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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援朝誌願軍到底犧牲了多少/鄺飆

(2010-02-01 12:04:12) 下一個
主題:援朝誌願軍到底犧牲了多少/鄺飆

[史海鉤沉]
 2009年10月5日,在朝鮮訪問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前往朝鮮平安南道檜倉郡,憑吊中國人民誌願軍烈士陵園。看到這則消息,我內心感慨萬分,我的父親是49年入伍的老軍人,當年差點上了朝鮮戰場,盡管當時父親強烈要求“保家為國抗美援朝”,但還是因為有點文化而被上級安排進了黃埔軍校……
  看到國家總理親自到烈士陵園憑吊犧牲在異國他鄉的誌願軍戰士,我油然生起一個我不完全知道的這段曆史的一個疑問——中國到底犧牲了多少誌願軍?
  於是我百度了一下,搜到這篇文章,貼過來讓不知情的我們了解下吧……先默哀3分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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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美韓方麵的誌願軍傷亡數字不可信,那麽中國官方公布的數字就一定是準確的嗎?也不盡然!否則,不會有這麽多人對中方公布的數字持懷疑態度。我認為,中方公布的誌願軍傷亡數字有三個問題:
  1.失蹤人數增加4000人
  過去,我國公布的失蹤人數是0.4萬人,後來失蹤人數又改為0.8萬人。
  2.死亡人數有三個:
  一個是上麵提到的戰死加病死14.36+1.3=15.66萬人;
  另一個是通過民政部門統計的17.17萬人,而且,這個17萬的犧牲人數甚至細化到了每個省有多少人,見下表:
  四川 30789名(含重慶) ,山東 19685名 ,吉林 18260名,遼寧 13374名,湖南 10687名 ,河南 10673名,河北 10155名,黑龍江 8222名,江蘇 7268名 ,山西 5835名,
  湖北 5167名,安徽 4151名,浙江 3732名,廣東 3186名,廣西 2915名,陝西 2802名,貴州 2799名,江西 2162名,內蒙古 1683名,上海 1634名,雲南 1482名,
  北京 1438名,甘肅 1041名,福建 982名 ,天津 461名,新疆 61名,青海 48名


  另外,最近得到的消息,丹東抗美援朝紀念館曆時六年,征集到首套完整的中國人民誌願軍烈士名單。紀念館已對外公布該館最新烈士征集統計名單,犧牲在朝鮮戰場上的誌願軍烈士由原來的171669人,增至183108人。
  由於中國政府通過不同??:15.66萬,17.17萬和18.3萬,而且相差2.64萬人,這就使人對中國官方的數字產生了懷疑。有人說這2.64萬是民工等非軍人的死亡人數,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官方的正式說法。

  3.戰傷人數是估出來的,而且不符合一般情況下傷亡比2:1的比例。
  前麵說過,誌願軍戰傷人數是根據醫院共接受傷員38.3萬人次,再考慮到重複統計和非戰鬥負傷因素,最後估計出來的。而且這個估計出來的戰鬥負傷人數25.2萬人,不符合一般情況下傷亡2:1的比例。所以,不少人覺得這個數字偏低。

  4.非戰鬥負傷人員
  另外,現在網上有文章說,誌願軍還有38萬-40萬的非戰鬥負傷(減員),我不知此數據究竟從何而來。但這也引出一個問題,即類似第二次戰役時9兵團大規模凍傷這樣的非戰鬥減員一共有多少人?這些非戰鬥減員是否應記入誌願軍人員損失?如果上麵說的民工等非軍人死亡2.64萬人是確實的,那麽,民工負傷(或非戰鬥負傷)人數是多少呢?

  5.我估計的誌願軍最大傷亡數字
  據說網上所傳我軍非戰鬥減員40多萬人、總計減員近百萬人的說法來自一套《抗美援朝衛生工作經驗總結》,精裝16開本,四個分冊:
第一分冊《衛生勤務》,第二分冊《野戰內科 衛生防疫》,第三分冊《戰傷外科》,第四分冊《衛生統計資料》。
  該總結上誌願軍減員數據為:
  總減員 978122
  陣亡 114084
  傷員 383218
  病員 455199
  失蹤(含被俘) 25621
  其中 傷員有21679死亡 病員有13210死亡
  誌願軍總死亡人數 148793   其實,上述數據很可能就是我們通常所見的誌願軍傷亡數字的最終出處:
  陣亡:114084,即陣亡11.4萬人;
  傷員:383218,即醫院共接受傷員38.3萬人次,但這個38.3萬含多次負傷重複統計,也有非戰鬥負傷。
  失蹤(含被俘):25621,即被俘2.1萬人,失蹤0.4萬人(後來又改為0.8萬);
  傷員有21679死亡,即因傷致死2.16萬;
  病員有13210死亡,即病死1.3萬人;   可見,除了傷員人數應是累計38.3萬人次,這一點容易誤解外,數據是完全一致的。
  所不同的是病員455199,有人把這個數字當作非戰鬥減員,我認為不對。《衛生工作經驗總結》中這個數字實際上就是衛生部門救治生病人員 45.5萬人次的意思。在3年戰爭期間有45萬多人次到醫療部門看病診治,這很正常。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每年還會因發燒拉肚子去一兩趟醫院,休幾天假,何況戰爭時期。
  所以,這45.5萬人次,除了病死的1.3萬人外,不應算作部隊損失。如果非把它當作減員數字,也不應和傷亡人數混在一塊作為誌願軍損失人數的一部分。另外,45.5萬人次不是45.5萬人,有重複統計成分。
  所以,現在唯一的謎團就是非戰鬥傷亡人數(象長津湖之戰9兵團的幾萬凍傷人員都沒有包括在作戰傷亡人數中)。
  非戰鬥死亡人數我們已知是18.3-14.36(作戰死亡)=3.94萬(含1.3萬病死)。
  非戰鬥負傷人數不妨按最大數算(不考慮多次負傷重複統計):38.3-25.2(作戰負傷)-2.16(因傷致死)=10.94萬
  即非戰鬥傷亡總計:3.94+10.94=14.88萬人
  所以,抗美援朝我國總計傷亡人數:
  39.56(作戰傷亡)+14.88=54.44萬人(其中死亡18.3萬人)   如果再考慮被俘人數,抗美援朝我軍總計損失:54.44+2.1=56.54萬人。
  56.54萬人已經是我們能夠得出的抗美援朝我軍損失人員的最大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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