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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哭笑不得

(2019-01-31 12:37:07) 下一個

    我侄子剛工作沒幾年,門診發生了一件事情。

    醫生開了處方,患者取藥,膠囊性質的口服藥物。患者取藥回來後,問了每天吃藥的頻次之類的事情,就連鋁箔包裝和膠囊一起吃掉了。

    嗯,一起吃掉了。

    事後患者投訴醫院和門診醫生、門診護士,說是沒有說清楚藥物到底怎麽吃,他還以為鋁箔也能一起吃。

    這事兒是很xx的事情。

    也不知道當時那件事情最後到底是怎麽處理的。

    想來無非是兩種解決辦法,一是賠點錢,把人哄走了事。以後他願意去哪鬧都行,隻要別來市一院也就是了。二是硬剛,你想告到醫調委也行,反正醫院有律師,陪著你一起玩唄。

    被告的醫生、護士扣了點錢,醫院也下了文件,說是以後一定要告訴患者,鋁箔包裝不能吃。

    雖然多了無數的口舌、解釋,但這件事情也就這麽確定下來了。

    後來,一名患者谘詢口服藥物的服用劑量問題,護士按照常規給患者解釋。

    當然,她沒有忘記事後跟患者說鋁箔包裝一定不能吃。

    可是當她說完後,患者勃然大怒。

    從患者的角度來看,也的確是這樣。

    我問你藥該怎麽吃,你說完也就是了,最後還加一句鋁箔包裝不能吃!你特麽是什麽意思?

    當老子是弱智嗎?

    患者脾氣也很火爆,直接把給他講解藥物服用劑量的小護士給投訴了。

    可是小護士也沒錯,這是院裏的規定。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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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洞庭人家 回複 悄悄話 所以在中國必須當公務員,開結婚證不講解怎麽辦事,結果搞砸了多的是,哪個敢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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