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灣從來沒有聽過“穿小鞋”這個詞眼。也許我在台灣的時間大都是當書生,不常經曆到複雜的人際糾紛。但是二十多年沒有在報章雜誌,新聞電視,古今文選,吹牛八卦中接觸到這個詞眼,起碼說明“穿小鞋”在台灣是個很冷僻的觀念。
第一次讀到穿小鞋是在文學城職場。這個詞眼活龍活現的,不需要任何解釋,一看就懂。當時我還不禁會心一笑,哪位姐妹發明了這麽傳神的說法?不料一連幾天,大家談到小鞋正穿,反穿,左穿,右穿,我才體會到我的孤陋寡聞。穿小鞋不但是通俗名詞,也是通俗文化。
隻是,孤陋寡聞也有它的好處。我在美國從來沒看過穿小鞋的事,其實我根本沒有這種詞眼或觀念可以這樣想。美國人通常對事不對人。一件事大家爭爭吵吵,有意見之爭,有利益之爭,但是很少人會存心折磨人,給別人穿小鞋。如果看官不信,哪一天解釋穿小鞋給你美國朋友聽聽,大概可以看到美國人傻愣愣的表情。他們很難了解為什麽有人要折磨人,為什麽有人會乖乖被折磨。在他們的社會,這種事很難理解。
如果美國人沒有穿小鞋的觀念,中國人在美國卻常常覺得有穿小鞋的事實,這是怎麽回事?
講穿了,穿小鞋字麵上講的是行為,事實上講的是動機。沒有人真正拿一雙小鞋給別人穿,而是從別人的種種行為判斷別人有折磨的動機。猜別人的動機,你猜他有,就愈看愈有。任何對事的糾紛,很快就升高成對人的糾紛,彼此很快就發展出敵意,忍不住要互相折磨。真正問題的根源,可能就是穿小鞋這個詞眼。不但如此,就像是三十年媳婦熬成婆,今天痛恨被別人穿小鞋,哪一天熬成權貴,難免要給別人小鞋穿。有這種詞眼,感受這種動機,難免要傳延這種文化。
有穿小鞋這個詞眼,是中國文字的不幸,是中國文化的不幸。一個有權有勢就可以給別人穿小鞋的社會,不但是一個令人心酸的社會,也是一個無聊的社會。我真希望這種觀念可以像傳染病一樣被撲滅掉。
如果你不希望中國社會傳延穿小鞋的文化,不妨把它從你的詞匯和觀念中撲滅掉。
南加州是我曾經讀書工作多年的地方,祝您和全家享受美麗的加州陽光和沙灘,龍年大吉,萬事如意!
感覺你應該是可以幫助我的人。我的老公失業幾個月了,雖然找過一段時間的工作,因為幾次麵試的失敗,他灰心了。現在,他幾乎不找工作,成天想的是開一個什麽小店,自己幹自己的。可是,你如果知道他的性格,就會為他的這種想法感到非常的不現實。他是個非常內向的人,不善於與人交往,多說幾句話都靦腆。從來沒有經商的經驗,家裏也沒有任何本錢能讓他去起步開店。
他的特長是電子線路和自動控製。在國內是幹自動控製的一把好手,工作起來沒日沒夜的,很有成就。但是,來美國後,一直沒有很順心幹回本行。現在又被裁員了。日子真是很難。您能有什麽高招和建議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