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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苦--《當代神學辭典》“Suffering 受苦”條目

(2005-12-02 19:23:53) 下一個







《當代神學辭典》 , 台灣校園書房出版,英文版主編 S. B. Ferguson , D. F. Wright,
中文版主編楊牧穀




Suffering 受苦
凡是相信一位無所不能又全然是愛的神,受苦的事實,特別是那些無助及無辜的人受苦這事實,都會對他們構成一個真實的神學問題。聖經很少把受苦當作一個理性的難題解決(參神義論, Theodicy )。
創世記一~三章說邪惡藉著罪進入了世界。第一宗苦難是感情上的,且是反叛的直接後果,隨此苦難而來的,就是神的咒詛(創三 16 ~ 19 ),裏麵蘊含著痛苦、辛勞和死亡。

雖然受苦是從罪而來(道德上的邪惡),它本身卻不是道德的,而是屬物的邪惡,因為聖經常說神是叫人受苦的神(如 ∶ 書二十三 15 ;伯二 10 ;賽四十五 7 ;耶二十五 29 ;彌二 3 ),可能為的是刑罰個人或國家(曆史上及末世論上),或為要管教他的子民〔參末世論( Eschatology );曆史( History );神的審判( Judgment of God )〕。

聖經不多討論一般人的受苦,但神子民的受苦就頗費筆墨,而苦難神學都是本於此發展的。因著摩西之盟約( Covenant )的特性,舊約對苦難的態度是頗為反麵的,因為它對守約的以色列人應許健康、豐盛與成功,對不守約的就有不同的苦難、刑罰(如 ∶ 出十五 25 、 26 ,二十三 25 、 26 ; 利二十六;申二十八~三十)。摩西之約那種群體和屬物的特性,令它的祝福與咒詛有一種特別的意義,與那些非因忠心守約而有繁盛,非因違約而受苦難的情況分別出來。故此,人若因不守約而招來苦難,這種苦難就沒有什麽奧秘可言。但縱使禍福來由在舊約再清楚不過,但是在以色列人中,惡人卻常享亨通,而義人卻要吃 苦,那就不能不令人問到神的目的了(如 ∶ 詩三十七,七十三)。神對一個背叛的國度常會延遲施罰,但到時候滿足,惡人和義人卻會遭受同一禍害;這樣,人就難免感
到無助和沮喪(如 ∶ 詩四十四)。

就是在全國都守約的時候,神的子民仍然是罪人,因此仍然可以從苦難得煉淨之福(參紀律, Discipline )。神告訴亞伯拉罕,他的後裔要在埃及寄居一段日子,那是他們受操練的時候(創十五 13 ~ 16 ,另參五 15 ,二十六 5 ~ 9 )。摩西提醒以色列人神曾在曠野試煉他們,使他們謙卑下來,然後摩西說 ∶ 「你當心裏思想,耶和華你神管教你,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申八 5 ;另參箴三 11 ~ 12 ,個別例子可參 ∶ 詩九十四 12 ;一一九 67 、 71 、 75 )。

有些時候受苦的人會感到迷惑,因為他們無法解釋自己的苦難。舊約後來才慢慢發展出受苦是一個奧秘這種思想,這也是神的子民慢慢由短暫轉到永恒,屬物轉到屬靈的階段。就算是舊約中靈性最成熟的信徒,雖然他們知道主是他們至終的報酬,但是仍然看不出受苦有什麽值得興奮。隻有那受苦的仆人從死裏複 活了,他們才明白一切與他同為後嗣的,皆要與他同受苦難,這樣才能與他同得榮耀。

這種思想在耶穌時代並不是一般猶太人都認識的,我們可以從一般人均視苦難為個人的罪的直接後果這點上看出來(如 ∶ 路十三 1 ~ 5 ;約九 1 ~ 12 );而耶穌的門徒一直不能明白他救贖事工的性質,亦可說明同一個道理(如 ∶ 太十六 21 ,十七 12 ;路十七 25 ;二十二 15 ;約二 19 ~ 22 )。在耶穌複活後,他的門徒才知道主為救贖而受苦是必須的(路二十四 13 ~ 35 )。一經醒悟,他的受苦反成了使徒傳福音的重點(如 ∶ 徒二 23 ,三 18 ,十七 3 ,二十六 22 ~ 23 ),也是使徒寫信給教會最常見的重心(如 ∶ 林前五 7 ;林後五 21 ;弗五 2 ;彼前一 10 ~ 11 ,二 19 ,三 18 )。舊約應許凡順服的皆必昌盛,基督卻因順從而受苦難(如 ∶ 太五 10 ~ 12 ,十 24 ~ 25 ;可十 28 ~ 30 ;約十五 20 );使徒亦如此(如 ∶ 徒十四 22 ;羅八 17 ~ 18 ;林後一 3 ~ 7 ;腓一 29 ;提後三 12 ;來十二 5 ~ 11 ;雅一 2 ~ 4 ;彼前四 1 ~ 2 、 12 ~ 16 )。

基督徒受的苦大約可分兩類 ∶ 1. 苦難可以是恩典的直接結果;隻有基督徒才能經曆內心靈與欲的爭戰,這是保羅在加五 17 所描寫的,也是羅七 14 ~ 25 分享的個人見證。再者,當基督徒為基督的緣故受苦,他們的經曆,在原因與目的上皆有別於未得救之人的苦難。 2. 基督徒亦分擔了墮落的世界中,因人性墮落而有的苦難。在這裏,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苦難是沒有兩樣的,他們亦可以因著自己的錯誤而受苦。他們同樣會經曆悲哀、貧窮、疾病與死亡。基督徒是在( in )這些苦難中得拯救,不是從( from )這些苦難獲救脫身。基督徒與所有人同分擔苦難的經驗;最叫人驚訝的是神能使用它,以及人對此的回應。來十二 5 要基督徒既不能不理會受苦的問題,又要他們不因苦難而沮喪,因為神的目的是要藉此試煉他的兒女,使他們被煉淨,得裝備,配為天國服役。

受苦的基督徒能夠得到支持,因為他知道基督不僅為他的子民受苦,也與他們一起受苦(如 ∶ 徒九 4 ~ 5 ;林前十二 26 ~ 27 )。他是他們的大祭司,能體恤他們的軟弱(來四 15 ,比較二 18 ),就如他們亦分擔了他的苦難一樣(羅八 17 ;林後一 5 ;來十三 13 ;彼前四 13 )。故此與基督同受苦難,便成了與他同得榮耀的必要條件(羅八 16 ;參彼前一 16 ~ 17 ,四 13 ,五 10 )。這是基督徒能在苦難中喜樂的原因(徒五 41 ;羅五 3 ;帖前一 6 ;雅一 2 )。

基督徒若對苦難抱正確的態度,不僅他們的靈命會因此得以成長,與基督的交通更親密,它本身也是一個見證 —— 對每一個受苦者,是他自己的救恩;對未信的,是他們歸信的機會;對其他基督徒,是他們的啟發、鼓勵與安慰;對世界掌權者及惡魔,則是神自己深不可測的計畫。故此受苦能「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十二 11 )。基督徒能在受苦中得到聖靈的安慰,與他們能否確認神為父那種主權(參神的主權, Sovereigntyof God )是相關的;他是他們生命中形形色色的衝擊的最終因由,然而神最後卻會擦乾他們的眼淚(啟二十一 4 )。

在整個基督教曆史上,人對苦難的目的有頗不一致的態度。新約說基督在一切事上都是信徒的榜樣(腓二 5 ),包括了受苦(彼前二 21 ;來十二 3 ;路九 23 )。但是把效法基督( Imitation of Christ )的原則用在受苦上,有一些困難。首先,基督的苦難有救贖功能,其本質、程度與原因都是獨特的,不能重複。但在早期基督教思想中,基督救贖的苦難卻被看作隻能免去信徒永遠滅亡的刑罰,信徒自己還要在此生滿足神各方麵公義的要求(參補贖禮, Penance )。到了中世紀,便發展出煉獄( Purgatory )的教義,說要在此生後受苦補償。這種思想滋生出種種本於功德概念而來的神學,從而產生不同的自招苦難之行徑。整體上說,這趨勢已有減弱的跡象【編按 ∶ 人在受難節拿鞭子打自己,釘自己在十架字上,以及在耶路撒冷街頭抬一個既大又沉重的十字架,都有相同的神學預設】。
 
今天教會亦麵對不同的越軌思想。進程神學( ProcessTheology )認為人的苦難有助神向前發展。較正統的神學家則注意神在基督內所受的苦,如莫特曼的《被釘十字架的上帝》( Moltmann, The Crucified God ,道風山, 1994 ),以及北森和雄的《神之痛苦的神學》( K. Kitamori, Theology of the Pain of God, 1946; ET, Richmond, VA, 1965 )。這種新發展部分是受猶太人大屠殺( Holocaust )的啟迪(參 U.Simon, A Theology of Auschwitz, London, 1967 )。

近代有些人所傳的福音,完全沒有空間留給苦難,他們不認為苦難是基督徒生命的一部分。西方基要派信徒接受了宗教多元化,加上物質主義和先進的醫療,慢慢已在心目中形成無痛苦的心態;亦即財富與健康都是神應賜予他們的,苦難非法闖進了他們安逸的生活(參醫治, Healing )。對這一切越軌的思想和行為,聖經的糾正就十分需要了。


參考書目
T. Boston, The Crook in the Lot: The Sovereignty and Wisdom of God in the Afflictions of Men(1737, repr.Grand Rapids, MI, 1978);
J. S. Feinberg, Theologies and Evil (Lanham, MD, 1979);
J. Hick, Evil and the God of Love (London, 1966);
H. E. Hopkins, The Mystery of Suffering(London, 1959) ;
魯益師著,《痛苦的奧秘》,魯繼曾譯,文藝, 3-1994(C. S. Lewis, The Problem of Pain, London, 1948);
H. W. Robinson, Suffering Human and Divine (London,1940);
E. F. Sutcliffe, Providence and Suffering i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London, 1953);
P. Tournier, Creative Suffering (London, 1982).
D.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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