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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鬱悶,給房客欺負!- 想問一下,沒有rental agreement的收入要報稅嗎?

(2009-09-03 16:01:32) 下一個
因為房子小和地區不是很好,我們去年中趁房價下滑買了第二套房子。去年年底我們把原來的房子留給我父母住,自己和剛出生的不久的小孩搬到新家。剛好先生在這個時候被裁員。為了應付兩個房子的房貸,我們隻好把原來舊房子的其中一個房間出租出去。

我們在craislist上post廣告,一個菲律賓女人很喜歡,因為比她原來租的luxury apartment要便宜一半,所以租下來了。而且當時說好這隻是自己私人租出來的,沒有簽rental agreement,也不報稅,要是報稅價錢就要貴一點。這菲律賓女人也同意了。開始她說有一兩件家具想放在我們的客廳,我父母覺得反正客廳也沒放什麽,就說可以。誰知道當她真正搬進來時,其實她是把她原來兩房一廳的家當全都搬進來了,占據了整個客廳。跟她講我們租給她的隻是一個房間,要是她這樣放滿整個客廳價錢就不一樣了。但她死活不肯加錢。因為考慮到當時先生失業,她也已經搬進來了,我們希望這次對她好點,她在我們的房子裏住得好一點,結果不加錢也就算了。

她從去年十二月住進來,上個月(八月份)底搬出去。搬出去前一個月她通知我們。在她搬出去前一個月裏,我們在craislist上post廣告,希望可以找到新的房客。但她多方刁難,找各種藉口不讓我們帶人進去看房間,還不斷地甩一些California tenant law email來給我們,搞到最後她搬出去我們還沒有找到新房客。最糟糕的是她把房間裏麵的地毯弄髒之後,還割了兩大塊。房間的地毯雖然不是全新的,但因為是主人房,我們保養得非常好。這個菲律賓女人弄壞了地毯比我們還凶,隻肯陪一點點錢,還凶我們說要是我們不把deposit還給她,就告上法庭。我們為了息事寧人,後來還是按她說的賠償算了,把省下的deposit都還給她了。這還沒有完,她還send email來要挾我們,說我們欺騙政府瞞稅,她要舉報我們收房租不保稅。

我們覺得非常生氣,遇到這樣的人,永遠都是老實人吃虧,真是狗咬呂洞賓。

九個月的房租,她大概給了七千塊錢。我們想請教一下,要是她真要到稅局去告,能告得到嗎?稅局會受理嗎?沒有rental agreement的收入要按房租收入保稅嗎?

望有心人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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