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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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憤怒

(2008-09-25 14:37:32) 下一個






溪邊的樹



一、 神是公義的神,是對罪惡極憤怒的神

神所降的憤怒是因為祂的公義,因而神所發的怒是“義怒”。“這樣說來,神降怒,是神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羅三5~6)。神的憤怒,非但不是不義,相反是公義的表示,祂從不徇人情,祂是聖潔的,賞善罰惡。“祂必照著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恒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唯有結黨不順從真理的,反順從不義的,就以憤怒惱恨報應他們。”(羅二6~8)

(一) 神在罪人的一生中顯明祂的憤怒

神因著愛而造人,為了顯明祂公義的性情和榮耀,但人卻違背了神的命令作了神所吩咐不可作的事,人就在神的麵前躲藏,是罪叫人看不見神的愛,隻看見神的憤怒,對神恐懼害怕。聖經說:“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二15)省察自己的良心,良心昭示我們現在就在神的震怒之下。“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到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一個不信主的人,不用等到將來才領略神的憤怒,因為他們今天就已經嚐到神的震怒。“原來神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抵擋真理的人”(羅一18)今日縱觀人類所麵臨的災害、苦難、黑暗與邪惡,叫人明白神的怒氣確實在世人的身上顯明。

罪人對神的怒氣有三種反應:
罪人的良心雖然時常警告,現在就在神的憤怒之下,但卻用種種方法來賄賂良心,來麻木良心的感覺,停止良心的控告。但是人縱使能一生壓製他的良心,到了臨終的時候卻十分恐懼怕死,自知死後難免有審判。神對這樣的人有一個嚴重的警告:“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帖後二10~11)人若剛愎自用,蓄意抵擋真理,神就將他交給錯誤,由他罪孽滿盈,以後定罪受罰。“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積蓄忿怒,以致神震怒,顯祂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羅二5) 聖經明明告訴我們:“人既然知道神,而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欲行汙穢的事,……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 欲。……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他們雖然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1:24-32)神的任憑,就是神忿怒的表記。人生最大悲劇就是:“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帖前2:16)。

另一種罪人是不虔不義阻擋真理的,這些人並非不知道真理,真理是知道的,但是他們不喜歡真理,反倒喜歡不義。他們故意行種種不義,想藉此壓製他們所知道的真理,自己行不義,還要阻擾別人追求真理,逼害行真理的人。真理本來叫人自由,但他們甘願作罪惡的奴隸。聖經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良心雖然攪擾人,卻是引向拯救的途徑。可是,人寧願喪盡良心,最好的方法就是多多犯罪,良心就如熱鐵烙慣了一樣,喪失它的作用。耶穌曾責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對他們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憤怒呢?”(太三7)保羅也說:“他們不許我們傳道給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常常充滿自己的罪惡,神的憤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帖前二16)耶穌對被別人恐嚇不敢尋求真理的人說:“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麽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祂。”(路十二4~5)

還有一種罪人靠行律法來躲避神的憤怒,但聖經裏說“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三10)“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或作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哪裏就沒有過犯。”(羅四15)

(二) 神在末日災難中顯明祂的憤怒

到了末日,神要顯明祂忍耐已久的憤怒,將憤怒報應在悖逆之人的身上。到那時:“罪人要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麵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六17 )“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仆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啟十一18)“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忿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麵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啟十四10) “那天使就把鐮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丟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 (啟十四19)在那日是神為義者伸冤,向惡者審判的時候,已經沒有機會悔改了。

二、 神是慈愛的神,即使發怒中仍向悔改的人存有憐憫

人如何免去神的憤怒呢?罪在哪裏,哪裏就有憤怒,除非神的公義得到伸張,神的憤怒無法消除。已經犯罪的人是不可能靠著人自己來免去憤怒,然而這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神雖然忌恨罪惡,但對人卻愛的深切,祂的公義要求向人發怒,祂的慈愛卻激勵祂對人施恩。神的救法就是祂的智慧,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背負世人的罪孽,在十字架上舍命,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神裏麵成為神的義。(約三16,林後五21)主耶穌親自被釘在十字架上,代嚐了神審判的刑罰,神的憤怒都傾瀉在祂的身上,耶穌喝盡了神憤怒的苦杯,成全了救贖的奇功,經曆了地獄的死亡,複活升天,將生命賜給信靠祂的人。“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顯明了。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祂免去神的憤怒。因為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借著祂免去神的憤怒。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借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們既借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借著祂以神為樂。”(羅五8~11)

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救主的人就可以:“等候祂兒子從天降臨,就是祂從死裏複活,那位救我們脫離將來憤怒的耶穌。”(帖前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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