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警察抓人法官放人

(2019-09-03 17:37:36) 下一個

前幾天幾大媒體,如人民、新華、央視以及環球,對HK的法官們群起而攻之,主題是警察抓人法官放人。

對八月初突然熱衷於本職工作的媒體以及所謂的媒體人們沒有任何的興趣,所以隻看到題目而從來不打開鏈接。當然,隻看題目就足夠了。

在天朝,公檢法是一家,都歸政法委領導。(刪除近200字)

而被我朝詬病的西方司法獨立,已經被亮劍多次。西方的警察歸政府,獨立的司法就是要限製強大的政府濫用其權力,包括警察抓人的權力。警察可以抓人,但該不該抓,該不該關,都是法官裁定。

警察抓人法官放人,就和無罪推論一樣,是保護人權的基本方式。警察抓人法官就不能放人,那法官就是擺設了,不要也罷。

你可以就個案質疑法官的判決,但不能說什麽警察抓人法官放人不對。其實,那幾大媒體絕對了解HK司法係統的運作方式,但依然煽風點火,其心可誅。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