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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宗教改革的現實意義

(2018-01-13 12:21:14) 下一個

路德宗教改革的現實意義

從今天的眼光回頭看,500年前的歐洲已經逐漸走出了中世紀,看到了“現代化”的曙光。當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12世紀羅馬教會在社會上興辦大學,走上了開啟民智、倡導思想自由的不歸路。13、14世紀阿拉伯人保存下來的希臘古典哲學、數學、曆史、政治等著作被重新譯回拉丁語,導致了15世紀的“文藝複興”。繪畫、雕塑、建築特別是希臘追求思想自由的“精神”在歐洲土地上獲得重生。另外,1492年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葡萄牙人嘎馬1498年繞過好望角到達印度,大大開闊了人們的視野,開拓了人們思維的廣度和深度。人類文明不知不覺到了一轉折點。

500年前的歐洲是封建社會,大小封建主擁有全部土地,“農奴”耕種土地並將收獲的一部分交給貴族。但貴族有責任保證農奴的溫飽,保衛“國家和平”。戰爭時,貴族責無旁貸衝鋒在前、流血在前。事實上,貴族正是因為在戰爭中表現勇敢,被封地而成為貴族的。應該指出的是,農奴不是奴隸,農奴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比如,婚姻自由、遷徒自由,改行(商人、手工業者)自由,等等。農奴雖然沒有自己的土地,模糊一點也可以說:農奴是農民。

很多封建主也是教會的“領導”。公元313年,羅馬帝國皇帝康斯坦丁立基督教為國教。公元800年查理大帝在羅馬加冕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從此歐洲“國家”受宗教和貴族的雙重領導,或者說是“政教合一”。羅馬教廷沒有軍隊,但1095年教皇烏班一聲呼喊,七次十字軍東征持續了近兩百年。在這種政治體製中,教會更象“政治領袖”,或“精神領袖”,它負責意識形態,維護歐洲的政治穩定。貴族更象今天的政府,維持地方的社會秩序。

隨著手工業、商業的發展,13、14世紀歐洲城市發展很快,誕生了“自由城”。通過商人、地方教會與“上級”的鬥爭,自由城不再向上交稅。隻有在神聖羅馬帝國組建軍隊時,自由城才必須出錢出力。自由城有自己的管理委員會,擁有政府的全部權力。

中世紀歐洲城市人口不過百分之十,但他們是推翻封建社會,走進現代社會的決定性力量。比如,1219年紐倫堡成為自由城,到十五世紀末紐倫堡已是兩萬人口的大城市,其中百分之五十的市民能寫會讀。當時一個印刷廠就有24台印刷機,100台裝訂架。閱讀市場已經形成,“媒體革命”的氣候已經形成。

到16世紀初,歐洲除了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外,政治體製變化不大。1453年伊斯蘭攻占君士坦丁堡後不斷侵占東歐,對歐洲核心地區的威脅日益加深。在這種形勢下,羅馬教廷擔心歐洲和平,籌集軍費備戰。同時為了建造梵蒂岡大教堂,大肆銷售“贖罪卷”。許諾教民隻要出錢,無論罪惡多深,死後不用下地獄,直接進入天堂。

34歲的路德,“聖經”學博士,認為“花錢”不可能消除罪惡。於是1517年10月將自己起草的《九十五條論綱》寄給了緬茵茨和勃蘭登堡大主教。路德提出論綱的目的當然不是“炮打司令部”,更不是有意分裂教會、挑起戰爭,路德本意隻是學術討論。

是不是學術討論並不是路德博士自己說了算。在羅馬教皇的眼裏,路德就是尋釁滋事。我們現在看的很清楚,當年的教會對“理論”沒有興趣,因為教會早已是百分之百的政治機關。教會不過是打著“代表真理”的旗號,為家族爭取最大的經濟利益和政治利益。當時的教皇來自弗羅倫薩富商梅裏奇家族,“政教合一”升華為“政教商合一”。但事物的發展總是對立統一、否定之否定。教會“極權”越多,越是接近自己的衰敗。

1518年路德在奧格斯堡和1521年在吾爾穆斯城兩次“帝國會議”中拒絕收回《九十五條論綱》。一次麵對紅衣大主教,身兼羅馬教廷會議主席的教皇全權代表。 此人被公認為理論水平最高的權威。 (教皇是教廷會議選出來的,可見“主席”的權力之大)。第二次是麵對血氣方剛、年僅20歲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裏五世。路德能在泰山壓頂的巨大壓力下,以“不能違背自己的良心”為理由,堅持自己觀點不變,勇氣驚人!

路德當然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危險。1518年去奧格斯堡前,他對同事說,“閉上眼眼睛,就能看到燒人的大火”。在與紅衣大主教對話三天後,路德連夜出逃。1521年動身去吾爾穆斯城前,路德要求查裏五世簽署一份“人身安全保證書”。後來路德一身平安,生活幸福美滿,歸根結底是薩克森大公賢哲腓特烈在背後保護。即使查理五世在頒布“帝國法令”,宣布剝奪路德的“公民”權利、禁止路德傳教、銷毀路德的全部文字、禁止任何人與路德交往、任何人發現路德行蹤必須把路德交給皇帝等等之後,查理五世依然同意“法令”不在薩克森張貼、公布。這實際上是放了路德一條生路,因為腓特烈在查理五世當選皇帝這件事情上幫了大忙。

賢哲腓特烈保護路德的原因有兩個。一,他認為路德是他管轄下的市民。如果路德有罪也輪不上羅馬說話。第二,腓特烈認為路德是大學教授,對《聖經》有自己的理解是“天經地義”,不能因為路德與教皇的觀點不一致,就必須受到打壓。

路德《九十五條論綱》最根本的觀點是,錢買不走罪惡。獲得上帝寬恕的原因是“上帝的仁慈”,以及“對上帝的信仰”。毫不誇張的說,今天的“錢”比500年前更加邪惡。今天,“有理”不知道能不能走遍天下,但“有錢走遍天下”千真萬確。人們往往不痛恨有錢人犯下的罪行,而歎息自己沒有機會“腐敗”。

“錢能買什麽”之問,今天仍有它的現實意義。

歐洲誕生的文明,包括科學技術以及法治憲政等被全世界接受。但這些“好”東西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是無數仁人勇士奮鬥而來的。路德是其中之一。路德不是英雄,他反對1524年到1526年的德國農民起義,與當時大多數基督徒一樣,路德痛恨猶太人。但這不影響路德宗教改革的現實意義。

1547年查理五世動用軍隊鎮壓新教聯盟,軍事上取得勝利。當時的薩克森大公和黑森大公被關押。但是,宗教問題不可能用軍事手段解決。兩年後,新教聯軍也打了勝仗,查理五世僅僥幸逃脫。羅馬教會於1545年召開了220人參加的教廷會議。教皇要求這些地球上“理論水平最高的教徒”討論以下幾個問題:“新教和舊教能否從宗教的意義上統一”,“個人有無選擇不同宗教的自由”,“個人信仰與國王不一致時,個人必須離開國家,還是國王必須容忍”,等等。可能這些問題太難,會議開了十八年,18年啦!結論是個人有自由,但是不可能有“宗教和解”。1562年羅馬決定不再銷售贖罪卷,但同時征收“戰爭稅”。

1552年,查理五世任命他弟弟全權處理新教問題。弟弟雖然也痛恨路德,但認定宗教問題隻能政治解決,隻有通過“政治妥協”,才有和平。1552年,雙方開始了艱難但富有成效的談判。終於在1555年奧格斯堡的“帝國議會”上達成“和平協議”:保證“宗教自由”。這是基督教曆史上的一個裏程碑,“不同的宗教觀點可以和平相處”。宗教問題沒有誰是誰非,沒有人可以以“上帝的名義”發動戰爭。查理五世對“和平協議”極為不滿,一年後辭職進了修道院。弟弟成為聖神羅馬帝國皇帝,蜚迪男一世。

羅馬教廷當然不會輕易退出曆史舞台,1618年羅馬特派員在布拉格皇宮從二摟被扔出窗外,新、舊兩派的矛盾再次爆發。30年戰爭由宗教問題引起,後來演化成歐洲列強的權力戰爭。1648年,列強在德國明斯特簽署《和平協議》。到這時,歐洲貴族做大,羅馬教廷徹底退出政治舞台。這意味著歐洲開始走出“政教合一”、“政教商合”一的封建社會。

大江東去不可阻擋,曆史車輪滾滾向前。人類今天早已進入了現代化。但路德500年前麵對強大的教皇、帝國皇帝不改變自己的觀點,至今仍然有它的現實意義。今天說出自己的觀點仍然需要勇氣,甚至冒著坐牢的危險。 權貴利用“錢”壓製底層百姓,用“錢”掩蓋自己罪惡、維護自己的利益仍然是人類社會麵臨的巨大挑戰。

2018年1月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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