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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係列講座--第二十二講 《論起誓》

(2006-08-01 09:10:16) 下一個


馬 太 福 音
信息:維保羅Pastor Paul Viggiano
根據錄音整理、翻譯:王兆豐
(2004年)

第二十二講 《論起誓》
《馬太福音》5:33-37

  我們正在學習馬太第五章,過幾個禮拜我可能會來一次全麵的回顧,使我們不致於忘了前麵所學過的內容。這是一卷很長的福音書,共28章,我們一定要知道馬太在聖靈的默示下所要告訴我們的最重要的信息是什麽,很多細節固然重要,但我們不可鑽在細節裏而忘了大主題。我們已經看到了耶穌的誕生,當時發生的逼迫,我們讀到了耶穌受試探,施洗約翰,耶穌所行的神跡奇事,緊接著神跡奇事,耶穌坐下來講這篇登山寶訓。這是耶穌的講道,我們在這裏所做的是因著神的恩典,盡我們最大的努力,來理解他所說的到底是什麽,這些話對於當時的聽眾是什麽意思,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又意味著什麽。下麵我們來讀馬太5:33~37: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隻是我告訴你們:什麽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發變黑變白了。你們說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我們一起禱告:

  “父神啊,耶穌的話是多麽寶貴!能在場聽到耶穌的講道是我們眾人的夢想。但他卻在這裏向我們說話。父啊,願我們的耳朵仔細聽,我們的心來專注在它們上麵。父啊,求您使我們集中精力,來理解我們永活救主在這篇道裏所講的話,我們禱告奉他的名,阿門。”

  今天早上我想從四個方麵來討論這段經文:

  1、了解耶穌講這篇道的時代那種自鳴得意的宗教氣氛。
  2、我們要有智慧,知道宗教領袖也會成為說謊的人。
  3、心存敬畏地來看神對說謊人的態度。
  4、什麽是最大的謊言。

1. 一種自鳴得意的宗教氣氛

  了解第一世紀耶路撒冷的宗教氣氛對於我們學習基督的話是極其重要的。我們應該了解、知道這個背景,當然不是到聖經以外去找,我們在聖經裏就能對此有個很好的概念。

  當時的宗教領袖是法利賽人,在馬太福音的後麵我們會看到耶穌對他們進行痛斥: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麵好看,裏麵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與一切汙穢、(馬太23:27),這些話非常苛刻,但這些話的確是耶穌說的。他是對法利賽人、對信仰的領袖們說的,他們的信仰活動是一種敬虔的表演,但他們的道德生活和他們的心態卻顯明他們裏麵是死的,外麵是白的,裏麵是死的。

  在福音裏,耶穌把這些宗教領袖稱作為假冒偽善,總共不下二十次。我們誰未曾感到過自己象個假冒偽善的呢?又有哪一個基督徒沒有被指責過為假冒偽善的呢?假如你敢於公開承認你是基督徒,你難道沒有被指責過假冒偽善嗎?當有人說你假冒偽善時,你怎麽知道你不是呢?事實上這種指責是不正確的。一般說來,我們自己覺得或被別人指責為假冒偽善,是因為我們生活中的道德失敗。或者是控製不住自己容易發脾氣,或做錯了事等等。我們的這些失敗是否就使我們與法利賽人成為一丘之貉呢?當耶穌說:“你們這些假冒偽善的人……”。我們是不是與他們站在一起?根據對假冒偽善這個詞的正確理解,我的回答是:不一定。假冒偽善這個詞(Hypocrites)原來是個話劇用詞。這是古希臘、古羅馬的演員們的舞台上戴的麵具,上麵還做了機關,使說話人的聲音也改變了。假冒偽善就是假裝成另一種人。他們是某種人,但假裝成為另一種人。這就是法利賽人所做的。法利賽人的見證是,他們比其他人都義,這就是他們誇口的本錢,這就是他們給自己下的定義。他們不認為自己是蒙恩得救的罪人,而有比別人更義的義,耶穌所講的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是這樣開始的(稅吏就是最被人看不起的,這和今天不一樣):

  路加18: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你們看沒看到這個比喻的上、下文?他是向誰說的?他是對那些自以為義,看不起別人的人說的。

  所以,軟弱與假冒偽善之前有著巨大的差別,下麵就讓我們來看一看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省查自己道德狀況時所采取的態度:

  路加18:10~14:“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象別人勒索、不義、奸淫,也不象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隻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這個法利賽人在感謝神,他說:“神啊,我感謝你”,他願意把榮耀歸於神,他是在說“神啊,我謝謝您,你使我成為這麽義的人”。而那個稅吏連他的眼睛都不敢抬起來看看天上,卻真誠地求神施憐憫。(神的憐憫清楚地顯明在基督裏)。這個稅吏雖然又有罪又軟弱,但卻不是假冒偽善。他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他也在神麵前認罪。正是這個稅吏被神稱為義,回家去了。神赦免了他的黑暗,但沒有赦免另外那個人。因此,若有人指責你是假冒偽善,隻有當你假裝說自己不是一個蒙恩得救的罪人的時候,這指責才是正確,假如我見證說我不是罪人,從來未做錯過事,那麽我才是假冒偽善,在軟弱和偽善之間有很大的差別。

  登山寶訓的這段話的上、下文是那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這就是我們正在學習的,我們正在學習耶穌舉的六個例子。並且我們已經知道,這種義是人進入神國的必要條件(馬太5:20)。我必須引起我們的重視。看著這些例子,我們真是應該來問一下自己,這是不是我?在上麵的那個比喻裏,兩人都是罪人,但是,那個稅吏卻具有勝過那個法利賽人的義。他是那個得了赦免的人,他是那個進了神的國的人,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他的謙卑之心和認罪態度就是個證明。請注意,我沒說他是靠他的謙卑之心和認罪態度為自己贏得了、掙得了神國的公民權,我們清楚地看到的這一點。耶穌列出的就是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的六個例子。這裏我們都可以來好好地對照自己,看看我們自己的思想、行為和心與神的律法之間的距離。我是蜻蜓點水似的一晃而過呢,還是扭曲、歪解,把它變得麵目全非。這隻是在表麵上影響我呢,還是在我的心靈深處影響我。假冒偽善的人會在自欺欺人的滿足中築下安樂窩。就如那個富有的年青人對耶穌的話所作的反應:“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馬太19:20)。

  我們很快就會學完耶穌所舉的這六個例子,到時候你會不會說,“這一切我從小就已經遵守了?”你們都知道這個富有年青人的故事吧?“我做什麽才能進入天國呢?”耶穌說,遵行律法。他回答說,這一切我從小就遵守了。然後耶穌說,“你還缺一件事,變賣你所有的,來跟隨我。”事實上,耶穌是在捅破他的假象,“你根本沒有遵守這些”。這實在是個驚人的故事,然後那個年青人變得很愁苦,因為他富有。突然之間,他意識到,他的財富比遵守神的律法、順服耶穌更寶貴。對此,耶穌說,“富人進天國比駱駝穿針眼還難。”使徒們的反應是“這樣,誰能得救呢?”這就是我們應該問的問題,對嗎?這實在是我們應該問的:“誰能得救呢?”耶穌回答說:“在人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今天,這句話我們拿來到處應用,甚至用到了足球比賽上了。這裏的上、下文可不是足球比賽,我的朋友們!這裏的上、下文是:通過人的努力,得救是不可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這是我們一定要牢牢記住的。

  另一方麵,真正跟隨基督的人一定會認識到,自己離遵守基督的律法有多遠。真正的基督徒在看到這六個例子的時候會說,我根本沒有遵守這些,我的確想遵守,但我沒做到。真正的基督徒永遠都會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認罪悔改,永遠都知道他是多麽需要義人耶穌基督(約一書2:1)。真正的基督徒決不會有一天認為自己不象以前那樣需要耶穌了。事實上,真正的基督徒一定會更認識到自己是多麽需要耶穌。

  真誠的基督徒會認識到自己的心裏是謀殺的、奸淫的(馬太5:21~30)。假如神真的打開了你的眼睛,在我們前麵看到的兩個例子上,你會承認,我犯了殺人罪,也犯了奸淫罪。這是一個不斷的爭戰。

  真誠的基督徒決不會想去扭曲、歪解神的話來滿足自己的欲望(馬太5:31~32)。真誠的基督徒,雖然軟弱、容易失敗,卻會從裏麵和外麵來遵行神的律法,他們會看到、會承認神的律法是良善的,他們會努力去遵行,他們也知道自己一直都遵守不好,一直都會求告主名。這一切都發生在人看不見,唯有神看得見的你的心裏。

  真誠的基督徒永遠不會靠自己的成就自以為是的來到神麵前,他永遠會在懂得他多少需要耶穌這一點上長進。真誠的基督徒不會向神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你在我成聖的事上成就是何等之大,使我行出了真正的義。”這當然不是使徒保羅的見證。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是一種深刻地認識到自己不義的義,這實在是有點出乎意料,不是嗎?

2. 說謊的宗教領袖

  在耶穌所舉的這些例子裏,我們已經看到內心態度是如何轉變成外在行為的,他說了淫念,接下來就是離婚。我認為這不是巧合,這是有前因後果關係的,那些在心裏一直滋養淫念的人不可避免地會設法去解除他們的婚約。

  在這個例子裏,耶穌的教導從毀掉婚誓轉到了一般的毀掉起誓,這就引出了我們要來談的第二點,說謊的宗教領袖,突然之間,信仰領袖們成了謊言家!朋友們我們不可忘記,耶穌所針對的是法利賽人和文士,誰是法利賽人、文士,他們不是一般信徒,他們是作帶領的,他們是穿袍子的人,是讀聖經的人,是當時神把以色列民的靈魂交托與他們的人!他們是眾人應當相信的人。我們也應當知道,他們不象我們今天,人人手上都有聖經。因此,當時的人對這些領袖的相信程度要比今天大得多。今天,神滿有恩典地給了我們每個人聖經,至少是在西方,我們可以來查考,對照維牧師是在說謊還是宣講真理。

  讓我們再來讀一下這段經文:

  馬太5:33~37:“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隻是我告訴你們:什麽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發變黑變白了。你們說的話則,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他在這裏又一次糾正神百姓日常聽到的教導)。

  你是否想到過今天也有這種事情?我們需不需要糾正那些在基督教裏非常盛行,我們都把它們當作真理的東西?但你在聖經中卻找不到它們。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十二年前,馬丁到我辦公室來,問我‘聖經在那裏說邀請耶穌到你心裏來這句話?我一直找啊找,根本就找不到。但在每一次布道會上,在花了數以百萬計的錢舉辦的布道會上,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達到一個最高潮:呼召人上前來,作那個邀請耶穌到你心裏來的決誌禱告。我們有整整一代基督徒相信,這是完全符合聖經教導的,但聖經裏根本沒有這樣的教導。這不過是一個例子,你知不知道還有多少其它的東西?我們相信這些東西都是聖經的教導,因為我們的宗教領袖們就是這麽教導我們的。於是我們就以為是這麽回事,讓我們接著往下讀:

  馬太5:33~37:“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隻是我告訴你們:什麽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發變黑變白了。你們說的話則,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當耶穌說:“什麽誓都不可起”的時候,指的是他馬上就要列出的例子:天、地,耶路撒冷等等。耶穌說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都不知道你自己的頭到底是怎麽回事。事實上從最高的意義上說,你指任何東西起誓都是指著神起誓,因為萬物都屬於他。我們知道,起誓或宣誓並不一定是罪。當耶穌說“你們什麽誓都不要起”的時候,你不能把這句話孤立地拿出來,這句話是與下麵他所要說的有關係的。因為在聖經的其它部分裏,起誓和宣誓是合法的。甚至神要求人如此做,申命記6:13說“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侍奉他,指著他的名起誓。”

  亞伯拉罕向所多瑪王起誓(創世記14:22~24)。撒母耳上20:16裏,大衛與約拿單相互起誓。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3裏起誓。耶穌也在起誓下說話(馬太26:63~64)。神自己起誓(希伯來6:17)。起誓和宣誓是常見的事。我們結婚時在婚禮上宣誓,成為公民時宣誓,參軍時宣誓,成為律師、醫生、長老、執事、牧事時宣誓,甚至你成為教會會員時,我問你們四個問題時,你也宣誓。因此,耶穌在這裏沒有與聖經清楚的教導唱反調。他並沒有說上述的這些誓言不可起,他所針對的是他們草率的起誓,把它變成了宗教儀式。這就是信仰被弄到了何等敗壞的地步。他們給欺騙打起了信仰的旗號,等到我們學習馬太23章時就會看到耶穌對當時所發生的這一切是如何評論的:

  馬太23:16~22:“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你們說:‘凡指著殿起誓的,這算不了什麽;隻是凡指著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應該謹守。’你們這無知瞎眼的人哪!什麽是大的?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殿呢?你們又說:‘凡指著壇起誓的,這算不得什麽;隻是凡指壇上禮物起誓的,他就應該謹守。’你們這瞎眼的人哪!什麽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所以,人指著殿起誓的,就是指著壇和壇上一切所有的起誓;人指著殿起誓,就是指著殿和那位在殿裏的起誓;人指著天起誓,就是指著神的寶座和那坐在上麵的起誓。”

  我們可以看得出來,當時他們搞了一整套詳細的條規,指著起誓的東西無所不有,不是為了要對所說的話負責,而是變成了一套宗教禮儀。

  在這個係統裏,他們所說的話其真實性取決於他們起誓之物的重要性。(當然,我們知道,今天當某人在準備作出證詞之前起誓時,常常證明了他們所說的不真實,起誓成了欲蓋彌彰的手段。)也就是說,他們對誠實玩弄宗教遊戲。耶穌指出,他們所指著起誓的每一件事(天、地、耶路撒冷等等)都是屬於神的,連他們的腦袋也不例外。說謊就是說謊,起誓也無用。所以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在我們教會孩子們參予聖餐之前,必須先經長老當麵審核。長老們往往會問那些想參加領聖餐的孩子,聖經是什麽?聖經是關於誰的書?誰是耶穌,他做了什麽?你相信他為你的罪死了嗎?在他們作了正確回答之後,然後就讓他們舉例子說什麽是罪。絕大部分的孩子舉的例子就是“說謊”。連孩子們都很清楚,說謊是罪。但這些宗教領袖卻在找聖經來為他們的謊言找理由。他們不僅僅是在說謊,在違反第九誡(不準做假見證),他們也在違抗第三誡(妄稱神的名)。兩條律法他們都違反了。今天,我們的法庭裏證人作證之前手按聖經的宣誓:“我口所出的都是事實,唯有事實,上帝啊,求你幫助我” 假如還未被驅逐出去的話,大概也不遠了,他們對洛杉磯縣縣微上的那個小小的十字架都無法忍受,對人按手在聖經上宣誓一定也受不了。你會不會納悶,拿走聖經之後,他們會用什麽來代替,讓人說實話?我以為這是個合理的問題,你們說呢?舊金山地區已經把中、小學學生每天早上在國旗下宣誓的那句“一個在上帝之下的國家”抽去,他們會用什麽來代替?一個在“什麽”之下的國家呢?我實在很有興趣來聽一聽他們的高見,一會兒的主日學裏我們還可以繼續討論。

  我想要強調的一點是,我們永遠、永遠也別以為穿牧師袍、帶白領圈或者站在講台上就與說謊無份了。我想有還有很多類似的,例如教書店等等。我們一定要成為有判斷能力的聽眾和讀者。當然,我們也知道,有時候,人說的謊是公然的,有時候是隱蔽的,或是半真半假的。在最近的幾十年裏,我們國家一些著名的基督教領袖所幹下的醜聞說明,以基督的名義在基督教界,在教會擔任重要職位的人是很有說謊能力的。願神禁止,我自己也有說謊的能力。我們都有此能力,因此我們需要對自己相信別人所作的見證是否真實負起責任來,不能聽了就信,我把自己說的當然也包括在內。

3. 神對說謊的態度

  一個真正誠實的人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一個真正說到做到的人是很不容易的。我們知道有這樣的人,很了不起,但卻很少。我們常常見到的是把事情真相隱藏起來,或者隻說出一半真話。人們都有一套辦法來避免說實話,無論是說話,還是填寫表格都是如此。

  人們常常許諾,但卻屢屢失言。我們在自己宣告過要做的事上,常常有我們自己的一行小字。(注:美國的很多商業廣告、促銷聲明上常常都把限製條件或真實情況用很小的字印在下麵或反麵)。我們應當把自己的想法直接說出來,而不是閃爍其辭。當然,我知道我們不應傷了別人的感情。或許有人邀請你上某處去,你若直接說,“我不想去,我沒興趣” 可能不太合適,但你還是應當換種方法把你的想法說出來。一句話,我們在與人打交通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要誠實。

  耶穌說:“你們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我們千萬不可輕看神對撒謊的恨惡。這是神所深惡痛絕的,在神所恨惡的七件事中,兩次列出了撒謊:“……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箴言6:16~19)

  這裏列出兩次說謊的罪,它們之間可能有略微的不同,但這卻是神明明列出的他所憎惡的行為。

  在我們所學習的這個例子裏,說謊成了宗教上可以接受的,人可以毫不猶豫去做的事。耶穌揭露了這種人,把他們置於神國之外。對此聖經的結論是,在聖經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的最後一段話中,把說謊作為被拒之於生命樹之外的典型罪狀:

  啟示錄22:14~15:“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裏,也能從門進城。城外有些犬類、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並一切喜好說謊言編造虛謊的。”

  這是對撒謊的何其嚴厲的起訴啊!我們可以用幾個禮拜的時間來專門講這個問題,這是蛇一開始就對夏娃所做的。

4. 最大的謊言

  我知道,我講的與這段經文稍微遠了點,但我認為我所指出的、針對的那最大的謊言不遠。耶穌在約翰福音十四章中,用謊言的對立麵來描述他自己,耶穌對他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翰14:6)。

  耶穌不僅僅是講、說真理,他就是真理本身,在此之前,約翰福音中有一段耶穌與法利賽人之間非常激烈的辯論。耶穌把說真話提到了一高度,我想這影響到我們大家。讓我們一起來讀一下。這是一段非常激烈的爭辯,可能是整本聖經中最充滿火藥味的辯論。

  約翰8:39~47:“他們說:‘我們的父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將在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隻有一位父,就是神。’耶穌說;‘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維牧師:你們看沒看到這裏罵人的味道?因為你假如不相信耶穌是聖靈生的,你就認為他是淫亂生的,別無選擇。所以,他們是在罵耶穌,是在對耶穌進行人身攻擊。)你們為什麽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為你們不能聽我的道。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記不記得,剛才他說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現在他告訴他們,他們的父是誰。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就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

  很有意思,耶穌說:‘你們不相信我的原因是因為我說的是真理。’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麽不信我呢?”

  我沒有時間來解釋每一句,但我想請你們注意耶穌分析、推論的方式,首先,他宣告說,人行他們父(也就是他們的“神”)所行的事。你所做的是你的“神”所做的事。也就是說,人的行為反映出他們的最高權威。這是不言自明的。其次,說到底這裏所說的“神”隻有兩種可能性,也就是這裏的父是誰:或者是真神或者就是魔鬼,你隻有這兩個選擇,你是沒有自主權的。你是不可能從神的創造中把自己給獨立起來的,你不是侍奉神就是侍奉魔鬼,兩者必居其一。你可以對你所相信的東西來個追根問底,就象小孩子問的一樣,“為什麽,為什麽,為什麽……”最後,你就一定會來到最初的時候,不是神就是魔鬼。第三,那些拒絕基督話的人,就顯明了誰是他們真正的父。他說,“你們不聽我,因為你們的父是魔鬼,因這你們不是出於神,”這對福音的大能是個何等強有力的見證!耶穌是在說,“你若出於神,你就會聽,會順服。你若不聽,拒絕,你就表明你的父是誰,是魔鬼。”所以,聖經對我們是如此重要,所以牧師講道一定要按聖經講。聽到神的話,相信神的話是人的唯一希望。當人拒絕時,正如耶穌在約翰十二章中說的,這些話就足夠定他們的罪。最後,那些聽神話的人(也就是承認它是真理,並且去遵行的人)是出於神的,因為神就是真理。

  要說閃爍其詞,言左右而顧他的話,沒有一件事比圍繞著基督其人更為突出了。你們說,耶穌是唯一的救主,唯一的希望。許多人不敢對耶穌這個人作太大的發難,他們往往就說,噢,耶穌是個偉大的哲學家,是個偉大的教師等等,等等。但蒙混過關是不可能的,神要求人類都必須對此作出反應。我們必須對自己的是,說是;不是,說不是。

  正如約書亞所說的,你們今天就可以選擇要侍奉的(約書亞24:15)。你要不就說 “是”,要不是就說“不是”。那種所謂的不可知論事實上就是在說“不”。你可以說,“我還要再考慮考慮,我還不太有把握。”但你還需要聽什麽呢?因為若耶穌所說的是真的,這已經是足夠證據了。你不需要再有什麽證明了,他的話就足夠了。我可以搬出我的一大堆證據,你可以拿出你的證據,我們一直可以辯論到死。那時你就會知道了,因此,我們基督徒的禱告應該是求神賜給我們智慧,認罪悔改,對撒謊說“不”,對真理說“是”。

我們一起來禱告:

  “父神啊,願我們成為說真話的人,願我們盡心、盡意、盡力地說真話,實行諾言。願我們認識到宣誓、起誓的份量。讓我們一生都遵行我們所起的誓、所宣的誓。父啊,在此之上,願我們信靠真正的履行誓言者,應許實行者。父啊,願我們知道他不僅說的一直都是真理,他自己就是真理。父啊願我們相信他,相信我們唯一的希望就在於他所做的,使我們在永生神的審判座前罪得赦免,賜給我們義。父啊,這是何等的平安!我們禱告奉他的名求,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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