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帆**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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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立體小說”《血雨腥風》創作首發。
正文

我和Lance (二)

(2011-08-30 00:19:17) 下一個





 






     帶小Lance 回家的那天晚上,我陪它吃了飯。這小家夥吃的香極了,狼吞虎咽的。吃完便好奇的東看看,西看看,又試著爬樓梯,雖然有些害怕。這樓梯對它可是滿高的。它後腿不夠力支撐,總會滑下來。我又發現,隻要我的腳步一動,它的注意力就會馬上轉移到我身上。無論是去洗手間還是進書房,哪怕隻一會兒的功夫,它都要緊緊的跟著。它雖然不敢上樓梯,可一 見我上,就拚命的尾隨著爬,哪怕滑倒了,溜下去,也不放棄。看到我下樓,它又不顧一切的向下衝,毫不理會 自己的後果。我怕它摔壞了,隻能抱著它。這時,我突然有種和它命運相連,依依不舍的感覺。想想這小家夥兒是即將要被當做禮物送出去的,心中很不是滋味兒。就是那一念之間,我決定了,它是我的!它就是我的! 天王老子來要都不送了。我被這麽重視和關愛的滋味,一生都沒有,況且它還那麽小,就知道對我好,它是我的,我也是它的! 

 


        那天,大衛回來的很晚。我和Lance沒見大衛,在房間裏呆著沒出來。我怕出去,小Lance會著急跟著。因為我想在大衛第二天生日的時候再給他這個驚 喜。小lance和我默契的、靜靜的躲在屋子裏,像似看懂了我的心思,一聲不出,非常配合。可那晚,Lance讓我一夜沒睡。好不容易等到第二天一早大衛起床,我才急忙抱著Lance下樓找他。

        大衛一見我懷中的小Lance,高興極了。可我,隻能內疚的改口和大衛說,因今天是他的生日,所以買了條小狗和他共養,希望將來Lance能陪他打獵。這理由雖然有些牽強,可大衛卻一點兒也不覺得。他抱著Lance把什麽都忘了。從此以後,我再沒提起過把小Lance送給大衛的事兒,因為我感覺Lance像我的孩子。哈哈,感覺真是那樣。

 


       大衛看到Lance的爪子很大,說:“這家夥將來會很出眾、相當的魁梧。” 我沒養過寵物,一點經驗也沒有,便急著問大衛:“昨晚它伸著舌頭,眼紅紅的,好像哭了一夜。是不是不習慣新環境呀?我摟它一夜,它也不睡。你看眼睛,到現在還是紅的。”  大衛從小兒家裏就養狼狗,很有經驗。他馬上認真的給Lance做了檢查。然後笑著 說:“難怪,它是被你抱著熱的睡不著。狗舌頭伸出來,是太熱了。”  我又好奇的問:“那它為什麽不從我的被子裏鑽出來呀?。。。”

          從那天開始,我便買書,專門了解德國黑背的習性。才知道小狗每天需要很多睡眠。可小Lance卻很辛苦,因為它總要和我寸步不離,哪怕半夜去洗手間,它都要從床上迷迷糊糊滾下來,睡眼惺忪的打起精神跟著我。我好心疼。所以從此以後,為了避免起夜驚擾它,我不吃晚飯,隻吃維他命,喝一點點水。那一年是我一生中最苗條的時候,以後再沒有過。 

          為了能讓小Lance隨時出入院子,大衛在牆上摳了個小門兒,可以從屋子裏鑽出後花院。小門兒的四周用石頭和花草裝扮的,像小山洞,非常漂亮,很藝術。小Lance非常高興和滿意。得意的鑽出鑽入,試走了一整天,才過了興奮勁兒。但這個門兒Lance沒用多長時間。它大了以後,自己學會了開關門。每個房間它都能進出自如;白天呆在院子裏或樓台上,晚上喜歡和我們溫馨的聚在一起。

       一晃半年多過去了,小lance也懂事了很多。它很有愛心,看不得小孩子哭。哪怕在電視上看到,它也會馬上跑過去,舔銀光屏上小孩子的臉。 路上遇到小朋友,它怕嚇到人家,便會一動不動的站在那裏,等人家先從它身邊走過。

          Lance很愛學習。大衛又懂得如何的訓導它。所以他們相處的時光非常快樂。大衛很有耐性; Lance 絕頂聰明。一般教兩到三次的事兒,lance就學會了。每學會一個生詞, 記住一件東西的名字或一個訓練動作,lance都很有滿足感、成就感、孜孜不倦。上百樣的東西堆在一起,小lance都能準確無誤的把它找出來。一天,大衛又給小lance買了個叫“空空”的新玩具。我們還沒教Lance這個玩具的名字,就把它丟到了玩具堆裏,讓它去找”空空“。它翻遍了所有的東西,然後坐在那兒想想,便很自信的把“空空”叼了過來。這個舉動讓我和大衛難以置信,驚詫不已!大衛說,這小家夥兒非比尋常。 


 Lance還沒滿一周歲,大衛便開始訓練它一同去狩獵了。lance喜歡學習,不喜歡無聊的呆著。它喜歡在大森林裏縱情的玩。可它太小,我不放心,又不忍剝奪它野性好玩兒的習性,便找了個理由說,要和大衛學狩獵。可沒想到,我隻去了一次,便瘋狂的喜歡上了狩獵。Lance更是出色,它怕驚動獵物,可以坐在那裏一動不動的長達一兩個小時,像尊雕塑。我一生中最過癮的兩年狩獵生涯就這樣拉開了帷幕。 

          大衛絕對是位狩獵高手,經驗相當豐富,是位好老師。不長時間我就有些得意了,覺得自己的狩獵水平青出於藍。我從小就喜歡看“福爾摩斯”。對邏輯推理很感興趣。所以我覺得在分析獵物的心理和追蹤技巧上,我不遜色於老師-大衛。哈哈,我這人,就是不謙虛。

        Lance兩歲多的時候,我準備結婚了。大衛不得不搬出去另找房子了。為了能經常看到Lance,大衛就租了一套離我隻有兩條街的一套房子。Lance 開始很不習慣,過了一段時間,便感覺自己有兩個家了。周末我們還是聚在一起吃飯。Lance兩邊住。無論誰休息,都會搶著先把Lance接走,帶它出去玩,認識新朋友,到大森林或大草坪上狂奔。即使工作,晚上回來吃了飯,也要帶它出去散步。Lance的生活很豐富。

       轉眼,我的兒子小凱文四歲了。就在那年,愛人離開了我。我知道自己的生活又進入了另一個人生階段。為了讓孩子幸福,我必須獨自駕馭生活;必須每天在小凱文麵前露出光彩的微笑,那是輕鬆、自然、美麗的!我想我做到了,而且做的很好!

      我離婚的前一年,大衛為了貿易方便,和Lance搬去了北部靠印第安族群的城市居住,那據我家有幾個鍾的車程。在那裏,Lance認識了很多新朋友。我也快有半年沒見到他們了。不過每次給大衛電話的時候,我都會和Lance講幾句。Lance便會豎起大耳朵,認真的聽我在電話裏喊它的名字,然後它也會撒嬌似的叫兩聲來回應我。聖誕前夕,大衛邀請我帶小凱文去他那度假。我也很想接Lance回家,便決定帶小凱文啟程。

         大衛買了自己的房子。聽我要去,非常高興。Lance也明白,它什麽都聽得懂。一次,大衛騙它說我來了,它便奮不顧身的跑出去,一直等到天黑。大衛叫它回來,它根本不理會,直到很晚,它才失望而歸。我罵大衛:“再騙我的Lance,我就去宰了他!”

可是我萬萬沒想到,這次行程真成了我和大衛及Lance永久訣別的死亡之旅。 (待續)

                      
                                                                       作者:張帆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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