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驢十八

破帽遮顏過鬧市,管他冬夏與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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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兒講故事(二)

(2012-04-30 01:41:35) 下一個

月亮在白蓮花般的雲朵裏穿行,

晚風吹來一陣陣歡樂的歌聲,

我們坐在高高的穀堆旁邊,

聽媽媽講那過去的事情。

經典的講故事場景。不盡的恬靜,祥和。我一直在琢磨為什麽這段歌特別動人。最後發現,關鍵其實在媽媽和孩子的關係。和不值一文錢的清風明月白棉花一點關係都沒有。父母給孩子講故事本身就是天籟所在。環境,甚至故事內容都不是決定因素。不信再聽一段:

 

聽奶奶,講革命,

英勇悲壯。

卻原來我是風裏生來,

雨裏長。

一樣的優美,一樣的柔順。但是,一旦講和聽的人身份變了,就未必總這麽和諧。讓我們複習一段:

你和他講道理,他和你講流氓;
你和他講流氓,他和你講法製;
你和他講法製,他和你講政治;
你和他講政治,他和你講國情;
你和他講國情,他和你講接軌;
你和他講接軌,他和你講文化;
你和他講文化,他又回去講道理了嗨。

大家數學好,可以把左邊加加,右邊加加。你講的和他講的內涵和外延不是完全一樣麽?為什麽講不諧呢?究竟在爭什麽?我又琢磨良久,搞明白了,原來在爭一個“講字。講什麽不重要,誰有“講”才是關鍵。好像這個“講”字真的不一般。你說講故事,這很正態。要是用“吹故事”或者“說故事”,聽起來味道就全變了。看來這“講”不單純是一個口部動作,其背後有輩分,尊卑,學問,權威,主動被動,話語控製,等等,等等。據說《論語》中隻用了一次“講”字。可見不可輕“講”。

 

金沙灘會一場敗,

隻殺得楊家好不悲哀:

大郎長槍來刺壞;

二郎短劍下他命赴泉台;

三郎馬踏如泥塊;

我的兒失落番邦一十五載未曾回來;

惟有五郎把性情改,削發為僧出家在五台;

六郎鎮守三關為元帥,

最可歎七郎他被潘洪就綁在芭蕉樹上亂箭攢身死無葬埋。

同樣是英勇悲壯,同樣是奶奶的輩分。隻是聽者從懷中的小丫頭,換成了君王,就隻能算哭訴,不能講了。

   一壺濁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作者漂泊了四十年了,知道什麽能講,什麽人才能講。古今中外大多事,隻能談談,不能正講。可見古人對講字的使用,是很講究的。現代人用起來就隨便多了。但亂用難免是有後果的:

說一段往事給你聽,

講我這悲歡講我這情。

這麽好聽的曲調,又有大牌導演加當家花旦的背景,卻唱的人偏少,想來問題就在歌詞上。第一句就有些犯衝,又說又講的。當然這裏你讓我說,我也講不明白。隻是覺得有些濫用了。也許把說和講對換一下,是不是會好一點?

現代人也有講究的。就像易老師昂然登上“百家講壇”,卻一會兒說《三國》一會兒品《三國》的。顧左右而不講。敢登講壇為什麽不敢“講”呢?易老師聰明人也。我們這兒講故事,有血的教訓。一不小心就出來個“利用小說反黨”的一大發明了。不過有更聰明的,叫郭德綱。他說如果找對地方,你就可以講個痛快,還能“譽滿天橋”。此公夕死可矣。

 

我有一段情啊,唱撥勒諸公聽,

諸公各位靜呀靜靜心,

讓我末唱一隻無錫景,

細細那到到末唱撥勒諸公聽呀。

就是了,有情憋不住你就唱唄,不要亂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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