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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香港第二晚…露宿公路“坑渠”避警車

(2019-07-18 10:26:45) 下一個

宿“完“廁所”宿“坑渠”進入香港第二晚…在公路坑渠底度過,我們到了“港境”時己是第七天了。到港境第一晚被村長特意安排在“廁所”草間過夜,為了安全怕我們走出草間,不防止被其它村民發現,“村長”還將“廁所”草間反鎖,這一安排也是為我們安全考慮,雖然“廁所”草間空氣不甜美,但在當時環境下還是要感激“村長”收留。天一亮“村長”生車搭船到“香港”,因九龍過海到香港我父親地址最近,“村長”先去找中環荷李活道我父親住址。找到後一看中央警署警察總部大門兩邊都有警察站崗,外人不能隨便進出,當時如果他知道地址是在警察總部內,肯定不敢收留我們。“村長”看到這種情況後不敢進去,改到太古船塢找同伴父親,地址找到後同伴父親當時不在,但看見他父親居住環境是籠屋,心想肯定無錢,在無其它更好辦法之下隻好返回中環,硬著頭皮走進中央警署內找我父親。

找到了我父親說明情況,經過商量收取每人費用“80”元,時間大久忘了準確數字,當時和“村長”說好,先付一半接到人後再付尾數。我父親當時無錢向老板娘說明原因,要借80元去帶我們出來,由於工作原因我父親不能離開,老板娘說叫警車直接開進禁區接人,還說用警車去接快捷方便還安全不用被人上車檢查,錢暫時由她先代付。老板娘在總部和警察洗衣洗幾十年,和警方有交情叫輛警車給人肯定無問題。我父親聽說用警車去接當即反對,最後才決定由老板娘接我們。

“村長”不敢從陸路送我兩出沙頭角禁區,來接的人也進不了沙頭角禁區,所以隻能選擇鹿頸接人。“村長”安排小仙板從海上送到對麵鹿頸,叫來接我們的人到鹿頸接,鹿頸不是禁區。當年九龍出“新界”大巴班數也很少,想快隻有走新界的“九坐位白牌車”了,當年沒有十四坐小巴,。付了一半錢後,老板娘和“村長”商量好後,隔天坐“白牌”車到上水,再轉“巴士”到鹿頸指定地點接人。當年沙頭角鹿頸這一段很少人住,連白牌車都沒有隻有少量巴士行走。

我們在沙頭角禁區內“村長”家的“廁所”度過了一天一夜(這一天是離家第八日),按“村長”原計劃在夜深人靜時,安排小舢舨把我們從沙頭角禁區送到鹿頸。臨上小仙舨前“村長”吩咐我兩,到鹿頸後那都不要去就坐在公路邊等,告訴我們天一亮會有親人來接,但沒有說明來帶我們的人是男是女。還叫我們要多看公路的拐彎處,有車有人來遠遠就能望見。他說鄉村公路很少有車行,叫我們見到警車就走下路邊斜坡躲。

當晚下半夜“村長”把我兩送上小舢舨,小舢舨駛出了沙頭角禁區直奔鹿頸,送到鹿頸後小舢舨就走了。我們下船後爬上一段斜坡上到公路邊,這是一條沿著海邊彎彎曲曲鄉村小公路,這時天還沒亮小公路上很沉靜,小土公路拐彎很多很難望到遠處,我兩尊照“村長”吩咐坐在公路邊等敢亂走了,這條小公路主要是被鹿頸人步行出沙頭角,再坐車出市區用的,這條公路很少車行,當年鹿頸是個偏僻小圍村有汽車的人應該沒有。單層巴士一日隻有一兩班,有車都是“白牌”。當年新界沒有雙層巴士,當年九龍到新界巴士隻有單層能走,出新界公路彎彎曲曲單層巴士還經常出事故。

小公路空空壙壙,“村長”告訴我兩,小公路除了警車外有車來就是接我們的,警車一日最多來兩次簽到,我們坐在公路邊等到天亮,再由上午等到正午。等到正午還不見有人來。老是坐在公路邊等也不是辦法,小公路兩頭那方向才是出沙頭角我們不知道,隻能向小公路其中一頭走去,想希望在路撞見來接的人,我們一直沿公路走到路的盡頭停了下來,小公路盡頭有間鄉村小士多“鄉村小店”。警車就是到小鋪子簽到的,簽到證明來過巡邏了,主要任務是抓偷渡的。

我們在小鋪子門前旁也坐著,小鋪子伸出個小牌寫了幾個字“可樂汽水”,當年老前什麽叫汽水聽都沒聽過更別說可樂了。不久跟隨我們後麵走來的三個“農姑”人問我們,說後麵有人沿路找人問是不是找我們,這時我們才知道走錯方向,隻好沿小路快速往回跑。由於時間隔得太久,原來接我們的老板娘沿著小公路己找了幾個小時都找不到我們,這時天也慢慢暗下來,那年代沙頭角到上水隻有鄉村小巴士,班車也很少,老板娘又怕誤了時間無車無船回香港(中環),隻好返回準備明天再來。離家第七晚在“廁所”度過、第八晚隻有露宿路邊坑渠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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