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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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嚴明的律法,忍耐的恩典

(2019-08-13 18:28:05) 下一個

《利未記》承接《出埃及記》最後一章。當神的帳幕被建立起來,象征著神住在祂子民中間之後,接踵而至的就是神要教導祂自己的百姓,如何藉著帳幕來與祂親近。整卷書雖然講的都是神所賜的律法,但卻有不同的層麵,大致分為幾個段落。首先就是一係列的祭祀禮儀(1-9章);其次是一係列與潔淨有關的條例(11-15章);接下來是贖罪日的設立(16-17章);然後是一係列有關生活中的禁令以及處罰條例(18-20節),之後是祭司與聖物的潔淨條例(21-22章)。在這些之後,是一係列節期的設立(23-25章)。最後是總結(26-27章)。

在這些陳述性的律法文件當中,經文也加插了一些敘事文體,記載了一些特別的事件,例如亞倫的獻祭和就職典禮,以及亞倫兒子的犯罪(第10章)和褻瀆神聖名(第24章)的故事。在這裏,值得我們思考的是,經文所記載的這兩件犯罪事件,其處理的手法,無論是神立即親自的出手,還是以色列會眾等待神的進一步指示,結果都是觸犯了律法條例的人被治死。我們可能會覺得奇怪。這兩次的事件都是發生在祭祀禮儀已經宣布,而且大祭司亞倫已經上任之後。照理來說,應該可以通過大祭司的獻祭來為他們贖罪的,可是為什麽神都沒有動用贖罪的條例來赦免他們的罪,反倒是一律治死呢?相信不是因為神沒有赦罪的意願和恩典,而是神要通過律法的嚴明來彰顯赦罪之恩的寶貴。

然而,神並非是沒有恩典的神。即便是在律法的頒布之中,神也已經讓人看到了祂的恩典之光。經文在講到違反誡命者的刑罰時說到,神的對違反者的懲處包括命定驚惶,叫眼目幹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製他們;要叫他們白白撒種,而仇敵卻吃他們所種的;要叫他們人數減少、地也荒涼;要將他們交在仇敵手中,被人追趕(第24章)。這裏又讓我們看到一個很奇怪的地方,就是神對那些違背誡命的人的處罰,並不是直接按照律法中所陳明的那樣將其治死,而是用這些災病、饑荒、趕逐等層層遞進、一步一等待的方式。這看起來似乎與神在律法中的規定相矛盾,但實際上卻是顯明神的恩典。雖然神強調了祂的律法神聖不可侵犯,但神也顯示出祂寬容忍耐的一麵,祂不會每一件事情都按照律法的嚴厲來進行即時的處置,一招致命,而會在某些事情上麵用會延續一段時間的、更加寬容的手法來提醒和警戒,目的乃是等待著,直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26:41-42)

神的律法中顯明祂的公義,神的律法中也帶著祂的恩典。這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我們今天自身的處境。雖然我們偶爾也會看到神彰顯祂公義的時刻,但更多的是經曆神恩典的寬容,不但我們看到那些犯罪、頂撞神的沒有受到即時的審判,就連我們自己也是這樣。可是在神的恩典之中,我們要提醒自己留意的是,神也在通過各樣的方式,例如愁苦、不順利、受壓製,等等,在管教、提醒和警戒我們,等待著我們的回頭。惟願我們都可以明白神透過律法所顯明的心意,靠著耶穌基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

默想經文:“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26:41-42)

靜默思想:花一些時間安靜在神麵前,求聖靈光照自己,對神的公義和慈愛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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