掌權者,一個重要的原因是,他自己和他的族人的生存已經受到的威脅。隻有敢於責備亞比米勒的基督徒,才配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衝突的原因是為一口井的爭奪,而井源在非利士地是至關重要的生存資源。挑起爭端的不是亞比米勒本人,而是他的奴仆(?????,slave, servant)。奴才總是比主子更凶殘。亞比米勒的奴仆是用非常粗暴的手段或盜賊霸占了那口水井:??????,to tear away, seize, plunder, tear off, pull off, rob, take away by force。創世紀31:31是這樣使用這個動詞的:“雅各回答拉班說,恐怕你把你的女兒從我奪去,所以我逃跑”。搶奪是神麵前的大罪(利未記6:4)。亞比米勒的暴民搶走了土地上最珍貴的水資源,而所采取的暴力手段,很有可能導致戰爭一觸即發。

但請再一次注意責備和論斷的不同,責備亞比米勒之後,亞伯拉罕要遠離戰爭,專心侍奉神。一方麵,亞伯拉罕“論斷”了亞比米勒。但另一方麵,亞伯拉罕沒有沉迷其中。

亞比米勒接到亞伯拉罕的“外交照會”之後不敢顯示自己的N個自信,反而是委曲求全地為自己開脫,甚至低三下四地為解釋自己的無辜。無論是根據間接經驗還是直接經驗,他都知道站在自己麵前的這位希伯來老頭兒是誰。“亞比米勒說,誰作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不知無罪,這就是亞比米勒的道理。那麽亞比米勒說的是事實嗎?這裏用連詞??並列了三個“不”(???),亞比米勒可以說不。首先,“誰作這事,我不知道”,??? ?????????? ??? ?????? ???????????? ??????,I wot not who hath done this thing。也許亞比米勒的確不知道誰作了這事。但是,作為君王他如果想知道還是可以知道的。甚至也不排除一種可能:這事他知道甚至是默許的。當然,我們無法做出決絕的判斷。不僅如此,現在你知道了,你是否對自己的奴仆做出了懲罰呢?這一點同樣可以存疑。其次,“你也沒有告訴我”。???????????? ?????????????? ????,neither didst thou tell me。這句話有點強詞奪理。最後,“今日我才聽見了”,????? ??????? ??? ??????????? ????????? ????????,neither yet heard I it, but to day。也沒有別人告訴我。總而言之,反正我沒有責任。“天之高,地之厚,君王之心也測不透”(箴言25:3)。絕對不承擔責任,這是別人的高級黑,據說這是一種統治藝術或政治策略。但是不相信真理的人卻相信硫磺與火,亞比米勒因為恐懼而不得不對亞伯拉罕的責備作出反應。所以我們說,上帝把掌權者逼上談判桌。

二、立約(27-32)

27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

二人就彼此立約。

28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

1、牛羊(27a)

這段經文也可以交叉如上,首尾呼應著“祭牲”這個概念(27a-28);中間聚焦雙方立約的行動(27b)。“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我願意將之理解為歸還了亞比米勒的厚待(20:14)。你如果要想與世人重建和平,就不要拿世界一針一線;更不要因為貪得無厭而留下後患。這是真的:接受罪人的厚待就意味著與那人處於潛在的戰爭狀態,這就是所謂大恩必將淪為大仇的原因。實際上亞伯拉罕曾經麵對所多瑪王的試探做過正確的反應,不要你的錢財(14:22-24)。主耶穌也這樣教導過:“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裏了。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裏出來”(馬太福音5:25)。但是亞伯拉罕麵對法老和亞比米勒因為撒拉的緣故的厚待,竟然全部接受了。即使上帝允許這場擄掠埃及人的行動,作為對亞伯拉罕的祝福和對世界之王的懲罰,但無論如何那也是一個男人的屈辱。但現在是“退貨”的時間;而悔改乃是重建和平(與神與人)的前提。當我錢放在那人的麵前,長冬結束了。我有理由懷疑:正是因為亞伯拉罕拿走了亞比米勒的牛羊和仆婢以及地土,亞比米勒的人才覺得自己的鐵道遊擊隊的填井行動是忠君愛國的正義之舉。另外,牛羊的獻上可以平行利未記3:1-17中的平安祭條例,其中利未記3:1-5是牛祭,6-17是羊祭。創世紀21:27-32可以視為獻祭禮儀的預表。???? ???????,sheep and oxen。不僅如此,亞伯拉罕的獻祭與亞伯的獻祭也是平行的(創世紀4:2,4;21:28)。

2、代贖(27b)

現在我們來認識立約這個概念:???????????? ????????? ????????,and both of them made a covenant。形容詞或名詞????????的基本含義是2,可以翻作雙方。雙方存在並且雙方自願。借此我們可以將契約社會與專橫社會區別出來。動詞??????的含義我們討論過,原意就是“切割”(to cut, cut off, cut down, cut off a body part, cut out, eliminate, kill, cut a covenant;15:18):切割或殺死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被切割和殺死(創世紀9:11,17:14)。契約的目的是借此避免相殺和死亡。名詞???????(約)已經出現在創世紀6:18,9:9,9:11,9:12,9:13,9:15,9:16,9:17,14:13,15:18,17:2,17:4,17:7,17:9,17:10,17:11,17:13,17:14,17:19,17:21。大致涉及彩虹之約、割禮之約與後裔之約。沒有人願意在罪惡和危機中承擔責任,畏罪逃逸是無神論世界普遍的自衛反應模式。但如過沒有立約代贖的文明,戰爭不可避免。沒有代贖的牛羊,契約不過是一紙空文。換句話說,和平需要又人付出代價,如不不是人的生命成為炮灰,就需要牛羊替代人成為犧牲。在人間,必須有誰成為爭戰的祭物,但那犧牲品根本不能承受罪與義、生與死的重擔和責任。感謝上帝,聖經開辟了另外一個方向,讓我們看見天開了。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我就是羊的門。此門在贖罪祭,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在這裏贖罪祭表現為羊牛等祭物。而根據利未記和希伯來書,我們知道這些獻祭都是預表基督的。祂才是中保與和平的君,祂是我們的新約。

3、羊羔(28)

根據原文,亞伯拉罕是否是從上述的羊(????)群中揀選出七隻母羊羔是有爭論的。如果是,可能意味著這七隻羊羔返回亞伯拉罕;如果否,可能意味著在歸還亞比米勒牛羊的基礎上,再加上七隻羊羔。我傾向於後者(30)如果說交還牛羊是悔改,那麽將七隻母羊羔獻上,則是加倍的補償,是恩典。動詞?????的基本含義是to stand, take one's stand, stand upright, be set (over), establish(29)。它實際上在告訴我們亞伯拉罕在預備一場嚴肅的禮儀。而這個動詞第一次出現在創世紀18:2,“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麵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七隻羊羔應該是被放在了對麵的高處。最後這個詞組???????????應該是指這7七隻羊羔是單獨挑選出來放在另外一處。名詞?????????的基本含義是ewe-lamb, lamb(利未記14:10;民數記6:14;撒母耳記下12:3-4,6)。這個名詞在舊約中隻出現8次,除了這裏的3次以及利未記民數記各一次,另外3次都在撒母耳記下12那個家喻戶曉的故事中:“”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裏,對他說,在一座城裏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2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3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裏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像亞伯一樣,為了和平,亞伯拉罕獻上的最好的祭物。如果基督徒不首先做出真正的犧牲,立約與和平是不可能的。這是上帝獻上愛子成就和平的預表。

三、履約(29-34

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什麽意思呢?30他說,你要從我手裏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31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裏起了誓。32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

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1、這口井(29-30)

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什麽意思呢?30他說,你要從我手裏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

創世紀21:22-34這是一個環環相扣的結構,或者說,21-26與29-34是兩個平行的交叉結構。請注意22與31的平行。立約是為了履行,但人靠自己不能履約,因此需要證據。亞比米勒不明白這是什麽意思。正如人若沒有聖靈的感動不可能稱耶穌是主,也不可能明白十字架的真理。??? ??????,What these,這是什麽,這是什麽意思。亞伯拉罕說它們是“我挖這口井的證據”。亞伯拉罕將這七隻羊羔定義為“證據”:?????,testimony, witness(31:52)。這是“約”的另外一種表達方式(testament)。動詞挖(?????)在這裏是完成時。亞伯拉罕的用意可能是這樣:將牛群羊群交給亞比米勒;同時揀選七隻羊羔作為這些犧牲的代表,用以換取自己挖井的權利。亞伯拉罕無論怎樣舍己、忍讓、吃虧,但在挖井或這口井的原則問題上,不能讓步,反要堅持。因為放棄這口井或水源,就等於放棄了在應許之地寄居的可能,就等於放棄了福音使命,甚至放棄了基督和教會。所以無論付出怎樣的代價,“不能停止聚會”。用新約的語言說就是:“這樣,你們無論什麽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33)。

建議大家討論路加福音14:25-35與創世紀21:22-34之間的平行關係:“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26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8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29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30說,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31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32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33這樣,你們無論什麽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4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什麽叫它再鹹呢?35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隻好丟在外麵。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才井關乎上帝的應許、亞伯拉罕的寄居使命以及對他後裔和萬民的祝福。甚至你要放棄的不僅是財富,還有與外邦人沒完沒了得不償失的爭戰。而且一切放棄,都是為了更多地得著基督,真正作祂的門徒。

2、別是巴(31-32a)

31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

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裏起了誓。

32a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

這兩節解經文可以交叉結構:別是巴首尾呼應圍繞著二人立約。亞伯拉罕為這井命名,這個名字也成了那個地方的名字。命名是為了讓人記憶。起初伊甸園首先命名了四條大河;後來聖餐中主耶穌囑咐門徒“你們要如此行,為的的是紀念我”。是亞伯拉罕為這地命名,而不是亞比米勒。這似乎也說明,這場立約對亞伯拉罕更為重要,而對亞比米勒而言,隻是權宜之計。但亞伯拉罕命名該地,也是要不斷提醒世人和亞比米勒:不要忘記,這是七羊之誓的標的,這井及其周邊地區已經屬於了亞伯拉罕:“所羅門在世的日子,從但到別是巴的猶大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安然居住”(列王記上4:25)。“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  ??????,我們已經認識了這個名字(21:14)。請注意別是巴在21章的3次出現(14,31,32,33)。夏甲母子得救的別是巴,就是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立約的別是巴。很有可能,這井就是天使指示給夏甲的那井(21:19)。這應該也是將這兩個故事連在一起的原因之一。還有另可一種可能:亞伯拉罕在夏甲被逐之前,就已經在別是巴曠野挖掘過一口井。亞伯拉罕可能指著這口井將夏甲和以實瑪利打發到了別是巴這個方向。換句話說,創世紀21:22-34實際上是倒敘或解釋了創世紀21:1-21發生的故事。如果是這樣,創世紀21:22-34的目的就是在講這口井的來龍去脈;並強調如今這井是亞伯拉罕用七隻羊羔之重價買來的(哥林多前書6:20,7:23)。如果這井就是那曾經拯救了夏甲母子的井,那麽亞伯拉罕此舉乃是為了感恩。他既然已經嚐到了天恩的滋味,就願意將一切獻上,用餘生去侍奉這位神。

3、垂絲柳(32b-34)

32b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

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這段經文,圍繞這垂絲柳下的敬拜,是非利士人兩次重複。非利士這個概念在亞伯拉罕故事中第一次出現了:????????????,Philistine, immigrants。我們說過,這個名詞後來發展為巴勒斯坦,而其基本含義就是移民;這地也不是他們的祖國(約翰福音1:10-11)。這可以佐證非利士人來自地中海東部的一些島嶼。這一點可以上溯到創世紀10:14,“從迦斐托出來的有非利士人”。非利士人應該是含以及寧錄的後裔。占領這地的人不是全地的主人,甚至隻是戰犯。隻有神才是這地的主人,亞伯拉罕在這地擁有寄居的合法性。而他們“起身回非利士地”,似乎表明他們雖然敬畏神,但最終並沒有歸信亞伯拉罕的上帝。這是外邦人共同的悲劇:夏甲一定要返回埃及,亞比米勒一定要返回非利士。你伸手攔不住這兩片落葉。戰爭止息了,但是他們並沒有歸向神。

亞比米勒一行走了,別是巴這裏隻剩下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有什麽不同呢?亞比米勒回去繼續作王,亞伯拉罕繼續崇拜上帝。首先,這棵樹可能就是21:15中那棵小樹。動詞“栽”(?????)最早出現在創世紀2:8,“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裏”。其次在創世紀9:20,“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名詞??????(Tamarix,檉柳)在舊約中隻出現了3次(撒母耳記上22:6,31:13)。橡樹(12:6,13:18;18:1)和垂絲柳下應該是一個公共聚會或宗教場所,一個天然帳幕。檉柳也有遮陰和醫治之功用。另外,這棵樹很有可能也是為了給過路的人指示水源的位置(以賽亞書44:4;以西結書17:5)。實際上“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已經充分解釋了垂絲柳樹的意義。而關於求告耶和華的名,可以參考創世記4:26,12:8,13:4,21:33,26:25。一方麵,此地成了聖壇或教會。另一方麵,與以往不同,這次對耶和華(??????)的啟示多了一重新概念:永生神。??? ???????,the everlasting God.。亞伯拉罕對神的認識也是有一個過程的。耶和華這個聖名更多指向“我是我是”和上帝就是真理,但永生神這個啟示則表明祂是生命的主。正是在政治爭戰的廢墟中,複活的真理才會更清晰代展現在上帝兒女你的麵前。那迷失在世俗正義之中的人,不可能歸入神的永生。另外,亞伯拉罕與巴別塔人民不同,這種不同就是傳揚“神的名”與“我們的名”之間的不同。如果你真的人味我們是誰並不重要,而基督是誰才是最重要的,那麽,你就會有節製地離開任何新聞熱點和新聞人物。那人那事那場爭吵隻會將你拖進非利士地和埃及地。我寧願在垂絲柳樹下敬拜神,也不願意作第一網紅。

親愛的弟兄姐妹,不是該我們贏了,也不是該江母贏了;而是該基督贏了。為此,我們必須記住我們在一切世俗喧囂中都是一個寄居者。“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寄居:?????,這是我們已經熟悉的概念:to sojourn, abide, dwell in, dwell with, remain, inhabit, be a stranger, be continuing, surely。亞伯拉罕寄居過埃及(12:10),羅得寄居過所多瑪(19:9),亞伯拉罕寄居過基拉耳(20:10,21:23)。?????? ????????,many days。應該是很長一段時間。這個地點和時間概念,表明我們常見的教會與世界的關係。一方麵,我們必須進入世界;另一方麵,我們進入世界的目的是呼喊他們到垂絲柳下敬拜神,而不是在基拉爾圍觀亞比米勒和非各。即使不得已進入是非之地,請注意,亞比米勒帶著非各,隨時準奏關門放非各;但亞伯拉罕帶著母羊羔或祝福:你想要的你都拿去,別再煩我。美麗的垂絲柳啊,我的家鄉!

不僅如此,“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這是一場和平的寄居。如果發生戰爭或曠日持久的辯論,亞伯拉罕不可能在那地寄居多日,並且敬拜上帝,見證基督,引人信主。我們在世界寄居不是以聖戰的方式,而是一和平的方式。然而基督教的和平,建立在“契約”的基礎之上。基督徒比任何人都渴望避免戰亂和動蕩,而我們之所以珍惜和平並締造契約基礎上的和平,乃是為了讓人在和平中聽信福音。刀劍與爭吵會將更多的人歸入血氣和魔鬼,並使基督和神的話語邊緣化。但這才是我們的使命:“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以弗所書2:17);這才是我們的使命:為了讓更多的人能進入基督的新約:“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28)。阿門。

任不寐,201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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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寐之夜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艾柯' 的評論 : 當然
艾柯 回複 悄悄話 我可不可以轉發到我的博客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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