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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自貿區11.10結束實質性談判

(2014-11-09 22:08:11) 下一個

11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韓國總統樸槿惠。

2014年11月10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韓國總統樸槿惠。

[新華網北京11月10日電] 11月10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韓國總統樸槿惠在北京舉行會晤,雙方共同確認中韓自貿區結束實質性談判。會晤後,在兩國領導人共同見證下,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和韓國通商產業資源部部長尹相直,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了結束中韓自貿區實質性談判的會議紀要

中韓自貿區談判於2012年5月啟動,是中國迄今為止對外商談的覆蓋領域最廣、涉及國別貿易額最大的自貿區。根據談判成果,在開放水平方麵,雙方貨物貿易自由化比例均超過“稅目90%、貿易額85%”協定範圍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規則共17個領域,包含了電子商務、競爭政策、政府采購、環境等“21世紀經貿議題”同時,雙方承諾在協定簽署後將以負麵清單模式繼續開展服務貿易談判,並基於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麵清單模式開展投資談判。中韓自貿區談判實現了“利益大體平衡、全麵、高水平”的目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政府關於結束中國-韓國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會議紀要

新華網北京11月10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政府關於結束中國-韓國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會議紀要

2014年11月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以下簡稱“簽署方”):

認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之間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決心深化和加強上述關係,以發展和提升彼此間經貿關係;

基於各自在世界貿易組織下的權利和義務;

決心推動世界貿易的和諧、可持續發展;

憶及彼此建立有關合作機製以鞏固、拓展和豐富中韓間貿易和投資的意願;

認識到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將為中韓雙方帶來利益並提升雙邊經貿合作;

憶及雙方於2012年5月2日在北京發表的關於正式啟動中韓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聯合部長聲明;

注意到雙方談判代表已就中韓自由貿易協定實質內容達成一致,但文本須經雙方進一步商談完成;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閣下與大韓民國總統樸槿惠閣下舉行正式會見時,

達成以下關於中韓自由貿易協定的諒解:

一、中韓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已實質性結束;

二、按照指示,雙方談判團隊將在年底前完成餘留技術問題的談判。

本紀要於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在北京簽署,一式兩份,以中文、韓文和英文書就,三種文本同等作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   大韓民國政府代表

高虎城           尹相直

中華人民共和國       大韓民國

商務部部長         通商產業資源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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