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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說的trust,我也建議能做的可以考慮做一個

(2017-12-18 21:16:50) 下一個

特別是家裏有未成年小孩的。可以Trust, Will 和 Guardianship 一起做。Trust做了以後可以避免一旦發生事故法庭probate。Probate的程序很慢,而且很多家庭隱私的信息都會公開。那些所謂的“慈善基金會”會主動找上門用各種可憐的名義讓幸存者捐款,而且所有真的假的債務人也會找上門逼債。如果幸存者未成年,或還沒什麽社會經驗,很容易被騙光遺產。

不要做那種One family trust。那種已經過時,要做夫妻分開的Individual Trust。這種每人一個的trust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一旦一方出了事故負有責任,比如車禍,債權人追究也隻能追究到一方的trust。另一方是受保護的,換句話說是對債權人隱藏起來的。

簡單說trust就是做了一個烏龜殼,把你的財產放在烏龜殼裏保護起來。

賈探春的提議挺不錯滴說。要讚一個。隻不過她那個是婚前財產保護。我們要做的家庭財產和帶有遺囑性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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