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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美國創業!全麵解碼美國創業簽證,避免誤區

(2018-01-17 17:00:31) 下一個
 

 

美國移民局從2017年12月14日正式開始受理創業簽證的申請。在EB-5投資移民排期變長,L-1跨國高管簽證和EB-1C跨國高管投資移民越來越難申請的大背景下,美國創業簽證給很多國內的創業者提供了一個新的選擇。同時,也因為國內的很多市場宣傳對該簽證的申請條件和適用性有一定的誤導, 本文重點梳理美國創業簽證的立法曆史和申請標準,也試圖澄清對該簽證的一些誤讀,並列舉出該簽證可能出現的政策風險,以供讀者參考。

 

 

曆史回顧:一波三折的美國創業簽證

 

美國創業簽證的推出可謂一波三折。2017年1月11號奧巴馬政府頒布了《國際企業家規則》,該規則為國際創業者在美國獲得居留許可權創造了條件,我們這裏簡稱為美國創業簽證。該規則本來計劃於2017年7月17日正式生效,可就在生效前的6日,即2017年7月11日,川普政府緊急叫停並修改了該規則,從而使該規則的生效日期推遲至2018年3月14日,有報道稱本屆政府甚至考慮完全取消創業簽證。川普政府的行為最終被起訴到法院,2017年12月1日法院判定政府試圖取消規則的行為沒有遵循正當程序,違反了《行政程序法案》, 因此裁定取消《國際企業家規則》的規定無效。根據法院的判決,移民局從2017年12月14開始受理美國創業簽證的申請。

 

 

誤區:創業簽證不等於綠卡

 

國內很多宣傳說創業簽證是EB-6,又稱創業簽證實際上是“創業綠卡”。筆者需要在這裏作出必要澄清:創業簽證不是綠卡,不能永久居留在美國。美國創業“簽證”其實也不是嚴格意義的簽證,是一種居留許可,最長居留時間為5年。居留許可到期以後需要有其他的居留許可(通過申請其他類別的移民或非移民簽證)才能繼續留在美國。


 

居留許可的期限:首次2年半,延期2年半

 

美國創業簽證首次申請可以批準2年半;到期前可以申請延期2年半,所以總共是5年的時間。

 

 

 

首次申請的要求:投資,投資,投資

 

  1. 對初創企業的要求:

  • 初創企業是在過去5年內創辦的公司(從申請之日起往前推);

  • 初創企業要對美國社會的公共利益有重大幫助;

  • 一個初創企業不能給超過3個創業者申請居留許可。

  1. 對創業者的要求:

  • 創業者在初創企業中占有至少10%的股份;

  • 創業者在初創公司中要扮演核心和積極的作用;

  • 創業者的知識、技能和經驗要對初創公司的發展和成功起到重大幫助。

  1. 對投資的要求 (滿足其中一個標準):

  • 從符合條件的美國投資機構取得至少$250,000的投資。符合條件的美國投資機構是指具有成功投資初創企業曆史的投資機構,包括風險投資公司,天使投資人,或者初創企業加速器等;

  • 從政府機構取得至少$100,000的資助。該政府機構可以是聯邦政府、州政府或者地方政府。該政府機構的資助目的是鼓勵美國經濟發展、研究和創造就業;

  • 其他標準。如果不符合前兩項投資標準的任何一項,但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該企業家應該得到居留許可,可以適用其他標準。但是目前法律規定得很模糊,還不確定什麽樣的證據能滿足其他標準。


 

延期申請的要求:投資,營業,創造就業

 

  1. 對初創企業的要求:

  • 初創企業合法在美國運營;

  • 初創企業繼續有增長前景並且給美國創造就業。

  1. 對創業者的要求:

  • 創業者至少占初創企業的5%的股份。從10%降到5%是考慮到創業者可能需要賣掉股份來取得額外的投資;

  • 創業者在初創公司中必須繼續扮演核心和積極的作用;

  • 創業者的知識、技能和經驗要繼續對初創公司的發展和成功起到重大幫助。

  1. 對投資和創造就業的要求 (滿足其中一個標準):

  • 初創公司從合格美國投資機構取得了至少$500,000的額外投資;

  • 初創公司取得了至少$500,000的年營業額,並且平均每年的營業額增長在20%以上;

  • 初創公司給美國人創造了至少5個全職的就業機會。

  1. 其他標準。目前法律規定較模糊,這部分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


 

配偶和子女的居留許可: 配偶可以工作

 

創業者的配偶和未滿21周歲的子女可以申請居留許可,居留許可的時間和主申請人的時間一樣。創業者的配偶還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風險提示:有被取消的可能

 

如果川普政府遵循正當程序提出建議法案取消《國際企業家規則》並且該法案生效的話,該居留許可就會被取消。

 

 

結語

 

總體而言,美國創業簽證給予了廣大企業家一個良好的機會來認識、學習美國資本市場並鼓勵有魄力有實力的企業家們給美國市場帶來資本、技術、管理的活力。對於希望用幾年時間了解美國是否適合成為自己的移民目的地的企業家而言,這個簽證也是一個絕好的了解美國多元文化的途徑。我們衷心希望政府能看到這個類型的簽證將帶給投資者和美國共生雙贏的機會,從而改變其觀望或反對的立場。

 

 

作者:宋曉丹

本文首發於“美國華人”公眾號(ID: ChineseAmeric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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