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薑維平

1982年至2000年,作者先後任大連日報,新華社大連支社和香港文匯報記者,2000年12月至2006年,作者因揭露薄熙來貪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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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為薄熙來孫政才狡辯

(2017-08-09 13:39:49) 下一個

環球時報,為薄熙來和孫政才狡辯

薑維平

薄熙來治下的重慶虛構640個黑社會,至今一起也沒平反,而孫政才領導下的山城籠罩在雲霧裏,隻對彭治民案做了欺騙性的改判,這兩任封疆大吏,既是偏於西南一隅的地方官,又是中央政治局委員,前者高調囂張,後者陰險狡詐,一個聲稱“5個重慶”,胡作非為;一個高喊“5個功能區”,膽怯無能;前者不接受文革的教訓,後者不繼承胡耀邦的遺誌,合起來折騰重慶10年,先後直奔秦城而去,雖都野心膨脹,卻誌大才疏,目光如豆,為世人笑。

 

現在,重慶又迎來陳敏爾,就其第一次常委會,提出“堅決肅清薄王餘毒”分析,似乎重慶有雲散霧去之跡,習近平去年元旦過後視查地方,首選重慶,今年初中央巡視組“回頭看”,好像中南海高層對“唱紅打黑”存在嚴重的分歧意見,質疑之際,第6代領導核心大員孫政才落馬,足證習對他的不滿和戒備,但究竟陳敏爾是找事整肅上一屆班子內定的接班人,還是習近平誌在撥亂反正,海外輿論眾所紛紜,外界不外乎兩種看法:一種認為,這是黨內改革派的力舉,可能由平反重慶冤案帶動全國“依法治國”;一種認為,這是黨內狗咬狗的內鬥,不要再對中共抱有任何幻想。

 

正當人們看不透重慶雲霧,激辯爭議之時,劉雲山掌控下的官媒《環球時報》,發表一篇奇文稱,近日,重慶“打黑除惡”期間落網並獲刑的富豪彭治民改判及減刑的消息引發關注。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注意到,曾於2011年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被判無期徒刑的彭治民,今年1月經過再審已改判為有期徒刑15年。此外,今年5月彭治民再獲減刑8個月。其實,作為一個關心重慶的讀者,我曾及時報導了此案,但《環球時報》現在才來湊熱鬧,可能基於陳敏兒的講話和承諾,不過仔細讀過此文,如果以為他在為平反大潮推波助瀾,可能就徹底地錯了,這篇文章這樣寫到:

 

彭治民年輕時曾因盜竊罪被判刑,1983年起,彭治民從貴州、四川等地批發香煙到重慶倒賣,十年間獲利2000多萬元人民幣。掘得“第一桶金”後,彭在1993年成立重慶慶隆物業發展有限公司,投身房地產生意。彭治民東窗事發始於當年的重慶希爾頓酒店涉黃案。當地警方偵辦結果顯示,彭治民的慶隆公司是重慶希爾頓的實際控製者,借助酒店及附屬的鑽石王朝夜總會,彭在經營色情業大量斂財的同時,對當地多名官員進行性賄賂。警方查證,2004年7月至2010年6月間,前述夜總會營業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夜總會為組織賣淫,5年多時間在希爾頓酒店開房2000多次。

無疑地,環時此文先是陳述彭的罪行,而反正薄熙來,王立軍的依法“掃黃”,也把糾偏的功勞放在孫政才的身上,為其評功擺好,其實,我多次撰文指出,640個“黑社會”,根據事實證據和刑法的規定,至少一大半是冤假錯案。單是5年2000次開房數字,就令人質疑。因此,頂不住冤民的壓力,孫政才曾用彭案忽悠老百姓,特別是對重慶民營企業家,狡猾陰險的改判,沒有解決實質性的問題:刑法有關黑社會條款是趙常青參與製定的,請讀者去請教趙常清,而不要搞“長官意誌”,趙當年是薄熙來的常年法律顧問,他為李修武辯護時,他在西南政法大學教過的“學生”,坐在法庭上胡判亂判,為什麽?就是因為文強案嚇死了公平和正義,普遍腐敗的公檢法司人員,被薄熙來抓住了三寸,現在,薄熙來的餘黨,要利用手中的文宣大權,為薄熙來,孫政才狡辯,也抓住了中國民企的原罪,由於法製和監督缺失,幾乎所有的民企老板,都程度不同地具備官商勾結的問題,查不查它,就看身後官員的站隊在線。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前腐後繼,殺豬不止。

於是,環時說,相對於夜總會和酒店的生意,規模利潤更大的房地產業,是彭財富積聚的主要來源。警方掌握的證據顯示,彭治民通過拉攏、腐蝕官員,借企業改製、土地征用等機會,非法占用國有林地,侵吞國有資產,急速聚斂數十億財富。顯然,它說的警方,是指王立軍操控下的專政工具,時隔多年,劉雲山領導下的喉舌,故意與同僚唱反調,充分肯定薄王的徇私枉法,筆者認為,這不是肅清薄王餘毒,而是餘黨為遺毒辯護。《環球時報》繼續舉例說:

證據顯示,彭治民在開發旗下“南山高爾夫別墅”項目時,賄賂重慶南岸區林業局、國土局官員。通過官員幫助,其公司擅自毀掉南山上的林地1000餘畝;而在獲得項目土地使用權時,僅繳納5000萬元人民幣,在尚欠1.3億元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分批辦好該宗地100餘個國土證,並利用其貸款融資,盤活整個項目。彭治民的公司還組織“地下出警隊”進行暴力拆遷,為其地產項目掃清障礙。整個官媒所言,共有兩點內容,一是開發土地,權錢交易,假如確有其事,聯想大連,薄熙來扶持多家房地產大亨,與彭並無不同,故彭也不應受罰;二是“出警隊”,高調炫富,並不違法,中國之大,無奇不有,薄熙來在重慶搞“國賓護衛隊”,彭在自家小園搞“地下出警隊”,何罪之有?

不過,“環時”也講了幾句真話:彭治民案曾是重慶市打黑除惡專項行動的一號專案,案件由約200人組成的“091號專案組”偵辦。據媒體報道稱,重慶警方曾對媒體通報稱,彭治民對打黑除惡頗有微詞、政務接待中故意製造麻煩,嚴重損害重慶形象。1963年出生的彭治民,原為重慶市隆屋業發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重慶希爾頓酒店股東,曾有“重慶最大地主”之稱。2011年5月4日,重慶市一中院對彭治民等32人涉黑案做出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濫伐林木罪,高利轉貸罪,行賄罪判處彭治民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毫無疑問,“薄王”當年要把此案做大,虛構策劃,包裝渲染,目的是搶錢買官,進軍中南海,他想讓民企老板彭治民人財兩空,隻是礙於證據太“薄”,隻判無期,不殺彭也是“恩賜”,據說,彭在法庭上哭得眼淚鼻涕一大把,既使有百億的紙幣也擦不幹冤情,令旁聽者驚詫。接著,一審判決後,彭治民提出上訴。當年11月22日,重慶市高院二審公開宣判,駁回彭治民的上訴請求,維持一審判決。幸虧蒼天有眼,薄熙來倒台,彭案有了轉機,我多次說過,假如孫政才,能學胡耀邦思想的萬分之一,他就大有作為,但他錯失良機,成為任政敵柔搓的庸官,蠢官,貪官,活該倒黴。

為了遮掩孫政才的不作為,環時說,今年6月27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裁定書中提到,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於2012年3月19日交付執行,但“該犯自投入改造以來,一直以對部分罪名有異議為由提出申訴。”2017年1月23日,重慶市高院再審宣判,以容留賣淫罪、濫伐林木罪、高利轉貸罪、單位行賄罪改判為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四百萬元。《21世紀經濟報道》2015年曾表示,2011年兩次審理中,對彭治民量刑影響最大的是“組織賣淫罪”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這兩項罪名也是被判處重刑的重慶涉黑企業案件的主要定罪類型。2012年在監獄服刑後,彭治民開始提起申訴。2015年,重慶司法部門逐漸啟動案件的再審程序。

顯然,這一切都在孫的任期完成,環時仿佛在反擊本人,卻未明言,他似乎認為“肅清薄王餘毒”沒有必要,但是,筆者認為,重慶申訴案件數千件,為何隻接受一兩件,還均留尾巴?難道薄王“打黑”是部分錯,而不是全錯?對“唱紅打黑”運動,為何“薄王”時代大張旗鼓宣傳,而這起案子的糾偏,卻要偷偷摸摸,底調從事?原來,環時要告訴讀者的是,薄熙來治下的案子不能全盤否定,抓捕彭治民沒錯,孫政才也不能說無所作為,劉雲山操控下的環時,如此巧妙抵製“習王”提出的“肅清薄王餘毒”,似乎顯示中共高層的權力內鬥激烈。19大臨近,已碰出了火花。

為進一步說明,薄王抓人是對的,環時指出,除被低調改判之外,公布的裁定書還顯示,彭治民已於今年5月獲減刑8個月。刑罰執行機關重慶市渝州監獄報請對罪犯彭治民減刑9個月,理由為:在思想改造、遵守監規監紀、勞動改造以及技術教育等四個方麵,該犯表現較好,且獲行政獎勵表揚六次,確有悔改表現。經重慶市一中院審理查明,罪犯彭治民在服刑期間,能認真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但其因犯高利轉貸罪被判刑,應從嚴掌握。因此裁定對其減刑8個月。無疑地,代表劉雲山的官媒,與中央巡視組“回頭看”對著幹,既發泄對因外訪缺席有關人事變更會議的不滿,也為孫政才鳴冤。

 

最後,“環時”實在忍不住,索性偷梁換柱,改了人稱,仿佛繼續談“彭”,但卻變成了“薄”,它這樣寫到:10月9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告,稱薄熙來已經遞交上訴狀,且已被受理。薄熙來在等待對他的終極審判,而對於王立軍、薄熙來落馬之後出現的多位民營企業主針對當初重慶“打黑”的申訴案件,一年多的時間過去,其處置工作進展顯得十分緩慢。陳明亮案、彭治民案、李俊案,這些當初轟動一時的案件的受害人在去年提起申訴之後,部分資產得到返還,但仍有眾多遺留的資產債務處置問題不知所終,而刑事方麵的申訴更是懸而未決,他們隻能繼續等待。筆者讀之,大笑不止,此篇怪論,究竟是文法筆誤,還是暗渡陳倉,隻有天知道。

 

201789日夜於多倫多。自由亞洲電台89日首發。聯係作者:pwj1955@gmail.com,個人網站:www.jiangweip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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