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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的故事 ZT

(2013-03-29 09:09:19) 下一個

 





















房子的故事(二十五)遭遇披著羊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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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7 07:56:25




















 兩邊的事情都很快敲定,而且inspection也都沒什麽問題,我們總算是鬆了一口氣,開始打包數搬家的日子了。這次吸取上回買房的教訓,賣的房子先close,三天後再close買的房子,這樣的話就不用另外借loan了。
 
  在我們要賣的房子closing的一個星期前,我突然收到了一份需要收信人簽名的文件。一邊納悶是誰會在這種時候給我寄掛號,一邊簽收了。打開一看,我感覺渾身的血都凍住了:這是town裏寄來的一份文件,說那個在我們家幫我們翻修廚房的那個黑人(就稱他為B)到town裏file了一個文件,說我們欠他四千刀工錢,他現在想放一個lien在我們的房子上,在這個lien解決之前,我們無法過戶我們的房子。

   先在這裏科普一下mechanic's lien的基礎知識(在此之前我也是對此一無所知,這些都是後來查的)。如果誰裝修房子而沒有付工錢或者是材料錢,他的工人或者他們雇的小工,還有建材供應商可以去市政府file一個lien在你的房子上,聲明你欠著他們的錢。房主如果要賣房的話,必須把它解決掉才可以把房子放到市場上。如果賣家硬是賣的話,即使找到了合適的買家,買家的銀行和title company在房子過戶之前會做title search,如果那時你的房子上有任何沒有解決的lien,他們就會拒絕closing。估計買家要知道這件事的話十有八九會因為怕麻煩而改變主意,而因此沒有做成這筆生意的經紀人也會問你要錢,因為你作為賣家,你賣房之前必須保證這個房子是沒有任何lien在上麵,你對此負有法律責任。

  還有一點,file這種lien手續並不複雜,不需要什麽確鑿的證據,隻要填一些表格,簡單說一下什麽時候在什麽地點,幫某某某幹了什麽,對方沒有付錢,就行了。市政府的立場是,誰對誰錯自然有法官去判斷,他們隻負責把手續辦了就行了。

  我馬上給B打電話,他不接。再打,他把線掐了。回想這些日子他總是有意無意給我打電話關心我們房子賣的情況,什麽時候closing等等,我越想發覺得後背發涼:原來這一切都是早在他預謀之中。他耐心地等著我把房子賣掉,然後旁敲側擊地了解我們closing的日子,再耐心等到最後一刻給我們致命一擊。

  事情是有些明白了,但是我們該怎麽辦?試著先給警察打電話,說有人想敲詐我們。對方倒是很認真地聽了,最後很抱歉地說這事屬於民事糾紛,隻能在法庭上解決,不屬於他們職責範圍。他建議我們趕緊找律師谘詢一下比較妥當。

  四處托朋友找熟悉的律師問了一下。對方並不是做這個專門的律師,他仔細地聽我說明了一下情況以後,說這件事如果上法庭,憑我們手中的證據官司不會輸,但關鍵是時間問題。被他這麽一攪和,我們肯定無法準時closing,損失會很大。即便將來官司打贏,如果想要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的話,估計還得再打一場官司。不過,即使贏了官司,能不能拿到錢還是另外的問題。他的建議是還是和對方先交涉試試,看看能不能說服對方不file lien。

   但是,B又不接電話,以前留給我們駕駛執照的影印件也是別州的地址(他那時說還沒來得及換),我們上哪兒找人去?老公看到我六神無主的樣子,勸我說,他這麽費盡心計,目的不應是阻止我們賣房,那是損人不利己,對他沒什麽好處。他這麽處心積慮的,目的就是為了錢。既然是為了錢,他是不會這麽消失的,肯定會主動聯係我們的。你先別急,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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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我們收到那份文件的48小時以後,有一個自稱是B的律師的人打來電話(想想B是多麽精心布置的這一切,連律師都準備好了),說她受B的全權委托來 和我們交涉這件事。我非常憤怒地說我們簽了約,我也全額付了款,他也簽了字,現在他這麽做是赤裸裸的敲詐。她先是假惺惺地勸我小心我的用詞,說我的話將來 在法庭上可能成為對我不利的證明。我說那你告訴我我欠他什麽錢了。她說B聲稱他幫我們去另外一個town拿材料,還有幫我們處理舊的櫃子(真是天曉得,他 那時說他的姑姑家的洗衣房需要一些櫃子,我們拆下的櫃子狀態不錯,正好可以廢物利用),還有裝飲料櫃的molding都沒有寫在contract裏麵,這 部分的工錢(4000刀!)我們沒有付。

  我說,第一,本來我們寫contract的時候不可能把所有的詳細內容都寫上去,你說的這一些隻是工程的一些具體步驟,雖然沒有單獨寫明,但是都是包括在 內的。第二,我們簽約的時候白紙黑字寫得非常清楚,有任何需要另外付費的改動,都必須in written。現在他和我的contract上都沒有任何改動,而且最後一筆錢他收了以後已經簽字,他有什麽理由再問我們要錢?第三,我整個廚房才做了 6000刀,他所說的這幾個項目哪裏值這麽多錢???第四,他的工程早在三個星期之前就已經完工,為什麽當時沒有任何爭議,而在我closing房子的這 當兒卻跑出來?

  那律師還想說什麽,這時消失了幾天的B在邊上按捺不住突然出聲了。他說那個櫥櫃公司一開始給的貨錯了,害得他多跑了兩回才把東西領全,所以我們欠他的時間 和汽油費。又說垃圾處理都是要錢的等等。我和他極力爭論,他本就不占著理,狡辯了幾句就索性不和我講理了,直接惡狠狠地說,你看,我隻要把這個lien給 你一放,你房子就賣不成了,在這個市場,再找一個買家沒那麽容易吧。這個和四千塊錢孰輕孰重,你自己掂量著辦吧。說完把電話掛了。

  放下電話,我和老公相對無語。我們把該付的錢都已經付了,最後也讓他簽字了,當然不怕和他打官司,但是一旦打官司的話,這可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即使最後打 贏,買家跑了,要買的房子自然也不會等我們,兩邊的經紀人說不定還得追著我們要錢(因為是由於我們這方麵的原因房子沒有能夠過戶),老公為了工作得先走, 留下我帶著一歲的孩子從頭開始賣房•••且不說那麽好的買家很難再碰上,那時候房子上市的最佳時期已經錯過,弄不好就得過冬,再開賣就是明年了。這一切的 一切,我們無法想象,也不敢想象。

   難道,我們就隻有老老實實給錢這一條路可走?錢是一回事,最讓我感到氣憤的是,他這個明擺著就是敲詐,我們怎麽可以就這麽屈服呢?在這麽一個法律製度健全 的國家,怎麽會容許這種事發生?而且還是堂而皇之地借著法律的名義。我想不明白。但是有一點我很清楚,對方花了這麽多的精力來籌劃這件事,無論如何都不是 我的幾個電話就能被說服而就此罷手的。

  第二天,有個朋友打電話來提醒我們說,你們的房子馬上就要closing了,銀行的loan commitment都已經下來了,說明他們的title research已經過了,不是嗎?他現在file也沒有用了吧。我半信半疑。晚上B打電話來,我就用裝作很冷靜的口吻說,我們是不會給他錢的,我們還有 兩天就會closing,銀行title search都已經過了,他現在file任何東西都不會對我們有任何影響了。他一聽氣急敗壞,嚷道,哼,你要是不付錢的話,那我就把那份資料傳真到當地所 有的title company,看他們會不會幫你close。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第二天,我又找幫我們做closing的經紀人(就是幫我們自賣的那家,我又另外掏了幾百刀讓他幫我們做closing)商量這件事。原本是想他們比較熟 悉情況,而且都有專門的做房產的律師提供谘詢,想讓他幫忙出出主意的。卻不料這位老兄沒找什麽律師,卻馬上把這事告訴了title company。

   title company立即傳話說,我必須在closing date之前從B那裏拿到一份waiver of lien,否則他們不會close。我告訴他我有對方簽字的contract,他說不行。我又說,對方這隻是在借機敲詐,他是不太可能上法庭的。要不,我 們放4000刀的押金在你這兒,半年以後(這種lien的有效期是半年)沒事的話你們可以把錢退給我們,萬一有事也不會讓你們有損失。他們也是一口拒絕。 這下,我們徹底沒有退路了。

   當天晚上,我在極度苦悶中,忽然想起以前工作時認識的一個美國老太太,她以前是律師,我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情給她寫了個email,問問她的建議。沒想到她 的電話十幾分鍾以後就到了,聊了幾句家常後轉入正題。我說我不知道我應該怎麽辦。錢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我不甘心屈服這麽一個無賴的要挾,也想不通為什麽 在這個法製那麽健全的國家,會有人這樣利用法律來做非法的事情。

   她說,作為律師我應該勸你上法庭,但作為朋友我能給你的最好的建議是,和他討價還價一把,看看能不能把價錢講下來一些,然後付錢走人。和他對抗到底雖然最終會給你找回正義,但是你為此付出的代價遠比你得到的多。對以你而言,最重要的是家庭,是盡快地move on。

  隔天我給B打電話,說我可以給你一些錢,但是,1)我們剛做了廚房,修好淹了的地下室,那頭又買了房子交了定金,這邊房子也還沒有close,還有上萬的 搬家費要交,即使不吃不喝也拿不出那麽多錢來。最多給你1500刀,2)我們不付現金,必須付banker's check,3)我們在當地的銀行見麵,會準備一份waiver of lien讓你當場簽字。順便讓銀行的人做一份公證。

    他說後兩個條件沒問題,他還可以自己帶一份waiver of lien過來,但是1500刀太少了,他光請律師做材料打電話就花了800刀。我一聽差點沒氣樂了:感情你請人敲詐我們錢,還指望我買單?我說,這樣吧, 我最多給你1800,再多我也實在拿不出了,你要是還不滿意,那你愛怎麽整怎麽整,我這家也不搬了,房子接著住,最多明年接著賣(file lien的有效期是半年)。但是你要知道,真的上法庭你是一個子兒都拿不到。Take it or leave it,你看著辦吧。可能想想撈到一點是一點吧,他最後同意了。

  和他約了第二天下午在當地銀行見。我們從網上download了一份waiver of lien帶上了。一見麵,我們是一句話都懶得和他講,他居然開口抱怨我們說他做了這麽漂亮的一個廚房,所以我們的房子才賣得這麽快。可我們居然最後沒有給 他一點小費,所以他才出此下策•••哎,這年頭,敲詐還成有理的了。他仔細地確認好我們給他的check可以馬上變成現金以後,在我們準備好的材料上簽了 字,又把他準備好的waiver of lien給了我們。我們打開一看,不愧是從律師那裏花800刀買來的,比我們從網上搞來的看著標準多了。

   捧著這張1800刀買來的紙片,我們終於準時closing。

  總結一下這次的教訓,除了簽約時必須寫明有任何金額上的變動必須加到contract裏麵以外,付款盡量用支票,不行的話就每次讓對方寫收據,或者寫在 contract上也行。最重要的一點是,最後交錢時一定要對方寫一份waiver of lien,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做比較大的工程時這是必須的。還有要賣房前讓人來修東西的時候也必須謹慎,盡量找熟悉的(如果找不到人合適的,找經紀人幫忙 介紹也是個好辦法),也千萬不要把自己的情況讓對方知道,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另外,在找contractor的時候,不能光看手藝如何,background也很重要。象我這次找的這個,憑良心講手藝不差,但因為不是local的,他幹這種壞事就沒有什麽顧忌。而且他找你麻煩很容易,而你要找他就困難了。

最近幾篇都是很沉重的感覺。下一篇寫點輕鬆的。

作者有話說:總算把這一段故事寫完了。希望大家能夠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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