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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唾沫和泥:醫治北方鬼國的獨眼龍(約9:1-41)

(2017-03-11 04:05:39)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約翰福音9:1-41。感謝主,我們終於離開了“可怕的”約翰福音第8章,但我們的主並沒有因為與掌權者和精英發生致命的衝突而喪膽,相反,祂繼續自己的侍奉。傳道,行神跡醫治人。這就是約翰福音第9章瞎子得醫治的神跡。用整整一章的經文來記瞎子得醫治的方方麵麵,一定是別有深意的。第一、約翰福音第8章中的黑暗或法利賽人或魔鬼的兒子,就是瞎眼的,這樣的罪人需要醫治。第二、法利賽人的瞎眼基本的表現就是:看不見自己的罪,隻看別人的罪,更看不見基督和基督的赦罪以及末世審判。第三、所謂生來瞎眼的,就是指創世以來人都是瞎眼的;而人的瞎眼源於蛇的試探:“你們的眼睛就明亮了,便如神知道善惡”(創世記3:5)。第四、“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翰一書3:8)。一方麵,這個神跡顯出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先知預言的彌賽亞。另一方麵,祂來要醫治所有生來瞎眼的。

我們可以將約翰福音9章這樣交叉結構:第一部分、醫治的神跡(1-7);第二部分、瞎子的見證(8-34);第三部分、神跡的意義(35-42)。注意“罪”以及定罪這些概念在這一章的交叉作用(2-3;16;24-25;31,34;41)。一方麵,神跡真正要醫治的對象是屬靈上的罪,而非生理上的病;另一方麵,赦罪和定罪光暗分明——耶穌拒絕定罪,但門徒和法利賽人都在定罪;而法利賽人繼續堅持定罪瞎子和耶穌,最終被耶穌定罪。這些概念的目的在於:“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7-18;另參羅馬書8:1;馬可福音16:16)。

約翰福音第9章中的瞎子與約翰福音第5章中的癱子不同,同樣得醫治,但唯有瞎子將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他是真信徒。但是,他對耶穌的認信存在四個漸進的過程。第一、“有一個人名叫耶穌”(11),他隻認耶穌是一個人,他仍在看人。第二、“他說,是個先知”(17);瞎子很快就達到了加爾文先生和回教騙子們的水平。第三、“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麽也不能作”(33);瞎子開始相信耶穌不僅僅是先知,不僅僅是偶爾傳講神話語的使者,而是從神而來的“神人”。第四、“他說,主阿,我信(你是神的兒子)。就拜耶穌”(38);他終於看見耶穌是神,是基督,並“崇拜”。這四個過程也是真正瞎眼得醫治的過程,是漸漸更新的過程,是基督徒成長的真實過程。我們需要教會生活。正如經上所記:“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希伯來書3:6);“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希伯來書3:14)。阿門。

一、神跡(1-7)

1耶穌過去的時候,看見一個人生來是瞎眼的。

2門徒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3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4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5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

6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7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

1、主權神學(1)

約翰福音9:1讓我們進一步認識神和人。耶穌是我們的神。首先,祂是愛我們的神。我們還記得身後那茂密而黑色的石頭:“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約翰福音8:59)。祂“狼狽”逃離了石頭陣,祂要去哪裏?不是絕望、恐懼和傷心,不是歸隱山林(宗教)、以石還石(革命)或上網罵人(文化);祂繼續走自己的路,繼續穿越這個罪惡的人間。παρ?γω這個字的含義不僅僅是“過去”(pass by),而是要穿行這個不接受祂、羞辱祂、要殺祂、而且完全看不見祂的動物叢林,一個即將過去因此必須快快救人的世界(馬太福音9:9,27;20:30;馬可福音2:14;15:21;哥林多前書7:31;約翰一書2:8,17)。天天冒死、繼續在人間行走的耶穌目的隻有一個,傳講福音,拯救罪人。古往今來,經過人類石頭的人沒有一個人是“石頭之後的耶穌”,所以隻有祂是神。耶穌出走之後,仍在安息日救人!

其次,祂是找我們的神。我們的神是來尋找罪人的神。而παρ?γω的用法是:Tense: Present,Voice: Active,Mood: Participle。祂一直在找你,祂正向你走來。當然,這個動詞的意思也表明,耶穌找你或行走有一個時間,也會走過去(disappear)。所以“35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36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約翰福音12:35-36)。第二個動詞或主動詞是“看見”(ε?δω)。一方麵,是耶穌先看見的瞎子,不是瞎子先看見的耶穌——瞎子根本看不見神。另一方麵,耶穌的看見與瞎子的看不見形成對比。若不是主主動來找我們,讓我們看見,我們永遠也看不見。

而人是罪人,需要拯救,需要被注意,需要愛。人在神麵前有兩個本質。第一,人,?νθρωπος。一方麵,不過是人;另一方麵,神愛這個人,看重這個人,一個陌生人。第二、“生來瞎眼的”,一個被人輕賤的罪人,輕視或看不見、視而不見的人,一個罪人。門徒不愛這個罪人,隻想藉著他抒發自己的“神學情懷”。τυφλ?ς這個概念一直有兩種含義:生理上的瞎眼和屬靈的瞎眼。按摩西律法,這個一出生就瞎眼的人,是被咒詛的,特別是在聖殿生活中(利未記22:22;申命記15:21;撒母耳記下5:8;瑪拉基書1:8)。他從來沒有得到過人的尊重和注意。所以門徒一看見他,就將他和罪聯係起來——看見他就看見了罪。他也可能被人蒙蔽,甚至被最親近的人殘酷地欺騙,傷痕累累,在石頭瓦片和灰燼中哀嚎自己 “瞎了眼,認錯了很多人”……我隻能等候我的神,這是我的神。唯有基督不再騙我,不再傷我,讓我重見光明。主過去的時候,看見了這個坐在奇恥大辱和人類黑暗中的瞎子;而不是看見了比爾蓋茨和主要國家的領袖。我們的主的視野與新聞聯播的視野這樣的不同。這個瞎子實際上比那個行淫的婦人更可憐,但耶穌也是他的救主。

當然,他不無辜。這個形容詞的動詞詞根是τυφ?ω,意思是to raise a smoke, to wrap in a mist;to blind with pride or conceit, to render foolish or stupid。這個字不僅可以追溯到創世記3:5,人因自負瞎眼;也表明,我們一直在人本主義範疇之內尋找拯救的醫治,卻從來沒有得逞。“生來是瞎眼的”這句話也可以與約翰福音9:32“從創世以來”平行:強調罪的嚴重性與原罪性。若非信靠從太初就與神同在的基督,這病不能醫治。馬可福音也記載了另外兩個瞎眼得醫治的神跡,一個發生在北方的伯賽大(馬可福音8:22-26);另一個發生在南方的耶利哥(馬可福音10:46-52)。這也意味著,無論南方還是北方,無論外邦人還是猶太人,世人都是瞎眼的。

2、苦難神學(2-5)

生來瞎眼這個苦難會成為人不信的原因——“無緣無故”或不可理解的苦難,在人本主義世界從來導致兩個方向:一方麵,人指著這個苦難定罪當事人,這就是佛教的報應理論或輪回學說。這個道理實在是鬼魔的道理,從根子上拆除了他們冒稱的慈悲與憐憫——你同情一個惡有惡報的人,乃是對業障理論的嘲諷。苦難成為罪人吃人自義的理由,律法定罪的見證,落井下石的機會。另一方麵,人指著這苦難控告上帝的公義、全能和大愛,出路就是人自以為神,或者希臘哲學,或者中國革命。這裏隻產生啟蒙運動和國際歌,妖霧彌漫。第2節門徒們的話語同時將問題引向了這兩個方向,並足以導致陀思妥耶夫斯基一生關切的父子戰爭:罪責怎樣在傳統和現代,祖先和子孫之間分割或推諉。然而讓我們感謝主,在基督裏,這兩大魔鬼文化都被徹底顛覆了。約翰福音8:3-5,耶穌向全人類宣告了祂的苦難神學,願真理讓我們得以自由。

第一、魔鬼。耶穌廢除苦難定罪的魔性:“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門徒裏麵完全沒有神的愛,他們不在乎這瞎子的感受,也不在乎他父母的感受;他們隻在乎自己的神學正確性和係統性。是什麽將這些門徒變得如此冷酷和殘忍呢?是“信仰”——他們的父也曾是魔鬼:瞎子因為罪所以活該,而我們存在的意義就是將這個瞎子的苦難和他的罪自作聰明地連接起來。而這個瞎子不是一個人或弟兄,隻是一個“研究項目”,正如約伯之於他的朋友。但基督來了,祂製止門徒像猶太人一樣繼續指著苦難趁機定當事人的罪,甚至定他們父母的罪。或者,不要離開福音單單講律法。聖經不否認苦難和罪的聯係,但基督否定將苦難僅僅止於定罪。因為這種邏輯的目的隻有一個:吃人。律法主義者沒有神的愛。耶穌用neither…nor…取代門徒的either…or…,就是在宣告:“我來不是要定罪,而是要人得救”。願我們記得這兩個“不是”對落井下石或妖精文化的否定,傷口撒鹽的偽十字架神學該結束了(約書亞記5:13-15)。

第二、基督。主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整個東方宗教因為這一句話都徹底破產了——耶穌的教導不是事實描述人生的苦和無,而是轉向上帝對苦難的旨意和勝利。苦難要顯明一種作為,而不是無為;而且是神的作為。如果你現在在某種苦難中,請你今天大聲讀出這句話,麵向基督麵向未來,你會看見天開了。不是抱怨定罪,不是消沉等死,而是起來見證上帝的作為。神的作為不是要利用瞎子,而是藉著認信耶穌讓他得以醫治;而神的作為也包括應許天國的降臨——複活以及永生(啟示錄21:4)。如果這世界是天國,天國就是謊言。神的作為(複數)可以包括三個方麵:在基督裏得醫治;差遣教會傳福音;讓信徒恢複創造之像。我們這裏先談第一個作為,這相當於“顯出他的榮耀來”(約翰福音2:11)。這是神在耶穌身上的作為,向世人顯明耶穌就是彌賽亞,目的讓人因祂得救(約翰福音20:30-31)。因為舊約不斷預言,彌賽亞來的神跡之一就是瞎眼得醫治(出埃及記4:11;詩篇146:8;以賽亞書29:18;35:5;42:7;42:16;42:18;43:8;耶利米書31:8;馬太福音9:27-28;11:5;12:22;15:30-31;20:30;21:14;約翰福音5:3;10:21;11:37)。

第三、教會。苦難是教會事工的原因:“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人在苦難中,等候救恩和愛。這是教會承擔大使命的前提。耶穌的意思顯然不是否認這人和他的父母是罪人,而是說:既然時間有限,當務之急是救人;現在不要關注誰犯罪(律法),而是關心恩典和真理。正因為麵對人間苦難,所以亟需建立教會。不是抱怨,不是定罪,而是起來行動,去幫助,去愛,去傳福音。耶穌再一次談論光明與黑暗這個話題。一方麵,定罪是暗,救恩是光。祂重申光進入世界不是要定人的罪,而是要拯救人的性命。而隻有黑暗的權勢和魔鬼的兒女,才凡事定罪。另一方麵,光照受時間的限製,最後的審判會降臨。因此基督和祂的門徒應該珍惜時間去救人,而不是浪費時間去定罪。罪人的可悲之處是:要在別人的罪上顯出自己的榮耀出來;但基督沒有給教會在任何人罪上“嘚瑟”的任何機會。這個對比也讓我們看見,凡是定罪別人的世人都瞎了眼,隻有耶穌是世上的光。而藉著這些宣告,約翰福音8-9章合為一體。

第四、新人。苦難是罪人歸信的動力:“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既然你在苦難和黑暗中,你就要起來尋找光明,歸信基督。因為祂就是那光。如果沒有苦難,罪人不可能返回基督,並在苦難中顯出神的形象出來。一方麵,人是罪人,必有苦難,你抱怨也無效。另一方麵,罪人總是愛罪中之樂,若非經過與苦難的爭戰,人就隻能淪為高等動物或魔鬼之子。罪人自己絕對不會起來尋找神,隻能死在罪的安樂中。苦難是上帝雕刻我們的手術刀。另一方麵,若沒有苦難,人或者就是一種豬玀,或者快樂的豬,或者憤怒的豬。隻有經曆苦難的人,我們才有基督的樣式,才有人的偉大,才是光明之子。不僅如此,神藉著苦難造就我們的就是信心,而隻有苦難才能造就和鞏固信心;而隻有信心才使人是人,是新造的人,是光明之子。黑暗是為了讓我們發光。這一點正如主說的:“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麵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16:33)。我們的教會遇到難處了嗎?感謝主,祂借此吩咐你不要熱病癩痢,而是起來發光!(以賽亞書60:1)

3、醫治神學(6-7)

魔鬼用醫治來混亂教會已經很久了。然而藉著約翰福音9:6-7這兩節經文,我們就可以對神跡問題正本清源。“6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7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一方麵,神跡一點兒都不“神”,甚至很“髒”(6);換言之,神跡在乎實施者是神,而不在具體行為。另一方麵,醫治歸根結底總是藉著洗禮(聖道和水)完成的。然而,追求神跡的靈恩運動以及改革宗實踐的成功神學,不可能要唾沫和泥以及聖禮型教會這兩大神跡;他們要的神跡是巴力的神跡,法老術士和波斯巴比倫哲士以及印度中國滿天神佛算命先生風水騙子的神跡。這不是基督要臨到我們的神跡。

唾沫和泥,拆毀與重造。“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在原文中,唾沫(πτ?ω,πτ?σμα)和“泥”(πηλ?ς,πηλ?ς)各出現兩次。這是耶穌第三次用唾沫行醫治的神跡(馬可福音7:33;8:23)。有學者認為這表明耶穌憐憫人的軟弱,因此用看得見的、最普通的物質形式幫助人確立信心;如同在陽皮上與以色列人立約。不過問題可能比這要深刻得多,我們還是以經解經更合理一些。遍訪聖經,唾沫和泥無非代表人的極度羞辱和卑賤,而第一個被吐唾沫的就是米利暗(民數記12:14),米利暗是瞎眼的,因為她“看見”並控告摩西的罪。這個道理是一貫的(申命記25:9;約伯記17:6;30:10)。而耶穌為我們承擔了罪人的唾沫(馬太福音26:67;27:30)。泥土更代表人的卑賤和罪人被罪人踐踏(撒母耳記下22:43;約伯記41:30;詩篇18:42;40:2;69:2;69:14;以賽亞書10:6;29:16;41:25;45:9;57:20;64:8;耶利米書18:4-6;38:6,22;以西結書47:11;彌迦書7:10;撒迦利亞書10:5;羅馬書9:21;彼得後書2:22)。因此,醫治的第一步是讓罪人看見自己的本相。一方麵,人要看見自己是被人踐踏的泥土,是被人吐唾沫的罪人;或者本應該是被神吐唾沫、被神踐踏的塵土。另一方麵,罪人又是踐踏別人如泥的泥土,向別人吐唾沫的唾沫,並自以為神。同時,瞎子要看見耶穌已經為我們承擔了這一切的罪,祂被人吐唾沫,成為人踐踏的泥土。這些看見是醫治的前提,所謂認罪悔改信基督。但是,零落成泥碾作塵之後,我們的生命就開始重造,等候聖靈,就成為新造的人(創世記2:7;約翰福音20:22;哥林多後書5:17)。

其次,“7對他說,你往西羅亞池子裏去洗(西羅亞翻出來,就是奉差遣)他去一洗,回頭就看見了”。先是話語;然後是洗禮。洗禮有三組動作。第一是?π?γω,to withdraw one's self, to go away, depart,舍己,離開自己,離開現狀,往神吩咐你的地方去。亞伯拉罕是先行者。與此呼應的是?π?ρχομαι,to go away, depart。神說去,他就去了。第二,去的地方要經過一條大河,或西羅亞池子,去“洗”(ν?πτω;to wash,to wash one's self;重複)。一方麵,你先不要看見別人的罪,你先把自己的“肉”洗幹淨(列王記下5:10);另一方麵,這個概念連同西羅亞(???????,差遣)池共同指向教會和教會的洗禮(馬太福音28:18-20)。教會和洗禮是神所設立並由所差遣的人建立的,也是受差遣的聖靈工作所在(尼希米記3:15;以賽亞書8:6;列王記下20:20;約翰福音7:37-38);而耶穌首先是父所差遣的。從畢士大池到西羅亞池,洗禮的真理是一貫的。瞎子從此要開始教會的生活,這是漸漸複明的必須過程。而指著教會缺陷而厭棄和控告教會的人,不過變得更為瞎眼而已(路加福音13:4)。第三、?λθεν βλ?πων,came seeing。動詞?ρχομαι的含義是:to come arise, come forth,to go, to follow one等等。因此可以這樣理解:從洗禮池上來繼續前進,繼續跟隨主,開始侍奉,就看見了;而且在更多看見的進程之中(βλ?πων,Tense: Present,Voice: Active,Mood: Participle)。

需要說明的是,關於“唾沫和泥”和“西羅亞池子”眾說紛紜。Carson可以代表加爾文主義者的解釋方向。一方麵,無論怎樣求助於猶太拉比(巴比倫他勒目)、教父、加爾文(使之更瞎再醫治)以及文化人類學的天方夜譚,也拒絕以經解經。另一方麵,無論如何,他們拒絕將西羅亞池和洗禮聯係起來。這是不奇怪的:聖禮必須不斷邊緣化。與此相關,我們需要警惕一些福音派人士及其學徒的“假謙卑”:我不知道這是什麽意思。有時候假謙卑是因為真無知。比如保羅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拉太書4:4);你說你不知道什麽意思,你就該打——你不知道馬太福音第1章和路加福音1-2章。如果聖經沒有相關信息,你可以謙卑閉嘴,免得強解聖經;但如果可以以經解經你卻說你不知道又攻擊那看見的,真無知就是特狹窄。若控告別人靈意解經,誰也不代表真理,你和你的父就隻有一步之遙了。

二、見證(8-34)

約翰福音9:8-34記載了瞎子複明之後的四場見證,這四部分也可以平行結構。這四次不是耶穌而是患者及其父母與法利賽人的爭辯——逼迫從耶穌身上殃及祂的信徒。當然,猶太人主要不是恨瞎子,而是恨耶穌(約翰福音7:7)。這段經文也包括法利賽人對複明罪人的三次論斷:“18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控告瞎子作假見證,不接受耶穌的赦罪;“28他們就罵他說,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自以為義,像豬一樣將自己分別為聖;“34他們回答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定罪耶穌已經赦免的人。這三個過程就是吃人-自義-吃人的過程。法利賽人三次稱耶穌為“這個人”(16,24,29),從始至終看不見耶穌是基督。而這兩方麵的事實進一步見證法利賽人一直是瞎眼的:自以為神定別人的罪,自以為神不接受基督。於是約翰福音9:35-41就順理成章作了結論。

1、鄰舍(8-12)

8他的鄰舍,和那素常見他是討飯的,就說,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9有人說,是他。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他自己說,是我。

10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麽開的呢?

11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12他們說,那個人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

一個在基督裏重生或得以醫治的人,首先要麵對一場風暴:世人,特別是熟悉你的人,不會接受你的信仰以及信仰對你的更新和改變。相反,他們會指著你的過去來控告你。這是我們多次討論過的紅海之戰。洗禮池邊必有一場殊死搏鬥,而且血肉橫飛,一地雞毛。很黃很暴力,很髒很邪惡。鄰舍會反複公開控告你一件醜事,就是他們認為你最致命的醜事:“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乞丐在猶太傳統文化中是被神咒詛和被人厭棄的見證,而且可以將罪惡追討到父母祖宗(詩篇37:25;109:10;箴言20:4;路加福音16:20)。

這個罪人的醜行到底是什麽呢?坐著討飯(使徒行傳3:1-3)。一方麵是坐著,坐著為王。像神一樣論斷人,毀謗弟兄,控告掌權者(出埃及記18:13;路得記4:11;撒母耳記下22:11;詩篇29:10;50:20;119:23等;但以理書7:10;7:26;馬太福音24:3等)。另一方麵,坐在肉體情欲之中無法起來。以賽亞書65:4-5描述這種罪狀,“4在墳墓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豬肉,他們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湯。5且對人說,你站開吧,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比你聖潔。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而“坐著毀謗”的目的是“討飯”,是為了食物,為了錢財,為了肉身,為了“感動”更多的墳墓和豬群,領受施舍,完成交易。正因為如此,鄰舍對初信者的控告會引起廣泛的響應,必有很多人落井下石,隨聲附和:“有人說,是他”。

這一切追兵的統帥是魔鬼,要把基督剛剛拯救出來的兒子消滅在救恩的對岸。這是一場邊界戰爭,這是一場河岸阻擊戰。你好像已經逃過柏林牆,突然,身後響起凶狠的爆炸聲,熱病槍林彈雨掩殺而來。你怎麽辦?

耶和華上帝交給摩西一根杖,足以帶領以色列人下海走幹地,並將法老大軍消滅。摩西之杖在瞎子手中,就是兩個字,最高的武功秘籍:“是我”。承認自己是那個罪人,然後跟隨基督繼續前行。然後你當高唱摩西之歌,歡歡喜喜、昂首走向自由。不僅如此,你還要擄掠埃及人。必有一些埃及人因你的重生和見證被一同帶出來。於是,“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一個人的重生對他的鄰舍和所有認識他的人都是一種震動或呼召。他們同時也成了見證人。他們至少為兩件事作見證。第一、這人從前的確是瞎子或罪人。第二、這人現在的確被醫治了。你要向這些人傳福音。特別是被你的重生追問的人:“10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麽開的呢?”你要向他們傳耶穌(11-12)。但你不要吹噓自己的重生,特別是自己在重生中的偉大同工。你要誠實地傳耶穌,祂的作為,祂的話語,祂的勝利,你的看見。瞎子的見證有三個可以注意的細節。第一、他沒有提到唾沫,隻提到了泥。因為耶穌吐唾沫的時候,他看不見;但泥抹在眼睛上他是能感受到的,睜眼之後也看得見。這與今天很多誇張的假見證不同,那種文學編輯越編越假。不僅如此,我們不需要在眾人麵前極力把自己的破碎弄得很難看,很誇張,好博得人的同情。我們隻需見證自己的新造。感謝主,祂沒有醫治一個虛榮心極強又特別能咋呼的人——這種人經曆醫治的神跡可能成為教會的禍害。

2、法利賽人(13-17)

13他們把從前瞎眼的人,帶到法利賽人那裏。14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15法利賽人也問他是怎麽得看見的。瞎子對他們說,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見了。16法利賽人中有的說,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跡呢?他們就起了紛爭。17他們又對瞎子說,他既然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他說,是個先知。

但人不都有信心,鄰舍、特別是那些和我們有個人恩怨的鄰舍,不會輕易放過我們。他們會假冒偽善冠冕堂皇地與官府以及人民勾結,將我們繼續交付法律、道德或宗教審判。於是眾人將瞎子帶到法利賽人那裏,這是一場律法主義者的合謀,他們組成了合議庭和人民法庭。“苦難”給了瞎子第二次為主作見證的機會,這是使徒和教會都要經曆的另外一種神跡。瞎子被帶到了法利賽人麵前。基督和祂的教會在這世界要一直經曆法利賽人就是意見領袖和掌權者的審判。這裏也讓我們知道,神跡發生在安息日。這場審判不過重複第五章安息日律法的訴訟而已。一方麵,耶穌仍然是安息日的主,祂根本不會為猶太人的逼迫所動。真理不能因環境而妥協。另一方麵,審判者仍然是瞎眼的,也不為真理所動。這也意味著,以前關於安息日的辯論,對他們“毫無影響”——他們根本不關心真理問題。但瞎子不再是癱子,他誠實作見證。而見證人需要恒久忍耐,一遍又一遍地麵對質詢。法利賽人根本不關心這個瞎子是誰,他們關心的是瞎子背後的耶穌,或者他們隻有政治焦慮。他們根據安息日律法,控告耶穌是“一個罪人”。“罪人”至少表明耶穌怎樣拯救了瞎子:祂成為我們的罪,是代罪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

但定罪耶穌的狂熱即使在法利賽人裏麵也不能統一,因為神跡是不能否認的;而熱衷於神跡的猶太人就陷入相咬相吞之中。這是法利賽人內部的紛爭,耶利哥城正在塌陷。行神跡的一定出於神,這個觀點也是猶太教神論的一個致命缺陷(約翰福音2:23-25;6:26;哥林多前書1:22;馬太福音7:21-23;帖撒羅尼迦後書2:9;申命記13:1-5)。正是由於猶太教自身的問題,對神跡和成功的無限貪求,他們從始至終針對耶穌的政策都是矛盾的。當然,這背後是神撕裂了人間,讓祂的兒子必然降落。法利賽人在紛爭中都想得到瞎子的支持,如同誘惑那癱子起來賣主。這是一種統戰工作。他們是典型的經驗主義者,想讓癱子成為瞎子的老一輩革命家。但是經驗無法麵對基督和信仰問題。瞎子進一步見證說:耶穌“是個先知”。這也是撒瑪利亞婦人起初的看見(約翰福音4:19)。這是非常簡潔而堅決的見證,等於否定了法利賽人的指控,宣稱耶穌是從神來的。這個宣告顯而易見是需要勇氣的,這是信仰的勇氣。不過瞎子也沒有公開承認“這個人是從神來的”,更未認識到耶穌就是基督。他似乎在走一條中道,而進一步的認信要等到第三場和第四場以及最後在耶穌麵前的看見,他需要時間長大。

3、父母(18-23)

18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19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如今怎麽能看見了呢?20他父母回答說,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21至於他如今怎麽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必能說。22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要把他趕出會堂。23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猶太人和法利賽人是互相替代的,實際上法利賽人隻是猶太人的代表(18,24)。“猶太人不信他從前是瞎眼後來能看見的”。約翰不斷強調猶太人這個概念,可能也是為了強調基督教和猶太教的告別。這些猶太人不相信罪人的重生;他們要壟斷罪人重生的鑒定權。今天教會充滿了這些邪教徒:你必須向我們證明你真的悔改了,直到我們滿意認可頒發許可證為止。猶太人不相信瞎子的見證,也不可能信;原因之一是驕傲和嫉妒;原因之二是騙子自己一直撒謊,所以就變得任何人都不相信了。於是我們再一次看見這些魔鬼之子翻牆入室、侵犯隱私的功夫;他們進入瞎子的家庭去找他的父母,希望能得到有力的證據。他們當然希望父母見證這個瞎子在說謊;他們不在乎攪擾和分裂別人的家庭。換言之,這是一群不擇手段、無法無天的瞎子。

這裏特別提到瞎子的父母,至少有三個意義。第一、瞎子也向父母做過見證,隻是因為害怕,父母尚未全信,或者雖然認識到耶穌是基督,卻不敢公開認信。無論如何,應該向父母傳福音。第二、這一點應該與2-3節是有關聯的。耶穌不定瞎子的父母是罪人;但在這裏,我們看見這對父母在神麵前是有虧欠的(申命記6:5;10:12;11:13;撒母耳記上12:24)。他們的虧欠恰恰反證了耶穌是不定罪隻施恩的神。第三、一個基督徒的重生要經曆婚姻家庭弟兄父母的有限和有罪——人間最後的人性小廟必須被拆毀,更新。否則,基督徒就會將新生活限於家庭,而不是教會。

瞎子的父母拒絕作假見證,但又“怕猶太人”,他們也不敢公開作見證;但也不想讓他們的兒子涉嫌作假見證。他們的“上帝”叫平安。沒有信心的人,就會怕人,卻不怕神。他們的恐懼歸根結底是政治恐懼:怕被猶太人“趕出會堂”(?ποσυν?γωγος)。這是掌權者對信徒的一種組織手段,這應該是非常有效的恐嚇手段。同時,猶太人自詡掌握天國的鑰匙。這不僅是威脅,也是實踐(約翰福音12:42;16:2)。猶太人相信“我們才是門”。因此這個驅趕和關門的事件,為第10章作了邏輯上的鋪陳。猶太人在某種意義上也算是先知:他們先“預言”說“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接下來瞎子就見證說“這個人是從神來的”;他們又預言說“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接下來瞎子就認信耶穌是基督,並且拜祂。你可以放心,洪水泛濫之時耶和華坐著為王。

4、法利賽人(24-34)

24所以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對他說,你該將榮耀歸給神。我們知道這人是個罪人。25他說,他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26他們就問他說,他向你作什麽?是怎麽開了你的眼睛呢?27他回答說,我方才告訴你們,你們不聽。為什麽又要聽呢?莫非你們也要作他的門徒嗎?

28他們就罵他說,你是他的門徒。我們是摩西的門徒。29神對摩西說話,是我們知道的。隻是這個人,我們不知道他從哪裏來。

30那人回答說,他開了我的眼睛,你們竟不知道他從哪裏來,這真是奇怪。31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32從創世以來,未曾聽見有人把生來是瞎子的眼睛開了。33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麽也不能作。34他們回答說,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於是把他趕出去了。

進入人家家庭圖謀不軌卻铩羽而歸,法利賽人惱羞成怒。於是接下來對瞎子的審問充滿了火藥味,更為瞎眼:定罪瞎子和耶穌(罪人-罪人;罪人-罪孽)。定罪毒癮。耶穌與法利賽人的辯論變成了瞎子與法利賽人的辯論,基本結構也是相仿的。瞎子成了基督的見證人。法利賽人控告耶穌是“罪人”(?μαρτωλ?ς),是在完全沒有得到瞎子父母的反證之後就作出的;而且“你該將榮耀歸給神”這句話顯示,他們承認了神跡確實發生了。這一切顯示了他們意誌的邪惡。但法利賽人的控告被瞎子指著事實和聖經一一否定(25,31)。值得一提的是,讚美詩《奇異恩典》也是從瞎子的認信中得到了靈感(25)。於是法利賽人最後定罪瞎子“你全然生在罪孽(?μαρτωλ?ς)中”。定罪的目的是為了判刑和殺害。事實上,他們對耶穌和瞎子的定罪恰恰證明他們自己的的確確是魔鬼的兒子:用瞎子重生前的罪控告瞎子,用耶穌的救恩控告耶穌。另外請注意門徒和法利賽人在“定罪”這個問題上的共同性——這是一種普世價值(2,24)。不僅如此,恩典和真理對律法的更新也在這裏被彰顯:耶穌不定罪的,法利賽人定罪;法利賽人定罪的,耶穌不定罪(2,34)。

而中間的28-29等於在重申約翰福音1:17,基督教和猶太教的分道揚鑣,至此也得到了法利賽人的“認可”。我們看見瞎子第三次為耶穌作見證,愈戰愈勇。首先,堅定地陳述耶穌醫治他的基本事實(25),而且開始反諷審判他的法利賽人(27)。他根本不怕這些審判官。此處可以有掌聲。其次,當著這些自詡的聖經學者,瞎子竟然指著聖經為主作見證(30-33);這個見證充分顯示了法利賽人在聖經麵前是瞎眼的。瞎子引證的相關經文應該包括詩篇66:18;箴言15:29;以賽亞書1:15等等。不僅如此,瞎子不再重複醫治的細節,因為他知道這些偽君子和控告者根本不關心事實,他們隻是充滿了邪情私欲,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就是說謊的。法利賽人在聖經中的驕傲依舊:“還要教訓我們嗎”。瞎子根據事實和真理所作的見證,對這些狂妄的人無效(使徒行傳26:28)。

最後,他們用武鬥取代文鬥,果真將瞎子趕出了會堂。這個“趕出”的動作也自以為神(創世記3;24)。被?κβ?λλω的瞎子在曠野裏,等候好牧人來尋找他。值得強調的是,哥林多前書5:2和5:13所說的“趕出去”是?ξα?ρω;而這裏用的是?κβ?λλω。?ξα?ρω在新約聖經中出現兩次(?κβ?λλω則出現了82次),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字。這個字主要指“重視這件事並改變位置”。其中哥林多前書5:2這個動詞是被動語態,是指“行這事的人”因為你們的“哀痛”而“被舉起來離開”。哥林多前書5:13中,?ξα?ρω的對象是τ?ν πονηρ?ν,這個詞組更可能是指罪,而非罪人(如馬太福音12:35等)。不僅如此,這個字的舊約背景是申命記19:19,“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及申命記24:9,“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這是上帝對米利暗的處罰:“14耶和華對摩西說,她父親若吐唾沫在她臉上,她豈不蒙羞七天嗎?現在要把她在營外關鎖七天,然後才可以領她進來。15於是米利暗關鎖在營外七天。百姓沒有行路,直等到把米利暗領進來”(民數記12:14-15)。

三、意義(35-41)

35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你信神的兒子嗎?36他回答說,主阿,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他呢?37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38他說,主阿,我信。就拜耶穌。

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

40同他在那裏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41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

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交叉結構。耶穌來(39)要醫治兩種獨眼龍:第一類,雖然信了卻仍看不見基督,仍然看人而虛空(35-38);第二類,一直定人的罪並吃人自義者(40-41)。前者靠真理最終得救;後者在審判之下。

1、神的兒子(35-38)

耶穌來找被驅趕出去的瞎子。ε?ρ?σκω在這裏的意思不是“遇見”,而是專門去尋找並且找到(to find by enquiry, thought, examination, scrutiny, observation, to find out by practice and experience)。這一幕也在約翰福音9章的交叉結構中與9:1首尾呼應:耶穌來找我們,並一直尋找,祂愛我們,就愛我們到底。瞎子在幾輪見證和辯論中,是孤獨的,而且被驅趕出公會。就在這時候,主向他顯現,進一步堅固他的信心。不僅如此,主耶穌在這裏是將醫治進行到底的:信神的兒子,才是真正的看見。

當瞎子問:“主阿,誰是神的兒子,叫我信他呢”;這表明他的眼睛尚未完全治愈。這一點可以參考馬可福音8:23-25,“23耶穌拉著瞎子的手,領他到村外。就吐唾沫在他眼睛上,按手在他身上,問他說,你看見什麽了。24他就抬頭一看說,我看見人了。他們好像樹木,並且行走。25隨後又按手在他眼睛上,他定睛一看,就複了原,樣樣都看得清楚了”。這是兩次按手的醫治。第一步,看清楚人了,看清楚人是罪人,無論是自己還是法利賽人,不過是行走的樹木或待燒的燃料。但對自我和人的認識最高隻是佛教的境界:看破紅塵,看破了父母和法利賽人,看破了自己的坐著討飯——虛空的虛空,一切都是虛空。“你來我不打死你”,這是回教和儒教;“嚇死寶寶了”,這是佛教。所以我們需要第二步:恢複起初的形象,看見了基督。然而如果你看見了基督還虛空,你就要反省,你的信仰從起初就是榮耀神學的稗子,因此在2016年夏天,要重建根基,重新啟程。

“耶穌說,你已經看見他,現在和你說話的就是他”。哈利路亞,我看見了基督。從隻看知道樹,轉向生命樹。在約翰福音9:35-38中,我們也看見這個神跡的主要意義: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9:37與4:26平行,耶穌不斷宣告“我是”。37節中的“是他”與9節中的“是我”是呼應的——“祂”拯贖了“我”。瞎子開始認信耶穌是主,但認信基督的一個基本見證或新生活就是“崇拜生活”。“我信”這個宣告,也為“信經”的基本告白提供了真理根據。不斷宣告和堅固“我信”,是教會生活的基本目的。

2、主的審判(39)

對我們來說,約翰福音9:39與3:17等經文不矛盾。約翰福音一直強調,耶穌來不是為了審判罪人而是為了拯救罪人,那麽這句話是什麽意思呢?“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這句話的意思很簡單:“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一方麵,為卑賤的辯屈,叫罪人因信稱義。另一方麵,審判審判人的,就是像神一樣知道我善你惡的那些魔鬼的兒子(約翰福音8:1-59),被神宣告為瞎眼,也咒詛為瞎眼(使徒行傳9;13)。耶穌第一次來,從始至終一直在審判一種罪人,就是不信基督、自以為神、定罪別人是罪人的罪人。而他們背後站著魔鬼。這一點正如以弗所書6:12所見證的:“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兩爭戰原文都作摔跤)”。換言之,基督隻是審判審判別人的人,並將罪人對罪人像神一樣的審判定為必定死的大罪。不僅如此,聖經還說:“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13:8)。這意味著,即使在舊約中,神一直審判審判別人的罪人,神一直論斷論斷別人的罪人。

3、龍的傳人(39-41)

聖經以及我們所經曆的,有一種神跡:真理先宣告出來,然後必有罪人起來為真理作見證。當耶穌剛剛說到“能看見的,反瞎了眼”;馬上有法利賽人起來為主作見證,免得神的話語落了空:“40同他在那裏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他們不僅僅是來找罵的,也可以視為是來尋找醫治的,隻是後麵這個動機不是出於他們自己。顯然,法利賽人是緊緊跟隨著瞎子從聖殿中出來的,他們真是要動手了。他們目光如炬,洞若觀火,如同獵人埋伏追殺他們的獵物。他們實際上非常注意耶穌的每一句話,以便在雞蛋裏挑骨頭,作為呈堂證供。“眼睛明亮”,隻為吃人,不見真理和基督。他們的確是瞎眼的。醫生說,伸出你的舌頭來。患者的舌頭伸出來了:“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這個臨床症狀極其明顯:是瞎眼的。因為這就是瞎眼的典型症狀:隻看見別人的罪,看不見自己的罪。病因是驕傲及其引起的熱病,導致罪人的的確確看不見自己是瞎眼的,但對別人的罪嫉惡如仇,甚至殃及上帝。

於是審判和醫治臨到了:“41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最後這句經文,首先讓我們認識何為屬靈的瞎眼,或這個醫治神跡的屬靈含義:瞎眼就是一種罪,醫治就是赦罪和除罪。這裏兩次重複瞎眼和罪的關係,在於強調。一方麵,瞎子本是罪人,隻是耶穌不來定罪(3);另一方麵,法利賽人也是罪人,人都需要醫治。但願靈恩派的瞎眼在這裏得醫治。其次,耶穌仍然呼喊他們悔改,好得醫治:“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你們若承認自己瞎眼,若認自己的罪,你們的罪就被赦免了(約翰一書1:8-10)。第三、堅持將瞎眼進行到底的,或者將像神一樣審判別人的大罪進行到底的,將被神終極定罪:“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但在此時此刻,這個審判仍然包含著拯救的信息——神願意法利賽人在末日審判前仍可能悔改得救。ν?ν,現在。現在還有機會,這是對仇敵的愛(馬太福音5:43-48)。

應用:逃出鬼國

荷馬史詩、希羅多德和普林尼以及塞琉古帝國派往印度孔雀帝國的使節麥伽斯提尼,都談到遠東或北風方向住著一個奇特的種族叫單目人(Arimaspi)或鬼國人。《淮南子》稱“一目民”,《山海經》稱“一目國”或鬼國。而聖經上提到北方人和北方的王,是神的子民以及地球文明終極毀滅性的力量(以賽亞書14:13;41:25;耶利米書1:13-15;4:6;6:1;10:22;13:20;25:9;25:26;31:8;46:20;46:24;47:2;50:3;50:9;50:41;51:48;以西結書26:7;38:6;38:15;39:2;但以理書11:16;11:40;11:44;約珥書2:20)。將這極北之民僅僅限於亞述、巴比倫或波斯以及斯基泰人是不能周延的。他們可能源出高加索到西伯利亞直至貝加爾湖-大興安嶺的草原地帶;而遠東和俄羅斯以及北歐居民可能都是他們的後裔(撒迦利亞書2:6)。

獨目人的特點之一是吃人。一些學者從印度教徒額上的紅痣推測,所謂單目人可能源出太陽崇拜,而外人將“第三隻眼”誤傳為獨眼。不過對“眼睛明亮”不懈的追求(千裏眼、火眼金睛、阿哈我看見了),可能源出創世記3章和11章——北方人也許是帶著“我偏偏要眼睛明亮”離開巴別的。屬靈上的瞎眼實際上是獨眼龍(龍的傳人):隻看見別人的罪,不見自己的罪,看不見基督啟示出來的上帝。這是從亞當裏麵帶來的盲目罪孽,所造就的道德恐怖分子具有滅絕性的力量。法利賽人是其代表,根源在創世記3章中的蛇說和人看。那場“開天目革命”可以包括五場戰役:神豈是真說,吃的日子不一定死,好作食物、悅人的眼目以及能使人有智慧。而根據新約聖經關於法利賽人瞎眼的經文,單目之民平行了這五大特征。

1、罪人內心的黑暗——神豈是真說

馬太福音15:10-20: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11入口的不能汙穢人,出口的乃能汙穢人。12當時,門徒進前來對他說,法利賽人聽見這話,不服,你知道嗎?(不服原文作跌倒)13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14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15彼得對耶穌說,請將這比喻講給我們聽。16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嗎?17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裏,又落在茅廁裏嗎?18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裏發出來的,這才汙穢人。19因為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凶殺,奸淫,苟合,偷盜,妄證,毀謗。20這都是汙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汙穢人。

魔鬼要亞當夏娃訴諸自己的內心,讓內心成為判斷上帝及其話語的標準。這是一種異教的瞎眼:向人求道,向內求道。

2、隻認錢財是上帝——好作食物

馬太福音23:16-22: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麽。隻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該謹守。17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什麽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18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麽。隻是凡指著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該謹守。19你們這瞎眼的人哪,什麽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20所以人指著壇起誓,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21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住在殿裏的起誓。22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麵的起誓。

貪愛世界和錢財,就弄瞎了人的眼睛:因為錢財看不見上帝,為了錢財控告和傷害他人,彎曲真理和事實,說謊吃人,賣主賣人,人類和錢財的愛情使埃及遍地都黑暗了(路加福音16:14;哥林多後書4:3-4;出埃及記23:8;申命記16:19;撒母耳記上12:3;詩篇10:3;箴言28:16;提摩太前書6:10;以弗所書5:5;歌羅西書3:5;啟示錄3:17)。

3、追逐屬世的榮耀——悅人的眼目

馬太福音23:23-28: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24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25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麵,裏麵卻盛滿了勒索和放蕩。26你這瞎眼的法利賽人,先洗淨杯盤的裏麵,好叫外麵也幹淨了。27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麵好看,裏麵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汙穢。28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麵顯出公義來,裏麵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看人並追求人看,追求人的榮耀,一定導致靈性的盲目。一方麵,以為神看不見自己裏麵的罪惡;另一方麵,偉人會被自己感動和欺騙,自己也看不見自己裏麵的罪惡。

4、不認耶穌是基督——使人有智慧

約翰福音12:35-41: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36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37他雖然在他們麵前行了許多神跡,他們還是不信他。38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主阿,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主的膀臂向誰顯露呢?39他們所以不能信,因為以賽亞又說,40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41以賽亞因為看見他的榮耀,就指著他說這話。

法利賽人自認為自己有智慧,就棄絕耶和華的智慧,就棄絕基督。他們不再學習了,也不再接受任何啟示。這一點可以參考彼得後書1:5-9,那裏談到基督徒應該小心這種停滯不前的近視眼。

5、定罪人攔阻信徒——不一定死

使徒行傳9:1-9: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凶殺的話,去見大祭司,2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信奉這道的人,無論男女,都準他捆綁帶到耶路撒冷。3掃羅行路,將到大馬色,忽然從天上發光,四麵照著他。4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什麽逼迫我。5他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6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7同行的人,站在那裏,說不出話來,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8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什麽。有人拉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9三日不能看見,也不吃,也不喝。

使徒行傳13:6-11:經過全島,直到帕弗,在那裏遇見一個有法術假充先知的猶太人,名叫巴耶穌。7這人常和方伯士求保羅同在,士求保羅是個通達人。他請了巴拿巴和掃羅來,要聽神的道。8隻是那行法術的以呂馬,(這名翻出來就是行法術的意思)敵擋使徒,要叫方伯不信真道。9掃羅又名保羅,被聖靈充滿定睛看他,10說,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11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的眼睛立刻昏蒙黑暗,四下裏求人拉著手領他。

瞎眼的人一定殺人,毒具穢眼,獨具穢眼。自以為眼睛明亮了,便如神知道善惡,於是起來論斷,一定害人,一定殺人,一定恨弟兄,一定控告和審判弟兄,於是一定死(創世記6:11; 9:4-6)。這不僅有保羅和巴耶穌的見證,也有大衛的仇敵和亞捫人的見證:“他們大大張口攻擊我,說,阿哈,阿哈,我們的眼已經看見了”(詩篇35:21;另參詩篇35:25;40:15;70:3;以西結書25:2;約翰一書2:8-11)。然而,保羅重見光明為所有法利賽人指明了醫治的方法。無論有多黑暗,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神的靈繼續在水麵上運行,主耶穌繼續在石頭的硝煙中向我們走來,走向伯賽大(馬可福音8:22-26),走向耶利哥(馬可福音10:46-52)。伯賽大瞎眼或許是因為驕傲(馬太福音11:22);耶利哥瞎眼或許是因為輪回(約書亞記6:26)。我親愛的弟兄啊,今天,無論在伯賽大還是在耶利哥,當打開就是那緊密城門(約書亞記6:1),到路上三呼我主:“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吧”,(馬可福音10:47);“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吧”(馬可福音10:48);“拉波尼,我要能看見”(馬可福音10:51)。阿門。

任不寐,201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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