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的創造主

主啊!讓我看到我周遭的人,賜我以你的眼光把他們看待, 讓我把智慧和力量付諸於行,使人看到你海洋般寬深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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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獨特性

(2007-01-29 16:25:55) 下一個






   "信心"的定義記在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第1節;第6節接下來說明了人為什麽要憑信心來到神麵前: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麵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喜悅”和“到神麵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這兩句話很值得我們注意。這一節經文告訴我們信心是人到神麵前,討神喜悅的條件。

  羅馬書第十四章第23節說:

  “……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不管什麽人在什麽時間作什麽事,如果不能憑聖經的信心去做,在神眼裏都是罪。這甚至包括宗教活動和行為,如參加禮拜、開口禱告、唱讚美詩、作好事,等等。如果這一切行為不是憑信心去做的,就都不會被神接納。除非這樣的行為是出於悔改和真實的信心,但也隻不過是毫無意義的“死行”,不被神接納。



  公義生活的基礎

  哈巴各書第二章第4節最能說明信心和公義的關係,經文說:“……惟義人因信得生。”

  新約三次引用了這一節經文,它們是羅馬書第一章第17節;加拉太書第三章第11節;希伯來書第十章第38節。這一句經文隻有少少七、八個字,但是卻為使徒們傳講福音信息打下了基礎。正是這一小群受人輕視的使徒所傳的信息,曾經使曆史上最顯赫、最悠久、權勢最大的羅馬帝國皇帝向主耶穌屈膝下拜。大約十二個世紀以後,又是這一句簡短的經文,經聖靈提醒,感動了馬丁.路德,眾信徒因著聖經的亮光驅逐了羅馬教皇的權勢。新教從此改變了曆史的進程,這改變由歐洲開始直到影響、波及全世界。顯然,今天隻要憑信心去領會、運用這一句經文,依然會給人、國家、聯合王國的進程帶來革新。

  “義人因信得生”,這短短幾個字的句子卻意義深遠。這裏的“生”這個字,包括所有有氣息生物的行動、生態,它不僅指生存狀態,還包括屬靈、心態、肉體、物質等等生態;也包括人的各種活動,如呼吸、思想、說話、飲食、睡眠、工作......。

  聖經教導我們,每一個得稱為義的人都要在每一個生活領域、每一個行為動態上表現出這樣的信心原則,也就是說,信心是一切生態、行為的出發點,信心支配一切。

  羅馬書第十四章第23節,保羅把這原則運用在人所熟知的飲食上,他說: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這節經文說明了唯有公義的生活才被神所接納,甚至連吃飯這類最最平凡的事也必須依靠信心。什麽是憑信心而吃呢?它的含義是什麽呢?對這問題的答案有三個方麵:第一,它說明我們承認供應我們日用飲食的正是神。雅各書第一章第16―17節說:

  “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腓立比書第四章第19節說到神的應許必然成就,經文說:

  “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第二,因為我們承認供應我們飲食的是神,我們自然在飯前要先停頓一下感謝神。這是順服歌羅西書第三章第17節的命令:

  “無論作什麽,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謝飯是表示我們相信神賜給我們日用的飲食,使我們從中得到滋養,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四章第4―5節解釋說:

  “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因為信心和禱告,進入我們口中的食物就蒙了神的祝福,因此分別為聖。

  第三,憑信心而吃意味著我們承認從食物中而來的健康和力量也是屬於神的。要我們用來服事神,使神得榮耀。哥林多前書第六章第13節保羅說:

  “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這一切,加上其他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都是“義人因信得生”這個原則的實際運用,表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最最基本的方麵,就是義人憑信心而吃。當我們仔細分析“憑信而吃”的含義時,我們不得不說,其實絕大部分的人,包括許多基督徒在內,並沒有做到“因信而吃"。從來沒有因食物供應或在預備、享用食物時想到去感謝神。所以很多人會得消化不良的毛病,還有其他如潰瘍、腫瘤、癌症、心髒病等等毛病,毫無疑問這是其中的主要原因。今天很多人因為食物充足、財富累累就毫無節製,隨便揮霍浪費,結果導致肉體上受傷害,神在生活中管教他們,他們不但不聽,反而不承認神的管教。傳道書第五章第17節,所羅門王給我們畫出了一幅圖畫,指出那些心中沒有神、隻憑肉體感官而生活的人是什麽樣的情景,經文說:

  "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所羅門王在幾千年前所描繪的情景,今天仍然很真實。人要是不憑信而吃,就是在黑暗中吃喝,後果隻能是:煩惱、患病和嘔氣。

   另外一個與"信心"有關的日常活動就是"睡眠"詩篇第一百一十七篇第二節說:

  “你們清晨早起、夜晚安歇、吃勞碌得來的飯,本是枉然,唯有耶和華所親愛的,必叫他安然睡覺。”

  今天有多少人不惜代價,追求健康、享受,卻仍然不能從飲食和睡眠上得到滿足。誰能說今天每天服用安眠藥和胃藥的人有多少呢?但這些藥物的效果是有限的。

  神的兒女在主裏憑信心生活,蒙神的保守安然入眠,因為神的話語叫他所愛的人安然睡眠是主的憐憫。所以有人說:錢可以買藥,卻買不到健康;可以買床,卻買不到睡眠。把神擺在生命以外,身體就很可能常受傷害。

  大衛一生中受過很多苦,遇到很多難。但他對神的信心扶持了他,給了他安穩、香甜的睡眠。詩篇第三篇第4―5節說到大衛的見證,是禱告信心扶持了他。他說:

  “我用我的聲音求告耶和華,他就從他的聖山上應允我,我躺下睡覺,耶和華保佑我。”

  詩篇第四篇第8節,他又說:

  “我必安然躺下睡覺,因為獨有你耶和華使我安然居住。”

  這樣的平靜、安穩的睡眠今天仍然屬於那些相信“義人因信得生”的人才能享受到的,他們所享受的是神的大愛和恩典。

  有人會說:“你說憑信心,在吃飯、睡覺這樣的日常小事中我們能得保守;但是今天世界上的問題不隻是吃飯、睡覺啊!國家大事、國際間更有又大又複雜的問題,憑信心能解決嗎?”是的,我們承認今天的世界的確有著複雜的社會、經濟、政治等等方麵的問題;但是事實證明,人憑自己的腦子和力量,不但不能解決身邊的大問題,連無關緊要的小問題都解放不了。所以,如果我們必須憑人的能力和智慧去解決人類大事,真是前景太沒有希望了!

  信心總是跟謙卑連在一起的。真正的信心使人承認自己有限;真正的信心讓人區別什麽是人所能辦得到的事,什麽是非神供應不可的事。

  有人總結信心生活中人與神的責任關係,說:人負責簡單的事,神負責複雜的事;人負責小事,神負責大事;人負責可能的事,神負責不可能的事。神對人的計劃是:“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個計劃今天仍然適用。人憑著信心和順服的心態去尋求神在生活、家庭、教會、社會關係等各方麵的引導和祝福,使我們在壓力重重、道德敗壞、精神、肉體墮落的世界得到依靠和釋放。今天世界上所有的,人不能理解的、不能解決的大事,神必因人對他的信心而負起責任,所有國際間的事務,神也必掌管,這樣的結果會令人驚訝。

  這個“義人必因信得生”的原則在人類曆史是已經兩次改變了曆史的進程,隻要我們正確地使用這個原則,它今天仍然有能力革新我們現代生活和命運。這原則是神解決人類問題的辦法,是神對人的需要的回應。

  麵對今天世界上的種種問題,唯一的解決方法是運用人類超越物質和科學範圍的潛在天賦――人對神的信心。從主耶穌基督在地上事奉時的兩個宣告,我們可以明白人信靠神的潛在大能。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26節說: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馬可福音第九章第23節說:

  “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把這兩節經文並列起來看,“在神凡事都能”和“在信的人,凡事都能”,意思就很明確了:隻要信,凡神能做的事,我們也能做。信心是人可以支取神的無所不能的渠道。信心所能得到的限度正是神自己所能做的限度。



  支取所有神的應許

  我們已經說過信心是人心靈的經曆,可以革新人的作為,並為人的一生提供一個生活原則。現在我們有必要強調一個附加要點,那就是信心不單單是什麽主觀的、個人的、私下的東西。這一切都對,但並不完全。

  信心的基礎是一些確切的客觀事實。是哪些事實呢?答案可以很廣,也可以限定在一兩句話上。從廣義上來看,信心的基礎是整本聖經。我們已經說過,信道來自於聽道,所以信心的基礎總不超過神話語的範圍。對一個基督徒來說,神的每一句話、每一個應許都包括在他的信心範圍當中。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一章第20節說得很清楚: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實在原文作阿們)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羅馬書第八章第32節可以和以上的經文並列來看: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嗎?”

  萬物都是神的,包括他的賜福和應許。凡相信基督的代贖受死,並相信他又是死裏複活的人,都能夠憑信心領受這一切。

  今天的人常會片麵解經,認為現代不同古代,基督徒隻能享受部分神的祝福和應許。根據這種解經方式,神的上好福分是分時代賜給屬他的人的,有的賜給了摩西時代的人,有些要等到千禧年以及時候滿足時才是屬實的。

  但這種解經並不符合保羅在哥林多後書第一章第20節中所說的話: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的,(實在原文作阿們)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神的應許,不論多少”是指神全部的應許,不是指部分的應許,“在基督裏都是是的”不是以前或將來,而永遠是今天,“所以借著他也都是阿門的”,不隻是“是的”,而且也加上“都是阿門的”,表示強調它的真實可靠,是“叫神因我們得榮耀”,不是因為其他不同時期的人,而是因今天的我們使神得榮耀。這裏的 “我們”,指所有真正的基督徒。沒有任何一個基督徒是在神應許以外的,保羅在腓立比書第四章第19節說:

  “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基督徒生命中的每一個需要都可以在神的應許中得到滿足,隻要我們憑著信心去支取。

  作為一個基督徒,當我們的生命中有缺乏時,需要我們按三個步驟去做:

  第一,要尋求聖靈的引導,讓我們找到神的特別應許,並把這個應許運用在我們的需要上;
  第二,遵守神的應許中立下的條件;
  第三,宣告神的應許成就在我們身上。

  這就是信心的行為,這樣的信心是“使我們勝了世界的”(約翰壹書五4)。這種勝利的秘訣在於認識並且運用神的話語。

  彼得後書第一章第3―4節也強調同一個真理:

  “神的神能已經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皆因我們認識那用自己榮耀和美德召我們的主。因此他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欲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份。”

  彼得所講的話跟保羅講的一樣。神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賜給我們,我們可以憑信心靠基督支取神豐富應許的福分。

  在舊約時代,神借著約書亞帶領他的百姓進到了應許之地,在新約時代,神借著耶穌帶領我們――他的子民,進入到他的豐盛。約書亞和耶穌原來是同一個名字的不同形式,可見這兩方麵的類似經曆。

  在舊約時代,神告訴我們約書亞有活潑、主動的信心。約書亞記第一章第3節記載了神對約書亞所說的話: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著我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

  新約時代這個原則仍然沒變,神照樣說:凡事你憑信心所領受的應許我都賜給你了。

  我們必須知道,神在新舊約中大多數的應許都帶有條件,需要我們事先滿足這些條件,應許才能被支取。詩篇第三十七篇第5節說:

  “當將你的事交托耶和華,並依靠他,他就必成全。

  這裏的應許是:他必成全你的事。凡依靠他的人,他就成全他們所求告的事。但這裏有兩個明確要求:一是將你的事交托給神;二是要依靠神。交托是一次性的明確的行動,依靠卻是一種持續的態度。

  應許得成全的條件是要我們一次性作出向神交托;然後要保持依靠的心態,能做到符合這兩個條件的人,神的應許必然在他身上成就。不管外在因素多麽不利,但是神必成全我們的事。

  對神的應許持有活潑的信心,是基督徒得勝生活的關鍵。這信心必須以神的話語為基礎,而且還要經曆三個連續步驟。第一,積極在神話語中尋找有關的應許;第二,遵行應許的 附加條件;第三,支取應許的成就。隻要這些條件被滿足,基督徒的信心範圍真的可以象神的應許那麽寬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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