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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思考,小悅悅的死不能白死

(2011-10-22 08:08:45)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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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朋友走失的情形,古今中外都有,當今美國也有。我妹妹小時候就走失過好幾回,有一次在動物園真的走丟了,是我姑丈在動物園門口把她找回來的。而一旦在人海中走丟了,她人小鬼大有一個辦法,趕緊低頭察看人們腳上的鞋子,常常通過認鞋子,她又找到我媽。


我想說的是,萬無一失的父母是極少的。而要求天下父母都對自己的孩子做到萬無一失,也是沒有可能的。


(2)


小悅悅走失了,又讓車撞了,這都是意外中的意外和不幸的悲劇,但本身卻不是社會問題,小悅悅真正悲慘之處,在於路人見死不救。


這件事假如發生在五十年前,小悅悅肯定會被路人馬上救起。假如發生在三十年前,小悅悅同樣會被路人救起,假如發生在二十年前,小悅悅還是會被路人救起,假如發生在十年前,很難說,而發生在今天,則確實是無人及時救起了。所以問題,就鎖定在這二、三十年間,而在這二、三十年間,中國到底發生了什麽?


是車輪在反複碾壓著小悅悅弱小的身體嗎?絕不是的!是極端的拜金主義使人漠視了生命的價值,片麵的法治觀念使人但求自保,泛濫成災的個人主義使人變得極為自私 ── 是這三重因素的重疊,在反複碾壓著小悅悅弱小的生命,所以說,小悅悅不是讓車子壓死的,而是讓當代中國文化中那些人心的重重黑暗壓死的。


(3)


孟子曰「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如果人性以這個一個標準來衡量的話,那麽正是拜金主義、畏懼法律、極端自私這三者的紐合,使當代中國人丟失了人性。極端的拜金主義使人漠視了生命的價值,我們今天先不講,個人主義使人變得極為自私,我們今天也不講。今天我們隻講法治觀念的負麵消極意義,即法治觀念趨使人但求自保,失去對他人出於人性常情的關愛。


現代中國人普遍認為,法治意識是一個文明人應有的覺悟,但孔夫子卻很不客氣,說依法治國,「民免而無恥。」


(4)


白兔剛來美國時,就遇到兩個中國留學生爭吵法律的本質,一個人說法律是保護絕大多數人利益的,另一個人則說法律是保護個人利益的,結果吵了一個晚上不歡而散。事實上西方契約基於個人利益,法律正義保護弱者,所以在西方意識形態中,法律在其根本意義上,是保護個人權益的。法律保護弱者、保護個人權益沒有問題,但法律加上極端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念就有大問題。事實上極端個人主義的價值觀念,能夠在事實上改變法律公平、正義的性質,而使它變成無情冷漠的幫凶 ── 三十年前無法治,小悅悅是不會死的。三十年後有法治,小悅悅卻死了。可見無法而有人性,有法卻無人性,這的確證實了孔夫子的言教,律法使人民「免而無恥」。因此孤立、片麵地強調法治社會,是極端危險的,但這種極端危險性,國人卻一絲一毫都沒有認識到,這是當代中國人的悲哀。


(5)


小悅悅事件在網上迅速流傳。據說有超過四百五十萬人在新浪微博上表達他們的憤怒。而外交部發言人薑瑜對這些憤怒的回應卻是 ── 此事將會依法處理。薑瑜說:“你提的問題很長,但是我的回答會很簡短。我們是法治社會,我們依法保障公民的各項公民權利,包括言論自由。我們也會依法處理有關案件。” ── 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倫理道德、沒有人情、沒有人性而隻有法治的社會,但這樣的社會,屬於人類社會嗎?


北大副校長吳誌攀倡議: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訛你,北大法律係給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敗訴了,北大替你賠償!”北方網文評論說 :在“扶不起的老人”、“冷漠的18路人”等事件後,昨日,這短短的一段話,帶著“豪情”,紅遍網絡!隨即,網友紛紛效仿,用此話造句,於是“校長撐腰體”橫空出世。── 然而這到底是中國人的希望?還是中國人的悲哀?法律已經變成了看養我們的老阿姨,她如果不抱著我們,我們自己是斷然不會走路的。而我們作為人類的良知、良能哪裏去了?難道離開法律,我們就無法正常思維、正常行為了嗎?


小悅悅死了,如果國人不知道她是怎麽死的?因為什麽死的?那這個可憐的孩子,就真是白白地死了。



原載:孟什維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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