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寫龍談

兵者,國之大事也;兵者,凶器也,聖人不得已而用之。
個人資料
ych2000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天安門暴恐案犯等8名暴恐分子被執行死刑

(2014-08-23 13:51:54) 下一個

[央視新聞8月23日] 近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新疆烏魯木齊、阿克蘇、喀什、和田四地(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有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放火罪,非法製造、儲存、運輸爆炸物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8名罪犯執行死刑。

這5起案件涉及北京天安門廣場暴力恐怖案;阿克蘇地區搶奪槍支、襲警案;喀什地區非法製爆案;故意殺人案;和田地區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放火焚燒檢查站、殺害國家幹部案。上述案件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經法院判決認定,自2011年起,被告人玉山江·吾許爾、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玉蘇甫·艾合麥提夥同吾斯曼·艾山(已死亡)等人以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為目的,多次收聽觀看宣揚宗教極端、暴力恐怖內容的音視頻,糾集發展成員,逐步形成恐怖組織。

2013年10月7日,上述被告人先後趕往北京會和,而後購買汽車、汽油、刀劍、防毒麵具等作案工具,共同策劃暴力恐怖襲擊活動。

2013年10月28日12時許,吾斯曼·艾山夥同他人駕駛越野車,連續衝撞天安門廣場前的行人,造成3名無辜群眾死亡,39人受傷。後玉山江·吾許爾等3名被告人在新疆被抓獲。

法院經依法公開審理,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被告人玉山江·吾許爾、玉蘇甫·吾買爾尼亞孜、玉蘇甫·艾合麥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3年6月28日,阿克蘇地區烏什縣兩名執勤民警在處置一起暴恐案件時遭遇暴徒襲擊,被告人肉則·艾則孜乘一名民警受重傷,另一名民警正在製服暴徒之際,上前搶奪受傷民警的槍支,並向兩位民警開槍,而後攜槍逃跑被當場抓獲。法院以搶奪槍支罪、故意殺人(未遂)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肉則·艾則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1年5月以來,被告人阿布都沙拉木·艾力木夥同他人多次收聽觀看宣揚宗教極端、暴力恐怖內容的音視頻,進行非法宗教活動,形成了以其為頭目的恐怖組織。該組織成員籌集活動經費,進行體能訓練,探尋“遷徙”路線,製造、儲存、運輸大量爆炸裝置並進行使用方法培訓。

2013年1月18日,被告人夥同他人攜帶爆炸裝置,在“遷徙”、偷越國境途中被抓獲。法院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非法製造、運輸、儲存爆炸物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阿布都沙拉木·艾力木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3年2月以來,被告人買買提·托合提玉蘇甫多次收聽觀看宣揚宗教極端、暴力恐怖內容的音視頻後,產生實施暴力恐怖活動的想法。同年4月18日,被告人持刀闖入一群眾家中並將其殺害。法院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買買提·托合提玉蘇普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8年3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阿卜杜莫敏·伊敏組織糾集他人多次收聽收看宣揚宗教極端、暴力恐怖內容的音視頻,逐步形成以阿卜杜莫敏·伊敏為頭目,並吸納被告人比拉力·拜爾迪等人加入的恐怖組織。

2011年10月至12月期間,阿卜杜莫敏·伊敏先後帶領比拉力·拜爾迪等恐怖組織成員放火燒毀兩處治安檢查站值班房和兩輛警車。

2013年12月13日8時許,阿卜杜莫敏·伊敏、比拉力·拜爾迪等恐怖組織成員將和田地區林業局一名幹部劫持並殺害。法院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放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分別判處被告人阿卜杜莫敏·伊敏、比拉力·拜爾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