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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出生地探親訪友手續這麽繁雜, 中國政府為什麽刁難海外華人 ZT

(2013-02-19 15:14:33) 下一個

 


本地部分大陸移民日前舉行座談會,就有關國籍和回原國籍國探親訪友的自由和權利等問題進行討論。主辦方稱,相關的意見將透過多種管道轉交給中國政府有關部門,以便當局者作決策時參考。


出席座談會的有田廣、鍾新生、王紅、梁羅等人。在多倫多服務華裔移民十多年的鍾新生在會上發言說,新出台「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法」今年7月1日將實行,該法連同1980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對出生在中國、現擁有加拿大公民身分和永久居民身分者,造成一定影響。目前海外華人華僑中對中國是否承認雙重國籍問題持有不同的意見,因此建議中國立法機構在不設立雙重國籍的原則下,製定出有中國特色的移民法。例如增加在海外入籍的華人可以申請中國的永久居民條例,使海外華人能更方便回國工作、訪問、探親、經商等活動。


具有加拿大公民身分現居美國任終身教授的田廣在會上發言說,中國政府在1955年開始執行「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在理論上剝奪了出生在中國的中國公民的「出生地國籍」。隨著1978年改革開放,有近500萬中國公民走出國門,不承認雙重國籍政策拒絕了眾多原籍為中國的「中國人」對祖國的認同,迫使他們認同非出生地國,更為一些貪官汙吏逃避中國的法律製裁創造了天然的屏障。


田廣表示,許多人出自生存的需要和方便,主動或被動獲得了他國公民或永久居留身分之後,依目前中國的政策,就不再為母國認同為「中國人」了,當這些人要回家探視父母時,不得不花費時間、精力和金錢申請簽證;而當回到自己的家後,按規定還必須在24小時之內向當地公安報到,否則就要受到處罰,甚至隻能在自己的家停留一定的時間,超過了就是非法居留,每天須接受5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原多倫多教育局英語教師王紅表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事實上許多中國出生的加拿大移民也不需要雙重國籍,隻是希望母國在我們回家探親、工作學習、購置房產物業等方麵,給一個方便,給一個尊嚴,不要讓我們在領事館排大隊看工作人員的臉色」。


王紅建議,中國政府可出於人道給海外的「中國人」回國的「永久居留證」,永久居留證的手續費可定為2500美元,以彌補國家少收簽費的損失。


在多倫多創業多年的梁羅說,「一個人的出生地,實際上是其自然國籍,是人的基本的權利和尊嚴。回到生育撫養我們的父母身邊,為他們養老送終,是應盡的義務和權利,不希望由於簽證的麻煩而無法承擔這個義務,更不希望這個權利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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