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讀農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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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大國者若烹小鮮”的今用正解(圖)

(2019-01-26 15:42:33) 下一個

古為今用,確實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

首先,你必須正確地理解“古”。那麽久遠的往事,背景看不清了,當事人都死光了,古籍記載又經過了印刷、刊印和校勘的複雜過程,難免會出錯。所以,古文的真義很難被後人所掌握。

其次,你必須全麵、深刻地認識“今”,對今天,對當代,對國內,對國際,對你身邊的事務,都有所洞察;沒有一定的高度,豐富的閱曆,獨特的視角,再經過高人指點,何來關於“今”的真知灼見?

我舉個“洋為中用”的例子,來幫助你理解“古為今用”的頗不易為。

當你從國外引進一套機械設備,購買一個軟件後,你肯定要花時間、耗精力去了解它的性能原理,掌握它的操作程序,再根據自己的需要,融彼為己,化鹽入湯,才能熟練地運用這套進口貨,對不?“古為今用”其實也一樣,也得知己知彼。不知彼,難免驢唇吻馬嘴;不知己,篤定會吃錯藥。

咱近的不說,就說遠的;無名的放過,專揀有名的侃。老子那句“治大國者若烹小鮮”,古往今來,懂的人不說,說的人不懂,你我他都是跟著瞎摻合。

為什麽這樣說呢?

第一、老子這句話裏講到了一個“形而下”的烹飪問題,再通俗一點的說法叫燒菜問題——烹小鮮(做個小魚湯)。這是廚師們幹的活,現代是太太或暖男們幹的活。

孔子不事農桑,不懂稼穡,孟子倡導“君子遠庖廚”。後世的儒家子弟大多不會做菜,而解釋《老子》章句的人,恰恰是這些不會做菜的儒生。這問題就來了,一個不會做菜、不懂廚藝的人,豈能準確地把握烹飪細節?獨眼龍如何能幫助瞎子確立起“道路自信”來?

老子時代,“烹”究竟用什麽炊具?是鬲甑,還是石板、陶鍋、銅鼎、鐵釜?據考證,在周代,一般人是沒有資格吃肉的,隻準吃魚。鐵鍋直到秦漢時期才有。老子做過周朝的王家圖書館文檔部主任,屬於民頭官尾,小小芝麻官。他不可能用銅鼎和鐵鍋來煮肉吃,隻能用陶鍋來煮小魚湯喝。所以,烹小鮮他是很熟悉,也很拿手的。

清代以前把“烹”解釋為“煎”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煎湯、煎藥的“煎”,就是“水煮”的意思。現代人把它誤解為鐵鍋出現後,煎炒烹炸的“火烤煎”了,牽扯到翻動,意思就完全錯了。

“烹”與“煮”,古代是同一個字,都是用陶製或金屬容器水煮食材的意思。區別在於,“煮”不加調料,而“烹”則加調料。

烹小鮮或煮小魚,隻涉及到火候問題,即大火小火、文火武火,以及蒸煮時間問題,根本不涉及翻動問題。後世儒生們的解釋,瞎猜出“撓”、“煩”等動作,“致碎”之惡果,進而推斷出老子的“清靜無為”治國理念,顯然是臆測與杜撰。

第二、常識擺在那,大魚吃肉,小魚做湯。小魚都是刺,沒有多少肉,打理起來非常麻煩,所以,適合整體烹煮做湯喝。用小魚做配料,比如“鹹魚幹炒辣椒”、“銀魚湯”,那都是現代佳肴裏才有的做法,古早時都是拿小魚做鮮魚湯喝的。

小魚肉少,數量少了也不行。拿起筷子,挽起袖子,揮手一夾,張嘴一唆,“咂”地一聲就完事,誰願意大動鍋灶“烹”一條小魚?所以,“烹小鮮”不是隻煮一條小魚,而是煮很多條小魚。整體下鍋,鱗鰭不去,鰓腸全留。

“烹小鮮”廚藝的重點,顯然不在翻動與撥弄上,而在火候和時間的把握上,火大了,時間長了,小魚就煮碎了,肚貨進入湯裏,湯汁就不鮮、不好喝了。

第三、老子時代,隻有“邦國”、“諸侯國”,沒有“大國”,更沒有現代疆土和人口意義上的“大國”概念。現代人可以追尋、探索古代“烹小鮮”廚藝的真相,但把“治理現代大國”與“烹小鮮”扯進一條褲管裏,則必定會吃錯藥。

如果我們把老子筆下的“大國”,理解為“天下”,或者“大一統的王朝”,那也隻有實行“分封製”的周代,可以用“烹小鮮”的方法來治理。那大大小小的“邦國”,如同陶鍋裏的小魚。正確的管理辦法,即統一政權Logo,施行統一的政治信念教化,根據各自的經濟能力上繳中央財稅,將個別蹦出鍋的魚兒,重新撿起來、洗幹淨、放進鍋裏,其他的任其自治,僅此而已。

有人說,西學中源;又有人說,老子出關可能是去了西方。從現代西方大國普遍實行“聯邦製”的情況來看,此二說還真的很難推翻。現代西方人治理大國,用的正是“烹小鮮”的中國傳統廚藝。

中國自己呢?除了春秋以前實施過“烹小鮮”之策以外,後來由於儒家誤解了老子的“烹小鮮”之意,或者專製君王們故意與老子對著幹,上麵對下麵,要麽幹預過多,壓榨太甚,要麽文貪武嬉,皇帝昏庸,結果讓國家長期陷在“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惡性循環裏不能自拔。

裏根說他懂“治大國者若烹小鮮”,我信;習近平說他懂“治大國者若烹小鮮”,我不信。因為從曆史和現實來看,西方人真的是理解並發展了老子的治國理念,治大國思想,而中國人卻在抱殘守缺,一知半解。

誰說“小國寡民”就一定是最理想的政治模式?加拿大、俄羅斯、澳大利亞,現在實行的都是“大國寡民”,粥多僧少,國強民富,不也很好嗎?

所以,概括地講,“治大國者若烹小鮮”這句話,古為今用的正解應該是:

大國統治者,對行政區劃上的各省、各州,對各大黨派,對大大小小的利益單元、宗教組織、群眾團體、少數族裔,既要製訂統一的大方針、大法則,又要給予高度的自治權利。要懂得“大鍋湯味道是由每條小魚貢獻的”道理,也要明白“不讓小魚跳出鍋外的”原則;既要對國民進行民主教育,絕不以國民素質差為借口拒絕民主嚐試,又要有國家統一的鐵律來約束邦國鬧獨立。

 

圖片來自網絡,感謝原作者。

 

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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