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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與兒女談萬聖(鬼)節

(2007-10-31 10:29:13) 下一個




何仲柯醫生(真理報加西版2007年10月號)


一年一度的萬聖節又將來臨了。在華人當中這個節期也叫做 "鬼子節",是在10月31日。可以說是北美一個相當熱鬧的節期,特別對小孩子有很大的吸引力,其中也帶著一點秋天的風味。一般來說,一進了10月,商店裏有關萬聖節的貨物,就源源上市,所有鬼鬼怪怪的布置也出現了:包括有番瓜鬼臉、女巫和她的掃把、骷髏、蝙蝠、烏鴉、貓頭鷹、豺狼和其它的夜間怪物、僵屍和木乃伊、狼人和吸血鬼,近來自然也要加上了各種恐怖的外星怪物。

這個節期對孩子們的吸引,在乎孩子們的好奇心,一方麵是好怕,另一方麵又想好好地嚇一嚇,尋求一點刺激。所以在影視界也大量地推出各種的恐怖片,有聲有色地盡量要描寫得淋漓盡致,血肉橫飛,讓觀眾們來個變態心理的盡情發泄。遊樂場的恐怖大廈更是人山人海,排隊輪流去"活見鬼"。連有些個人的,小型的恐怖大廈也在這時候出來應節。心髒衰弱的人,嚇得魂飛魄散,幾乎連命兒也賠上了,每年都有報導有人嚇死在這種恐怖大廈裏。真是何苦?

但是萬聖節對孩子們的吸引還有另外一方麵,這是一個惡作劇開派對好玩的日子。小孩子們穿上各種鬼鬼怪怪的化妝,帶著一個番瓜鬼臉的桶子,沿門向各家的主人要糖果。口中喊著:"Trick or Treat!"意思說:你要惡作劇還是給我糖!一般人都把這習慣當作一種風俗,小孩子的好玩意兒,無傷大雅沒問題。不過每年這個時候,也會有不少的變態心理的人,趁機向小孩子加毒手。淺之在糖果裏麵放進了毒藥、刀片、針等等危險物品,大之把孩子們綁架去虐待殘害,甚至於性侵害折磨殺了。父母親們豈可以不在這個季節,特別留心你的孩子們的動向!

萬聖節對大孩子和大人也有相當的吸引力,主要是各種的派對,盡情狂歡。在北美一年幾度的大節期裏,派對裏的狂歡之瘋狂度,可能以萬聖節為最。毒品的泛濫自然不在話下,性的放縱更是如此,暴力的事情也是常有所見的。但是最可怕的,可能是一些邪教趁此季節,也有他們的派對與拜祭。在田野裏見到有動物或者是家畜被殘忍地支解了,這就是某種教派所留下來的痕跡。更恐怖的還是每年這個時候,所報導的孩子們或者是女人失蹤的消息。警方與傳媒的結論是,這些人不少是被當作人祭獻上了。這種教派最聞名的自然是撒旦教。在這個季節無論是大人小孩子,都應該避免參加不可靠的派對,以及在天黑之後獨自來往行走。

萬聖節的起源

萬聖節本來叫做死人之夜(Night of the Dead),有類似我們華人的七.七鬼節,相信在那一天死去的人之陰魂紛紛回來。這原是英國的拜鬼宗教Druids的一個重要節日,原屬歐洲盛行的凱爾特(Celtic)多神教的係統,他們最有名的古跡可以說就是英國的奧秘巨石(Stonehenge),一般考古學家認為是觀天象和天文學之用。在死人之夜,這教派的祭司結黨成群,穿著蓋著頭的大袍子,拿著鬼臉燈籠,往家家戶戶索要良家婦女,拉到他們敬拜的地方,關在籠子裏活活燒死,獻給他們的鬼神做人祭,這就是她們的甜頭兒(Treat)。不交人出來,就狠狠地給你一個咒(Trick)叫你全家雞犬不寧。

羅馬帝國的君王君士但丁信了耶穌之後,以天主教為國教,羅馬的教會為了迎合民心,保留了死人之夜這節日,改名為萬聖節,用以紀念已去世的聖徒,也開始了沒有聖經根據的為去世的聖徒禱告。雖然可以說是用心良好,但是一些拜鬼的習慣卻是不但繼續存在,而且在近代更是變本加厲。所以上述的恐怖問題,在這個季節如春草叢生,已經不再是小孩子們無害的玩意兒了!

聖經看撒旦與邪靈

約翰一書4:1說:「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哪些靈是出於 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彼得前書5:8又說:「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世上的人被欺騙是一點都不奇怪的。他們一般不把這些事情當做一回事,因為不了解。聖經又說:「我們知道我們是屬 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 (約翰一書5:19) 所以就是在美加這兩個所謂以基督教立國的國家,近年來都是真神不要要邪神。公立學校裏不可以有研究聖經的小組,也不可以奉耶穌的名禱告,更不可以慶祝耶穌的降生和複活;但是卻可以交鬼,搞巫術和舉辦各種東方宗教的講座。所以目前撒旦教和各種的邪教之猖狂,每年萬聖節的慘案之繁多,也是罪有應得,可以預料的。

問題是基督徒應不應該參與這種的活動?有些基督徒認為自己心胸寬廣,入鄉隨俗,別人作我也做。又認為不需要太害怕撒旦。我們同意,基督徒是不必害怕撒旦的。先是主耶穌已經勝過牠了。主耶穌說:「以後我不再和你們多說話,因為這世界的王將到,他在我裏麵是毫無所有。」(約翰福音14:30) 所以在耶穌的名下,撒旦和它的差役是完全要屈服的。腓立比書2:9-11說: 「所以 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 神。」我們隱藏在耶穌裏麵,不但沒有誰能夠傷害我們,更能夠勇敢地奉主耶穌的名字趕走邪靈。一位事奉神的人,多多少少都會有這種經曆的。

我們既然有神的靈在我們心裏,勝利自然是我們的了。所以聖經又說: 「小子們哪,你們是屬 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麵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翰一書4:4) 我們要了解,這勝利不但是屬於主耶穌,也是屬於我們的。我們如果對撒旦太過害怕,牠必定會更加猖狂地恐嚇我們,有些時候甚至於叫我們被欺騙,以為主耶穌救不了我們。請注意,這裏的「勝了」是過去完成式的,表示這個勝利是已經完成了,並且繼續是個事實。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勝過了撒旦。關鍵是,我們是否屬於神?

基督徒與邪靈

但是有些基督徒會否認邪靈的存在,也不把撒旦當作一回事。這是一個危險的心理,因為撒旦可以趁其不備,欺騙迷惑了這種人,給魔鬼留了地步還不知道。有些基督徒可以有另外一方麵的大意,這種人以為既然我們是勝過了撒旦,我們就可以貿貿然地與撒旦挑戰,或者甚至於跟撒旦玩把戲。這種危險的行徑甚至於可以引至殺身之禍,是十分不明智的。美國就曾經有個十七歲的年輕基督徒,聽說某個地方有撒旦教的人在聚會,竟然魯莽地前往闖陣,結果被那些撒旦教的人當做人祭獻上了!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知道凡從 神生的必不犯罪,從 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從 神生的必保護他〕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翰一書5:18) 我們要不受撒旦的侵害,自己肯定是有責任的,那就是要保守自己。故意容許自己進入危險的地方,或者是說,那種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心態,是自我欺騙,終必叫自己陷入撒旦的網羅。

關與那些把這種交鬼的活動當作平常無害的好玩,聖經有明顯的警告:「他們雕刻的神像,你們要用火焚燒,其上的金銀你不可貪圖,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網羅。這原是耶和華你 神所憎惡的。可憎的物,你不可帶進家去,不然,你就成了當毀滅的,與那物一樣。你要十分厭惡,十分憎嫌,因為這是當毀滅的物。」 (申命記7:25-26) 又說:「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或作送禮物給別神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詩篇16:4) 這種愁苦實在是自討的,真正是何苦!我們應該有的態度是抵擋:「故此你們要順服 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各書4:7)

基督徒在萬聖節

哥林多後書6:14-15說: 「義和不義有甚麽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麽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麽相和呢?」身為父母的人第一應該自己會分辨善惡,了解聖經的原則,並且耐心地解釋給孩子們明白,交鬼和參與跟鬼有關的活動之危險性。我們如果從小就教導了孩子們可以獨立思想,不一定要跟著群眾走,大多數的人做的事不一定是對的。對於這種不符合聖經原則的活動,孩子們自然地知道要與眾不同地避開。其實這個季節更是與孩子們談論暴露撒旦醜惡真麵目標機會。在教會裏,更可以舉辦一些向兒童布道的講座,也鼓勵孩子們向小朋友們傳福音。我自己的小女兒就是在八歲的時候,帶領了一個同學信主。如今我五歲的大孫女剛剛有了一本自己的聖經,也開始跟她的沒有信主的小朋友,一同讀聖經。

至於別人的孩子們,我們不能禁止他們那天晚上出來遊蕩,也不必跟這些小孩子們有敵對或者討厭的態度,相反的我們應該教導我們的孩子們為這些無知的孩子們禱告。雖然他們不認識神,我們也求神保護他們。今天在社會裏,在公立學校裏,明目張膽的叫鬼活動跟巫術,是已經到了司空見慣的光景了。我個人就曾經幫助過一個小女孩,她下課的時候,父母親都不在家,所以常常到一個小同學的家逗留。同學說她的家有撒旦住在那裏,小女孩不信的時候,地板上就煞時出現了一條大蛇!那一天嚇壞了這小女孩子的,是那同學帶了一本經書到學校,招聚了一共七個同學們,在廁所裏叫鬼來。女孩子和在她旁邊的朋友,忽然從鏡裏看見,一個披頭散發,血盆大口,綠色臉孔的女人,站在她們身旁,立時嚇得雞飛狗走。還好當天這女孩子的媽媽立刻打電話來求救。我過去跟這女孩子解釋之後,又帶她禱告接受主耶穌作個人的救主,她就安定下來了。一下子就幾十年了,這女孩子如今都成家立室了!我們自己的孩子們小的時候,我們更鼓勵他們利用這個晚上作傳福音的機會。除了糖果之外,我們還預備了孩子們的福音單張,跟糖果一同送給這些鄰居的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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