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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奮不顧身虎口救女算是見義勇為嗎?(視頻)

(2016-11-23 18:30:10) 下一個

昨天看到城頭新聞題為:八達嶺老虎咬傷女子:母親行為是“見義勇為”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6/11/22/5794578.html)。文中提到周某的家人在訴狀中表示,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對於趙菁母親周某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並且列出6條過錯。其中第六條是:在被告有救助義務但沒有及時、有效救助的情況下,沒有法定救助義務的周某下車施救原告趙女士的行為沒有任何過錯,其行為的性質應當屬於“見義勇為”行為

這個問題以前從來沒有認真想過。此事一開始覺得母親情急之下奮不顧身救自己的女兒是理所當然,是做母親的本能,所以也沒認真想這是否為見義勇為的“英勇”行為。說到見義勇為,好像出自《論語·為政》中:“見義不為,無勇也。”也就是說,見到不正義之事不作為,就是懦弱的表現。中國文化中“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見義勇為行為,在當今社會不僅限於道德層麵, 而且還涉及到社會道義,經濟補償、名譽授予以及相關福利等等,因而在法律層麵也予以了明確規範。譬如,網上(百度)給出官方認為構成“見義勇為”同時具備的三個條件:一是以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為目的;二是具有不顧個人安危的情節;三是實施了同違法犯罪行為做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的行為。

人們通常的爭議主要來自於上麵第一條中的“他人”的定義。也就是說,爭論救助親人算不算見義勇為, 實際上爭論的是親人算不算“他人”。認為不算的人們觀點是:從法律角度講,見義勇為法所鼓勵的勇於保護他人的人身安全,但是親人之間(如父母子女之間,夫妻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出於本能的救助應與是否立法無關,故不應該算見義勇為。而覺得應該算的人們則認為:法律上對於“他人”的定義就是指除了救助人自己之外的人,舍己救人即使是出於親情的本能也是高尚之舉。例如,在地震之後開挖見到的屍體中,可以看到有母親緊緊抱著嬰兒死去,也有丈夫用身體保護著妻子死去的情景,這些同樣令人肅然起敬。生命的價值並不會應為救助者或者被救助者的身份不同而不同,故不應該加以狹隘化。2010年4月,在上海打工的王氏父子獲得鬆江區見義勇為獎算是一例 (注:公交車上,王盼見父王天喜錢包被盜,挺身而出奮勇追拿扒手,後遭4名罪犯刺殺身亡,其父亦同時受傷)。

中國大陸早已通過《見義勇為法》,這類似於美國《好撒馬利亞人法》,即通過法律規定免除見義勇為者因為施救而造成損失的責任 (注:《好撒馬利亞人法》源自聖經中的一個故事:一個猶太人路遇強盜受傷,躺在路邊,同為猶太人的祭司和路人不聞不問,反而得到一位被猶太人視為異教徒的撒馬利亞人的救助)。歐洲許多國家也有類似法律。如德國《刑法典》第323條c項規定:“意外事故、公共危險或困境發生時需要救助,根據行為人當時的情況有可能急救,尤其對自己無重大危險且又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而不進行急救的,處以1年以下限製自由刑或罰金。”並且見義勇為者還受到《德國民法典》第680條規定的保護:“為免除危險而管理事務”的情形,設立了故意或重大過失情形除外的豁免。“事務管理以避開可能對本人發生的急迫危險為目的的,惟有故意和重大過失可以歸責於管理人。”

不得不承認,今年7月23日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發生的事件是一件悲劇。 不過俺覺得對於趙女士被東北虎咬傷,母親周女士救女心切下車驅虎而導致身亡這件事,動物園或多或少都負有一些責任。俺本人在2014年也去過八達嶺野生動物園,並且之後還寫過一篇博文介紹過該野生動物園(見拙文:14年回國見聞(完):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印象)。俺的總體印象是,院內沒見到工作人員或者工作車;進門收費處的工作人員沒有詳細說明和強調安全事項;區內門上掛有提醒牌告訴你在哪個區以及要注意的危險等, 其中熊區的棕熊喜歡圍著車轉,並會試圖上前掀動門把手打開車門;各個區之間都是雙門(防止動物跑出各自隔離區,總是先開第一門讓自駕車進入然後關閉,這時再打開第二門,自駕車方可進入下一個動物區)。故院內確實有許多門,所以還是有可能被 CONFUSED。事故視頻中顯示當時傍邊停著一輛紅車,趙菁女士說她以為進入休息區是可信的。另外她說下車時沒有看到老虎,也是可信的(不管出於何種原因下車)。相比之下,下麵的視頻1中顯示遊覽野生動物園的一位遊客明明知道危險就在眼前,但是還大膽走到車外拍照而被咬導致死亡,慘不忍睹,不由得歎息此人不該拿自己生命當兒戲。俺是絕對讚成遵守規則珍惜生命,但同時也覺得人們的許多致命錯誤,往往出於某瞬間的一個誤判。對於由這樣的誤判而產生的慘劇,大家應該給予更多同情和包容,而不應該一味譏諷,謾罵甚至用“國民素質低下”加以詆毀。

視頻1:一位遊覽野生動物園的遊客下車拍攝動物而遭襲擊慘死(提示:動物撕咬遊客的畫麵十分殘忍,請慎入!)

視頻2:一位22歲印度青年落入虎園,被咬死。起初老虎並沒有馬上個攻擊這位遊客, 對峙15分鍾後仍然沒見工作人員出現, 以致於最終喪身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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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5)
評論
老瞎話 回複 悄悄話 很多母親的“本能行為”就是束手無策。崔澍泉的水平太低。
X723 回複 悄悄話 作死的人肯定有作死的千萬條理由去作死!What you can do?
牧野靜弓 回複 悄悄話 應該追究老虎女過失殺人。
Janezhang008 回複 悄悄話 謝謝您的分享,對趙女士的遭遇深表同情!輿論如果可以多給予關懷,她今後的創傷應該會小些!
崔澍泉 回複 悄悄話 把一個做母親的本能行為說成是“見義勇為”豈不荒唐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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