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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車禍後---2004年7月13日

(2004-11-15 14:25:14) 下一個

以前總是在媒體上看見出車禍的報道,現場多是慘不忍睹,車毀人亡,看得人心驚膽顫,有的車禍就發生在隔著幾條街的地方。沒想到,這事輪到我家,不過,當時我沒在車上。
我不開車,因為膽小,受不起驚嚇,也因為車技太臭,沒通過路考拿到執照,更重要的是,我不想撞著別人,也不想被別人撞著,所以,直到今天,出門都是丈夫開車,我坐車。
丈夫年輕時,很是瘋狂過,自認為車技過人,開過賽車,也曾連續十幾小時開車,開車時還睡過去幾分鍾,車速高達70英裏,萬幸沒出事。他常引以為自豪的話是,他的駕駛經曆很幹淨,從未吃過罰單,出過車禍,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撞車,是前麵的老婦違規倒車造成的。他還說,他有特種預感,開車上路,能預感的出事的車,防患於未然。這倒也是實話,由於他的駕駛經曆幹淨,他在保險公司的信譽一直非常好,車的保費也非常低。
不過,好景不長。常言道,滿則患,淹死的都是會水的,此話不假。幾天前,丈夫出了車禍,還真是積少成多,車禍不出則已,一出就是大的。萬幸,車毀人沒傷,估計有守護天使的保佑。
那天,我正在屋裏,聽人講,警察銬住你丈夫,要帶走。我以為是玩笑話,出門一看,兩輛警車圍著丈夫的車,丈夫背著雙手,一個警察正在給丈夫戴手銬。那輛紅色的車已麵目全非:前麵的擋風玻璃撞裂,兩個氣囊蹦出來,前杠撞癟了,車前蓋推開了,露出裏麵的發動機。看看丈夫,全須全尾的,甚至都沒有一點傷,隻是一臉的汗,衝著我抱歉地笑著。我一看他說話的樣子,就知道他喝酒了,我拍拍他說,沒事吧。為了這句話,那個警察後來對丈夫講,你妻子人不錯,車撞成那樣,也沒發脾氣,要是他老婆,早急了。警察講,要帶他去查一下酒精量。我問,要多長時間,警察講,時間不長。 半小時後,丈夫回來了,問起來,他通過了一切檢查,但酒精含量稍微超標。
對酒後開車我一直持反對態度,我自己家的人和認識的人中,凡要開車,都自覺地不喝酒。不過,這裏酒後可以開車,隻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超過一定比例就合法,比如喝一小瓶啤酒。每年我們到婆婆家過節,親戚們都喝些低度酒精飲料,照樣開車,我曾多次發過議論,總是孤軍寡人的沒人理睬,最多也就是管管丈夫,還遭到大家的反對。
丈夫不嗜酒,但不像我那樣能喝酒。我是酒就喝,不挑不揀,從未喝醉過。丈夫不常喝酒,喝酒也比較挑剔,有品牌偏好,而且一般是幹喝酒,不吃菜,喝一點就能看出來。有時即使他不告訴我,我也能從他的舉止上判斷出他喝沒喝酒。不過,他曾酒後開車,倒也從未出過事。
這次,據他講,車禍的事故責任不在他。 起因是,一輛皮卡突然換道,沒打顯示燈,硬插到丈夫車前很小的車距空間裏。因離前車的距離太近,猛踩刹車,後麵丈夫的車來不及躲避,踩著刹車還是撞上了插道的皮卡後輪。那輛車因刹車過猛,後輪的外胎都擦暴了,甩在路中央。丈夫講,他當時還沒反應過來,就覺得氣囊蒙在臉上,等下車檢查,那輛皮卡早溜了,隻有爆裂的外胎留在路上。他印象中,車主有著一頭黑發,估計不是黑人,就是老墨----這些人開車的口碑不是很好,常是警察在路上攔截檢查的首選對象。當然也有可能是東方人,不過,亞洲人車技不一定很好,但車德一般不錯,為了少惹麻煩,很少橫衝直撞的。
他出於好心,打電話給警察,說了事情經過,要他們來清理路上的外胎,免得其他的車撞上。其實,他也可以不報警,因為沒有傷著人,主要肇事者又逃離現場,無法追究。在冬季大雪天,車禍很多,警察太忙,不能每個車禍都料理。警察局發出公告,凡出車禍,沒有傷人,車主隻需相互交換信息後各自開走,不用報警,因為報警也不一定有警察來,停在那裏反倒堵礙交通。沒想到,警察不忙著清理廢胎,到著急追上他,逮著一個算一個。不幸的是,他在2個小時前,喝了2小瓶啤酒,撞上了酒後開車這一條。後來說起來,即使他不喝酒,那場事故也是躲不開的,因為兩車之間距離太近了。因此,出車禍不是他的錯,他的錯是酒喝得高了後開車。
說來也是奇跡,車撞得很厲害,但人沒事。 那輛車是01年的款式,才開了3年就撞得一塌糊塗,車禍估價部門看後給報了修理價格,我們一算,修理費用再加點錢,幾乎可以買一輛車了,其實也就等於報廢了。這末厲害的撞車,丈夫講,他沒事,除了胳膊肘磨破一塊皮以外。 我仔細觀察他了幾天,也不像腦子受傷的樣子。想想也是萬幸,車撞殘了不管它,重要的是人沒傷。
後來閑聊得知,丈夫有點迷信,認為紅色車不吉利,他講,早就有預感,這輛紅車要出事。原因是,他過去擁有的車中,隻有2輛是紅色的, 第一輛在車庫因故起火燒毀了,這是第二輛。當初買車時,他本不想要紅色的,我從理論上論證,紅色車醒目,不容易出車禍,他也就沒說話,看來還是應驗了他的預感。趕巧的是,出事那天是13號,也是一個不吉利的日子。
這次酒後開車的後果很壞,不僅將丈夫清白的駕駛經曆全部抹掉,而且,他3個月內不能開車,要重新路考後,才能拿回原來的駕照,更為嚴重的是,所有的車輛保險費都要上調。我們雖然還有其他的車,但隻有這輛是新車,鬧得我們現在隻好開著我婆婆的老車出門,那輛車太大了,我叫它大船。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件事也有好處:此後,我的話也有分量了。以前,每當我發現他酒後開車,總是告誡他,這樣太危險,他總說沒事。車禍以後,我給他訂了幾條規矩:喝酒隻能在晚上,白天如果不開車,可以喝酒,如果開車,不能喝酒,盡管法律上允許喝一小瓶啤酒。他聽後,不吭聲但直點頭。還有一個意外的好處是,因為他不能開車,我也不能開車,隻能安步當車了,盡管一段時間內日常生活會感到不便,但可以借機減肥,歪打正著。
我還故意惡心他,講周末和老媽通電話,我是不是告訴她,你出車禍的事。丈夫衝我揮揮拳頭, 威脅說,那樣,你媽還不說你沒眼光,嫁了一個笨蛋。
盡管這次車禍損失慘重,我還是萬分慶幸,因為生活中,物質的東西無所謂,人是最重要的。車雖然毀了,人沒傷著,還接受了教訓,應該說結果還是不錯的。更重要的是,我們夫妻之間,沒有因車禍而反目,感情反而變得更好了,他一再說,他一生中最幸運的事就是娶了我。
後記:經過3個月的不便和難熬, 丈夫經過路考,終於又拿回了駕照。 當出門時重新又坐上車時,才覺得有車坐還是有好處的,至少,到超市買東西不用擔心背不動。不過,好不容易減下來的體重,讓我們還是不忍心放棄走路,每天兩個人拉著手出門漫步,也是一道風景線。原來自己沒覺得,直到一天,一個路人對我們說,你們一定是夫妻吧,看起來真酷。看來,隻要有可能,還是要走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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