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如煙

本隻想寫寫自家的故事,沒想到土匪竟然不允許!如今決定先致力剿匪,待自由民主之花在大陸盛開時,再來完成自家的故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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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入獄真相大白後

(2025-03-11 16:27:15) 下一個

二 青春的印跡-----大串聯見證文革

1967年9月初的一天下午,我一如既往地在宿舍樓外麵跳皮筋,突然,小妹大聲叫著衝出樓梯間的門向我跑過來:

“小平,快!快!王孃回來了!”

“真的?!”我懷疑地問。

我沒有看見媽媽回家,所以不相信會是真的。

“當然是真的!”小妹說完就向樓梯間門口跑去了。

“平兒!平兒!”我突然聽到了媽媽熟悉的聲音!抬頭往我房間的窗戶望去,媽媽真的回家了!

我撒開腿往樓梯間門口跑去,一口氣衝上樓,咚咚咚咚把我們的兩層樓的木板樓房震得好象要散架似的。我驚喜地衝進家門,直撲到依偎在媽媽懷裏的小弟弟身上,和小弟弟一起依偎在媽媽懷裏......

我擔心媽媽會象上次那樣又走掉,緊緊地依偎著媽媽,好象這樣媽媽就不能再離開我們了。爸爸坐在一旁幸福地看著我們......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聽見爸爸說:

“平兒,波(我小弟弟的名),讓你媽媽休息一下吧,她不會再離開我們了!”

我和小弟弟懂事地離開媽媽的懷抱,讓媽媽到她的房間裏去休息了......

一連幾天,我都沒再出去玩,盡情地在家享受久違了的有媽媽在身邊的溫馨與幸福的生活。小朋友們不時會在窗外叫我出去玩,我每次都隻在窗戶上對他們搖頭……

很多年後我們才知道:媽媽是被人陷害入獄的,而且陷害她的人就是退伍軍人辦公室那個1938年入黨的叫晏國忠的主任!他恨我媽媽,因為媽媽向縣委領導反應過他在安置退伍軍人時沒有按照黨的政策辦,而是任人唯親,甚至誰給他送的東西多他就把誰安排到自己權勢範圍內的工作崗位上去等事實,他違反政策安置的退伍軍人被要求重新按政策安置了。他們倆為此對我媽媽懷恨在心,在文革那個特別的亂世,他與那個被重新安置的退伍軍人一起,模仿媽媽的字跡,到我們住的普安中學木樓旁邊的女廁所裏,用墨汁寫下了“打倒共產黨!”,然後那個退伍軍人到公安局報案,說看到反動標語了,還說自己很熟悉那個標語的字跡。於是公安局把標語的字跡拿到退伍軍人辦公室去問晏主任,他表示一看就知道是王永家的字跡,媽媽就這樣被抓捕了。媽媽被抓捕後,普安縣監獄的監獄長與媽媽很熟悉,媽媽一直喊冤,他似乎也相信這是有人打擊報複她。可那38式老黨員老幹部晏國忠邪能通天,他很快通知興義地區監獄提審媽媽的案子,興義監獄竟然在媽媽被抓捕的第二天,就到普安縣監獄把媽媽帶到興義去了!這一切,都是媽媽被釋放回家以後,那位監獄長才告訴她的。

共產黨宣布貴州解放後,我的風華正茂的父母回到老家普定,在普定的三合院裏安了家。媽媽一開始被安排到法院工作,參加了剿匪審訊等工作,後被黨選送安順地區黨校學習,隻好又被調來調去做過很多不同的工作,所以媽媽自認為很精通和了解黨和國家的政策,無論做什麽工作,媽媽都堅持按政策辦事,絕不徇私舞弊,對任何違反黨和國家政策法令的事,媽媽都會直接指出不對甚至向上級領導匯報。媽媽一心一意向黨看齊跟黨走,她直到60歲退休後,才意識到自己的追求目標有錯誤。

在對黨所作所為有了透徹的了解後,我開始相信即使我的父親不被打成右派,我媽媽也未必能入黨,未必會被黨重用了。因為她太直率,太真誠,太幼稚,太相信黨的政策,太容易得罪各級黨的領導了。這可以從她不斷被調動工作得到證實,因為她的上司不喜歡她或受不了她,就把她弄到另一個部門去就行了。

被無辜關押了半年多的媽媽,最終雖然弄清楚了牢獄之災的來龍去脈,可陷害她的這個黨的38老幹部,她是不可能撼動的。

媽媽回家後,曾經找縣委領導伸冤要求平反,可領導們輕描淡寫地告訴她:

“抓錯了,改了,你回來上班就行了嘛。”

她到縣委大院詢問工作的事,領導們竟然像什麽都沒發生過一樣,沒有任何人對此負責,沒有任何人對媽媽表示道歉,連被扣發的9個月的工資都沒有得到補償!

媽媽與共產黨中國的所有人一樣,從來就沒有任何選擇工作的權力權利。在含冤入獄9個月後,被告知可以回縣委大院,繼續在退伍軍人辦公室工作。

從此,媽媽每天不得不與那個迫害自己的黨的38老幹部在一個辦公室裏,忍辱負重地繼續與之合作……

媽媽就這樣回家,就這樣恢複工作了。她所遭受的冤獄,也就這樣不了了之,從此無人再提談了!

媽媽為此哭過,爸爸除了讓媽媽依偎在他胸前哭泣,盡力安慰媽媽,什麽都不可能改變也不可能去做。

寬厚善良的爸爸為了讓媽媽開心,勸告媽媽別難過了,乘現在還沒上班,請假出去看看自己的母親和孩子們,讓他們別繼續為自己擔心,順便散散心。

媽媽聽從了爸爸的勸告,在家裏休息了幾天後,到單位請了兩周的探親假,決定帶著我和小弟弟到昆明和普定等地探親。

知道媽媽要帶我和小弟弟一起外出後,15歲的小妹哭著告訴媽媽:

“孃孃,我不想回我外婆那兒。”原來她以為小弟弟不在,她就隻有回外婆那兒去了。媽媽摟著小妹告訴她:

“傻姑娘,孃孃沒說要你回外婆家啊!你在孃孃家,就是孃孃的女兒了。孃孃沒有那麽多錢,我們全家一起外出,所以你跟叔叔隻能在家等我們回來了。”

聽了媽媽的話,小妹含著淚笑了。

媽媽回家後,很感謝小妹,因為她留在家裏帶小弟弟,沒有聽她外婆的話扔下小弟弟回外婆那裏去。

小妹姓陳,是個孤兒,她在我上新寨農中的前兩天來到我們家,已經跟我們住了半年多了。她隻知道自己的父母是廣西白色人,對自己的父母沒有記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樣來到普安的。媽媽帶她到我們家幫著照看小弟弟之前,她跟她外婆住在一起。她外婆自己做涼粉,在自家門口擺了張小桌子,兩個凳子,靠賣涼粉維持生計。

14歲的小妹個子比同齡孩子矮小許多,她外婆嫌她小幫不上忙,常常打罵她,街坊鄰居都看在眼裏,但沒人敢出麵阻止她打罵小妹,因為她罵起人來很是凶悍。

媽媽在民政局工作時,工作需要有時會去看望孤寡老人,小妹和她外婆屬於媽媽看望的對象。媽媽到她家走訪時,她沒有打罵小妹,媽媽看到小妹很緊張很可憐的樣子,心裏有些放不小,離開小妹和她外婆後,她走訪了小妹家的街坊鄰居,他們告訴了我媽媽不少小妹被虐待的事。

次日,媽媽再次去到小妹的外婆家,告訴小妹的外婆自己需要個人幫忙照看兩歲的小兒子,願意每個月給她10塊錢,叫她讓小妹去跟我們吃住,順便幫著帶帶小弟弟,小妹的外婆毫不猶豫地同意了。媽媽當下給了她10塊錢(那時媽媽的工資每個月不到40塊錢),小妹拿著自己僅有的幾件衣服,就這樣到了我們家。當天,媽媽讓爸爸找中學管後勤的老師借了張學生用的床,小妹從此跟我在一個房間裏住下了。

小妹很懂事,很知足,她知道自己是來幫媽媽做事帶小弟弟的。但她畢竟還是孩子,有時也會很想與我和木樓裏同齡夥伴們一起玩兒。這種時候,她會先把所有的事做好,等爸爸回家後告訴爸爸她已經做好事情,問爸爸她是否可以出去玩一會兒。爸爸常常會同意她去跟我們一起玩,她也很喜歡跳皮筋,踢毽子,爸爸做好菜會在樓上我房間的窗戶上叫我們吃飯。我和小妹相處得很好,從來沒有過任何爭吵。

小妹很聰明,她知道自己每天該做什麽,該給小弟弟吃什麽什麽時候吃,從來不要爸爸操心,總是把事情做得讓爸爸很滿意。

我和爸爸非常感激她,因為媽媽突然被抓走後,爸爸回到普安前,近1個月的時間裏,她一個人帶著小弟弟在家,沒有因為家裏沒大人而擅自離去。

小妹跟我們住了2年多,1968年底,她外婆堅決要她回家才哭著離開了我們……

知道能跟媽媽到昆明,還能去普定看哥哥們和大弟弟,我興奮極了!做夢都在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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