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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議員無底線正直州法官挽救了美國

(2020-12-17 07:43:09) 下一個

聯邦議員太臭,還不如小小州法官

聯邦國會議員太臭,還不如那些普通司法工作者和選舉官員,是他們挽救了美國。吾這麽說,源於最近美國有眾議院126人支持川普,企圖阻止選舉人票認證,推翻1.5億美國人民的投票結果。讓他們喜歡的總統川普獲得勝利。而且大選之後許多支持總統的人一再表示忠心耿耿,絕對跟著總統幹,死心塌地和民主黨的代言人,候選總統敗登對著幹。直到選舉人團投票認證之前,大約一半以上的聯邦參議員仍然初心不改,一心一意支持川普。也就是說,議員們是沒有道德底線,亦不按法製,不尊重事實,不按選舉法和憲法辦事。自己心裏喜歡的人就要上,至於以什麽方式,怎麽上已經不重要,隻要能上就行。如此水平的國會議員實在是讓人懷疑他們有沒有一點政治常識,是不是按屁股決定腦袋的行事?

事到如今,美國眾議院共和黨議員莫?布魯克斯仍然拒不認輸的說:川普總統事實上贏得了美國大選。布魯克斯誓言要在1月6日的參眾兩院全體大會上挑戰選舉人團認證,布魯克斯希望有一個參議員和他一起行動,擊敗拜登,把川普再次送回到白宮,繼續完成MAGA的宏偉大業。

根據《選舉計票法》規定,選舉團的票將交給彭斯,最終交給國會,明年1月6日的參眾兩院全體大會將確認當選總統。憲法第12修正案規定,在兩院出席的情況下公開所有選舉人證書並點算票數。按國會規定,隻要同時有一名參議員和一名眾議員反對,就可挑戰選舉人票取向決定,甚至推翻結果。之後將由參議院及眾議院分別投選副總統及總統人選。

這條憲法修正規定滑稽可笑,令人啞然失笑。如果議員們水平高,沒有私心還好;否則曆時兩年的競選,人民的心血成果(民意),就會化為烏有,被低級政客一個會議貿然竄改。

本次大選和以往(包括南北戰爭之前的國會議員之爭)表明許多國會議員的水平確實不高,有些像南郭先生,濫芋充數。可惜美國選舉製度的缺陷,一個不限製參選人員的政治素養和法律水平,不看經曆,畢竟選出許多並不稱職的議員。因此,美國這個國家是一個自由民主蒙住了自己的眼睛,束縛了自己的體係。最大優點是不至於大亂,最大缺點是沒法處理一些非常簡單的國家大事,往往在內鬥中消耗殆盡,而不是最大程度的優化管理,為人民謀福利,這也解釋了為什麽製度優越的中國四十年突飛猛進發展的奧秘。

布魯克斯認為國會挑戰選舉團結果並不少見,比如2016年川普獲勝後,民主黨就在2017年挑戰過阿拉巴馬的選舉人團。可惜這次挑戰一個州不行,必須三到四個州全部一起翻盤才行。“法律規定非常明確,眾議院與參議院擁有合法權力,決定接受或拒絕有選舉弊端的州提交的選舉團認證。”布魯克斯堅信美國大選舞弊,“如果我們隻統計合法的投票,不計非法票,川普將贏。”

周一當天,幾個搖擺州政府選出的選舉人團投票給民主黨候選人拜登和參議員賀錦麗,但是賓州、喬治亞州、內華達州、亞利桑那州和密歇根州的共和黨選舉人也同日把票投給川普和彭斯。出現了罕見州行政機關(州長/州務卿)和立法機關(州議會)推出各自的選舉人團,兩套人馬分別投票。

布魯克斯認為美國有一套誠實和準確的投票係統,如果沒有一個誠實和準確的投票係統,共和國將無存,“那些竊取選票的、進行選舉欺詐並逃脫懲罰的行為,天理不容。”

這些政客的行為其實有些小孩子氣,根本不是一個敢作敢當,為人民謀利益的做法。不是顧全大局,而是個人義氣出發。如果忠於自己的上司,比對耶穌還要虔誠,是愚忠。不管那些網上和總統團隊的消息是否屬實,反正確信無疑,大選就是一個攫取勝利的騙局,不是公平的選舉。

由於對於美國議會製弊端的質疑,我們不妨看看美國對於選舉參議員的門坎是多麽的低,一個年齡,一個公民權加上該州居住權。至於學習了什麽,懂不懂憲法,有沒有好的做人底線,一概不管。心血來潮就可以參加選舉,所以不選擇很多草包才怪。不過相對眾議員,參議員的素質還要高些,一半具有法學學位,曾是法官或律師。而眾議員則是魚龍混雜,魚目混珠,不少人像南郭先生,沒有真本事。決定了美國國會的政策,都是黨派利益之爭而不是為人民的生計做設身處地的設想,怎麽把美國發展得國家強大。

1787年9月17日通過的美國第一部憲法區區九頁,確也經過了11年的美國聯邦製憲的初步嚐試。那時候的精英,包括麥迪遜,漢密爾頓,傑伊等的多部研究文章(見聯邦黨人文集)和全國代表討論,最後產生了這個驚世駭俗的憲法。那時候的一個原則是美國人不再願意分裂,討厭戰爭,喜歡聯邦政府,允許各州相對獨立,但是大家成為友好鄰邦。盡管至今這個原則不時受到挑戰,但是大部分美國人還是喜歡那種專門政府管理,人民安居樂業的生活。所以隻要簡單多數同意的選舉的政府,就不會受到推翻。如果在中國可能每次都發生軍閥混戰,無法實現和平統一,因為中國人的骨子裏就是看自身利益,不大考慮全民族的利益。一部分人利用人民的愚昧和分裂特質搞山頭主義,就是華夏子弟的一貫特色,幾千年文化特征。

 

附維基百科的參議員資格限製

憲法第一條第三款所設立的參選參議員席位三項資格限製是:須年長於三十歲、至少在過去九年為美國公民、並且須(在選舉開始時)為其所代表的州之居民。對有意角逐成為參議員者,其年齡與公民權上的資格限製嚴格於欲參選眾議員席位者。詹姆斯·麥迪遜在聯邦第六十二號文件中,以論證「參議院的委任」需有"更高明的見聞與穩定度"為由為這樣的安排作辯護。

在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另外規定,任何聯邦或州政府官員,若在宣誓效忠憲法後鼓動叛亂或協助美國的敵人者,取消成為參議員的資格。該法條在內戰結束後迅速成為強製性,阻止支持聯盟國者任職。該修正案也規定,若國會兩院都以三分之二多數表決通過撤除前此之資格取消,被取消資格者仍可任職。

憲法中規定,授權參議院(而非法院)裁定個人是否具就任資格。參議院早期並未詳查議員的資格。其結果是未達法定年齡者也獲得就職許可:29歲的亨利·克萊(1806年)、28歲的阿米斯特德.梅森(1816年)與約翰.伊頓(1818年)。這些事例之後未曾再發生過。1934年,Rush D. Holt Sr.當選為參議員時才29歲,他直到滿30歲之後才宣誓就職。

美國憲法第一章規定每州可選出兩名參議員。憲法又進一步規定,除非該州同意,否則憲法修正案不得剝奪任何一州在參議院中的選舉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與未成立州府的屬土不具任何代表權。美國目前共有50州,所以參議院共有100名議員。各州在任最久的議員被稱為「資深參議員」,與其對應的為「資淺參議員」。這樣的慣例並無任何特殊意義。

參議員一任6年,其任期交錯,故每兩年有約1/3的席次改選。任期交錯安排讓任一州的兩名參議員不會在同一場大選中相互競逐。參議院改選在11月第一個完整星期的星期二舉行,選舉日與眾議院改選在同一天。每一名參議員由其所代表的州之全體州民選出。一般說來,共和黨與民主黨在大選前數月所舉行的初選中選出其參選人。獨立人士與其他小黨的選舉細則各州不同。在大選中,幾乎所有的州都行使單一選區多數決(First Past the Post)。在該體係下,贏得相對多數選票(不一定過半)者獲勝。例外有路易斯安那州,喬治亞州和華盛頓州使用複選式排序投票(兩輪投票製)。

一旦當選之後,參議員任期至其任滿、身故、或辭職為止。憲法更進一步準許參議院在2/3多數同意之下開除議員。參議院史上曾有15名議員遭開除,其中14位在1861年至1862年間因支持導致內戰的美利堅聯盟國而遭免職。自此之後,再無參議員遭到驅逐。然而,許多議員在免職程序進行中選擇辭職(最近的例子是1995年的鮑伯·帕克伍德)。參議院也曾通過對若幹議員的譴責。譴責案隻需簡單多數通過即可,但不能將議員免除其職,由於被紀錄,議員的聲譽會受損(如約瑟夫·麥卡錫)。

第十七修正案規定,在參議院席位因任何原因出缺時,可自專門選舉替補。參議院席位專門選舉無須在議席出缺時立即舉行,典型地是與下次兩年一度的國會選舉同時舉行。專門選舉如果與國家其他職位的大選撞期,並不會合並選舉,而是分別舉行。自專門選舉勝選的議員其任期為至原任者的6年任期屆滿為止,而非自選上起全部6年任期。

第十七修正案進一步規定,州議會可授權其州長於該州參議院席位出缺時,在專門選舉實施前指定人選以暫時代理參議員行使其職權。全部50州,除亞利桑那州之外,都通過了授權由州長指定暫時代理人選的法律;參議員在名諱上加有閣下稱號,以示尊崇。2017年,年薪平均為美金$174,000;臨時主席與政黨領袖所得更多。2003年6月所作的金融調查,至少有40名的參議員為百萬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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