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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則思變 (熱門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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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的理論

(2024-11-20 14:28:48) 下一個

如果住一百萬的房子,收我一萬多的財產稅,我忍忍交,可以接受。

如果收我三萬多,那要看。如果有三孩子,也忍了,交。如果孩子都離家了,那我寧可搬五十萬的房子。

多出那幾間房,除了打掃衛生,幾乎不進,一年還為他們交一萬多塊的稅,何必呢?

一月一千多塊可以做許多事。可以保證天天下館子不重樣。可以天天高爾夫。可以好幾次遊輪。

我比較宅,這些都不喜歡,可以弄條船,或者三輪摩托,或者車床,或者在後院搭個中式涼亭。

總比空著那幾間房強。

這是從我的經濟實力考慮,有錢人想咋花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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