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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嗎?

(2012-08-21 06:14:40)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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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是被造的嗎?——“道成肉身”真理遭遇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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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人性是否被造的?拿撒勒人耶穌是不是受造之人?或者說耶穌不是受造的人,但耶穌取的是受造人性? 為什麽會有類似的觀點出現並持續引發爭議?基督徒應當如何看待和回應這些爭議?當代教會在“基督論”方麵應如何向《聖經》歸正?這是本文要討論的問題。

一、回顧曆史

主後4世紀“亞流派”異端(Arians)以《箴言》8章22節等經文為依據,挑戰教會的正統信仰,提出基督作為聖子是被造的。《箴言》8章22節的合和本中文翻譯為:“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乍一看好像沒什麽不對,然而,當我們翻開《聖經·新標準修訂版》時,8章22節的英譯是The Lord created me at the beginning of his work,直譯為中文是“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他造了我”。《聖經·呂振中譯本》的中文是:“在永恒主行化之起頭,他就造了我做他太初所作的頭一項”。類似譯法可一直追溯到在初代教會具有近乎默示權威的《七十子希臘文舊約譯本》。一個是“有了我”,一個是“造了我”,這是怎麽回事呢?

《箴言》8章中人格化的、以第一人稱出現的“智慧”被古代教父視為三位一體上帝之聖子。根據《七十子希臘文舊約譯本》的翻譯,“智慧”是被“造”的。於是,“亞流派”抓住這節經文作為論據之一,證明聖子是首先的受造物,不是永恒的、先存的,聖子的神性、永存與聖父不同。

以亞他那修(Athanasius)為代表的正統派教父則以受造物不能接受人的敬拜、受造物不能完成對其他受造物的救贖等理由駁斥“亞流派”的錯誤。可是,“亞流派”的觀點畢竟也有經文“依據”,這“造”字該如何解釋呢?正統派教父們為了捍衛聖子的神性是非受造的,遂轉而將《箴言》8章22節的“造”字解釋為聖子在道成肉身時的人性的受造。[1]

這種解釋首先來自亞裏士多德的三段論推理,“亞流派”爭議之前便見諸深受希臘哲學影響的古代教父言論。

大前提:人(類)是受造的;
小前提:耶穌是人;
結論:耶穌的人性是受造的。

此結論又在《七十子希臘文舊約譯本》頗受爭議的《箴言》8章22節的譯文中得到所謂“印證”或“強化”,於是我們便能讀到,亞他那修在《信仰陳述》(Statement of Faith)中這樣說:

In which humanity He was crucified and died for us, and rose from the dead, and was taken up into the heavens, having been created as the beginning of ways for us ( Prov. viii. 22)…For nothing new was created in woman, save the Lord’s body,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without intercourse, as also it says in the Proverbs in the person of Jesus: ‘The Lord created me, a beginning of His ways for His works’ ( Prov. viii. 22)…For the Lord’s Humanity was created as ‘a beginning of ways,’ and he manifested it to us for our salvation.

我們來看關鍵處:“在那個他為我們被釘死,從死人中複活,被帶到天上的人性,乃是為我們被造成為‘造化的起頭’ (箴言8:22)……《箴言》提到耶穌的位格時說‘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他就造了我”(箴言8:22)……因為主的人性被造,成為‘造化的起頭’……”[2]

安布羅斯(Ambrose)也以《箴言》8章22節解釋基督的“道成肉身”:

Hereby we are brought to understand that the prophecy of the incarnation, "The Lord created me the beginning of his ways for his works," (Prov 8.22) means that the Lord Jesus was created of the Virgin for the redeeming of the Father's works...

仍是看關鍵處:“……‘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他就造了我。’(箴言 8:22)意思是主耶穌乃是為了天父救贖的工作而由童貞女被造。……”[3]

奧古斯丁在《三位一體》第一卷第四章曾這樣說:

“照上帝的形象,經上說:‘山嶺未有之先,他已生我’(箴言8:25),那就是說在一切崇高的受造物之先;又說:‘在早晨之先,我已生你’(詩110:3),那就是說在一切時辰和世上事物之先。但奴仆的形象,經上有話說:‘在主造化的起頭,就造了我’(箴8:22)。”[4]

亞他那修、安布羅斯、奧古斯丁的思路都很清楚,《箴言》8章22節可以作為道成肉身之基督的人性被造來理解。奧古斯丁的文字最清晰,把兩個層次都講明白了:“照上帝的形象”,也就是從基督的神性來說,基督是在一切時間和一切受造物之先,是永存的;但說及“奴仆的形象”,也就是基督的人性,根據《箴言》8章22節,乃是受造的。在當時,正統派為了捍衛基督的神性,同時又為了兼顧《聖經》譯本的字麵意義,隻能通過區分基督的神性(非受造)與人性(受造)的方式來回應“亞流派”的詰難。

從此以後,教會正式形成一個暗流般的“副傳統”,將基督的人性看為受造的,或聲稱耶穌的肉身是受造的。如此宣稱的目的有二:一是肯定基督確實成為有血有肉的人,抵擋“幻影派”異端;二是抵擋“亞流派”異端,因為“亞流派”認為基督的神性是受造的,是有起始的。尼西亞正統派教父、改教先驅馬丁·路德、改革宗《比利時信條》、以及某些清教徒神學著作等,都是這個“副傳統”的傳承者。這便是“基督披戴受造人性”、“基督穿上受造肉身”、“基督在人性裏是受造者”之類表述的來龍去脈。[5]

在以下的分析中,我們將會發現,基督人性受造論不但不是《聖經》的本意,而且是一顆隱藏在教會神學陰暗角落裏的炸彈,一旦引爆,會給教會信仰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20世紀的李常受(Witness Lee)及其“地方召會”(Local Church)便抓住了這個“副傳統”而且變本加厲大做文章,公然宣稱基督是受造者。李常受的基督人性“子化論”(sonize)拒絕承認馬利亞所生的肉身的耶穌是上帝之子,聲稱耶穌在複活以後才“子化”,即擁有上帝兒子的名分——不但否定了“道成肉身”,而且將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一劈兩半,分裂了基督的位格,引發諸多爭議與困惑。

二、神學辨析

基督的人性到底是不是受造的呢?我們從四個方麵來討論。

1,三段論推理的限度

如前所述,基督人性受造論首先源自亞裏士多德的三段論推理:

大前提:人(類)是受造的;
小前提:耶穌是人;
結論:耶穌的人性是受造的。

三段論推理是一種很有效的形式邏輯思辨方法,但也有其限度,如果三段論論證的結論是違背《聖經》的,基督徒就應當舍三段論而歸回《聖經》。

比如以下這個很常見的三段論推理:

大前提:根據《聖經》,世人都犯了罪;
小前提:根據《聖經》,耶穌是人;
結論:耶穌也犯了罪——顯然違背《聖經》,基督徒不能接受。

作為造物主的上帝,其自身的存在與奧秘是超越邏輯的。我們要知道,邏輯推理必須要建立在普遍的“類概念”的基礎上,比如說人類、鳥類、魚類等等。所謂人性的受造,是根據類概念來推導的。但上帝不是類概念,不存在“上帝類”或“神類”的概念,因為上帝是獨一的。《創世記》說上帝造萬物是“各從其類”,三段論推理隻能用在受造界“各類”事物上,卻不能用在獨一的造物主上,在“道成肉身”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是否受造的問題上也不適用。

根據《聖經》,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是獨一無二的“道成肉身”者、獨一無二的“神而人者”。這是無人不以為然的“敬虔的奧秘”。因為耶穌基督是“神在肉身顯現”,所以他雖然是人,他有完全的人性,卻絕非受造者,故而配受我們的敬拜;因為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的道”,而不是受造之物,才能完成天父的救贖大工,才有資格作我們的救主、生命之主、審判之主。這就是《聖經》的啟示。

當然,筆者並非一概反對三段論在神學上的運用,包括在“基督論”上的運用,有些推理若符合《聖經》啟示便可接受,例如:

大前提:人都有血肉之體;
小前提:耶穌基督是人;
結論:耶穌基督也有血肉之體。結論合乎《聖經》(參《希伯來書》2章14節),基督徒可以接受。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希伯來書》2章17節),指基督擁有真實的人性,與世人一樣,但與此同時,《聖經》亦強調基督作為人與世人的兩點不同,一是基督沒有犯罪,二是基督的“道成肉身”,即基督取得人性有別於世人的受造。這兩點區別不可能從三段論推理出來,隻能根據神的啟示而來。這就是三段論在基督人性論上的運用限度。

2,《箴言》8章22節關鍵字的澄清

根據紀博遜主編的《舊約聖經注釋》,《箴言》8章22節這句片語可以有三種翻譯方式:

(1)“耶和華擁有我”——欽定本、新國際譯本
(2)“耶和華創造了我”——標準修訂本、新英文譯本
(3)“耶和華生了我”——見新國際譯本的注腳

這個字的希伯來原文是“quanah”,它的基本意義是“得到”,可以解作“擁有”。它最常被解釋為通過購買而得到,或者借著創造而得到,或者藉著生而得到。三種譯法都是可能的。但它的意思卻不是指嚴格意義上的被造。丁道爾的《箴言》注釋、得維遜等合編的《聖經新釋》都對此作了清晰說明。和合本譯為“有了”,是極為精當的翻譯。[6]

而紀博遜主編的《舊約聖經注釋》特別強調:“我們應當注意創造與誕生的概念在舊約思想中並不像我們可能假定的那樣絕對相反……在舊約,出生可能高興地被描述為一種創造的作為(詩139:13;請比較申32:6),而且一種創造的作為能高興地被描述為誕生(詩90:2)。這種措辭無論如何是詩體的和比喻的,在受造與被生之間的選擇,其重要性並非很大。”[7]

根據《聖經》的“總原則”——人絕不可敬拜受造物,稱呼受造物為主;也根據“以經解經的原則”——根基性要道絕對不會隻在一處經文出現,而會有多處經文的印證,此乃多數見證原則;再加上《箴言》8章22節的詩體比喻之義不能理解為耶穌的受造,全本《聖經》毫不支持耶穌作為人是被造、基督是受造者的結論。《聖經》怎樣說,基督徒就應怎樣信。

此外,還有一點極為重要,一旦將《箴言》8章22節理解為基督的人性是“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受造,很容易導向李常受的結論,即基督作為人是第一個受造物。基督若是第一個受造物,便與《創世紀》1章1節“起初神創造天地”相矛盾:基督成了肉身明明是在兩千年前,如果基督作為人是第一個受造物,先於天地萬物的被造,那麽,在公元1世紀初基督誕生之前,耶穌基督的肉身許久以來一直存在於何處呢?這樣的質疑本來是用在李常受的基督首先被造論上的,卻也可以用在古代教父們對《箴言》8章22節的基督之人性“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被造的解釋上。

3,基督人性受造論的神學困境

上文已提及,基督人性受造論的“副傳統”的真正形成主要來自以亞他那修為代表的“尼西亞會議”正統派教父。當然,在“尼西亞會議”之前即有愛任紐(Irenaeus,約137-202年)、德爾圖良(Tertullian,也譯為“特土良”,約160-225年)等教父持基督肉身受造之說以拒絕“幻影派”錯誤。在他們看來,持定“受造”,就是捍衛基督血肉之軀的真實性,這個思路來自亞裏士多德三段論。

自古代教父抵擋“亞流派”以及《箴言》8章22節解經爭議以來,這個“副傳統”驟然被強化或形成規模,成為正統派的集體共識。亞他那修等教父根據《箴言》8章22節,將“道成肉身”理解為“道”穿上一個受造身體,這意味著,道成肉身之前的聖子絕不是受造之物,卻在兩千年前造了肉身,並披戴此肉身為世人贖罪,被釘於十字架,第三天複活。自亞他那修以降,古代教父如安布羅斯、奧古斯丁,到宗教改革先驅如馬丁·路德,再到改革宗《比利時信條》(第十九條),以及部分清教徒神學著作如約翰·歐文的《聖靈論》等,都提及“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擁有一個受造的人性、耶穌在人性裏是受造的或耶穌穿上被造的肉身雲雲。

這樣一來,耶穌基督就具有了雙重身份,既是創造主,又是受造物。為了不與《聖經》矛盾,有人提出基督徒崇拜的對象不是受造物,而是造物主,但很難自圓其說。雖然基督徒可以聲稱所崇拜的對象是作為造物主、作為聖子的基督,而不是作為人子、作為受造物的耶穌或其受造血肉,這畢竟帶有自欺欺人的嫌疑,也不合乎《聖經》。基督徒不能將耶穌基督一劈兩半,隻崇拜這一半,無視另一半。“尼西亞會議”的共識是把基督的人性與神性都納入基督的獨一位格,基督的神性與人性共同作為基督徒崇拜的對象。這是根據《腓立比書》第2章著名的“基督頌”作出的結論,上帝將基督的人性升為至高,賜予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接受一切受造物的崇拜。[8]如果聲稱耶穌基督就神性講是創造主、就人性講是受造物,會帶來許多疑問和難題:難道基督的獨一位格既是造物主的位格,也是受造物的位格?或者說基督有兩個位格,一個是神性的非受造位格,一個是人性的受造位格?難道上帝允許基督徒崇拜耶穌基督,是既崇拜創造主、又崇拜受造物?

亞他那修的偉大無須贅言,可是治教會史的學者也曉得,他對“道成肉身”的解釋,會被後來的異端謬說鑽空子。與其說這是解釋“道成肉身”,不如說是提出了一種有別於《聖經》的“道造肉身”的神學理論。《約翰福音》說得很清楚,一切被造的,都是藉著“道”造的,沒有一樣被造物不是藉著“道”造的。盡管亞他那修運用“屬性交流”原理(communication of attributes, communicatio idiomatum)解釋基督的神人二性,盡其所能減少“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受造色彩,將基督徒對基督的崇拜表述為對造物主的崇拜、對披戴受造肉身的上帝的崇拜,可他的神學解釋的牽強甚至漏洞還是給後世的異端(如李常受)留下空子。[9]

當然,亞他那修與李常受不一樣,他絕不會得出“基督是受造者”的信仰結論,反倒堅決抵製基督徒崇拜受造物。亞他那修極力強調馬利亞是“上帝之母”——“生神的人”/“神之母”(Theotokos/Mother of God),她生的兒子耶穌就是上帝,承認這一點,就是承認“道成肉身”。故而亞他那修的神學盡管有瑕疵,有漏洞,仍與李常受有本質區別。同理可推,曆代正統教父、改教神學家以及改革宗信條等盡管追隨亞他那修的神學,聲稱基督擁有受造的人性,卻都尊崇馬利亞為“上帝之母”,亦與李常受有本質區別。

同時,我們也不能不看到,李常受的錯誤觀點,部分源於亞他那修的基督論神學潛藏著的把耶穌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分裂的傾向。隻是亞他那修警覺地以“屬性交流”原理(包括承認馬利亞為“上帝之母”)來彌補他的神學漏洞;李常受拒絕彌補漏洞,導致信仰的質變。[10]

歸根結底,基督人性受造論的最大困境是其神學推理會走向荒謬。我們可作如下追問,如果基督作為人是被造的,那麽,這個被造的人是一個完整的活人嗎?還僅僅是一團行屍走肉?如果僅僅是一團行屍走肉,就相當於否定了基督有完全的人性。道理很簡單,僅有一具肉身並不是一個真正的活人。要知道,《約翰福音》之“道成肉身”的“肉身”,希臘文sarx指的是完整的人或人性,並非單指身體血肉。《迦克敦定義》明確宣稱耶穌基督不但有人類身體,也有人類靈魂。

我們再問,如果所造的是一個真正的活人,這個人有靈魂有身體,有完全的人性,還應當有獨立的受造位格;基督作為聖子自有一非受造位格,那麽,這個人的位格和聖子的位格怎樣結合?在耶穌基督裏豈不同時有了神性位格和人性位格——兩個位格嗎?這都是基督人性受造論根本無法解決的難題。需要注意的是,亞他那修將人性化約為受造的肉體,將“道成肉身”解釋為“道”穿上一個受造的肉身而不是完整的人性,其實是回避了而非解決了位格分裂的問題。

4,《聖經》有關基督人性並非被造的啟示

基督人性受造論的最大“硬傷”,是缺乏《聖經》的經文支持。如果基督作為人是被造的,《聖經》為何不直截了當地說:“道造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神造肉身顯現”、“耶穌基督是造了肉身來的”等等?《聖經》的表述是“道成了肉身”、“神在肉身顯現”、“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很顯然,“造”與“成”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本質區別。《聖經》亦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的神性位格與人性位格是同一個位格,同一個主體,而不是分裂為兩個位格、兩個主體。基督徒敬拜的對象,是既有神性又有人性,同一位格、同一主體的耶穌基督。耶穌基督的位格裏,沒有受造的成分。

根據《聖經》,主耶穌自己、約翰、保羅,甚至一切受造物都作見證,耶穌作為人絕非受造者。

《約翰福音》3章13節,耶穌為自己作見證,人子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約翰福音》3章31節,約翰為耶穌作見證,“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the one who comes from heaven is above all (creation),人子超出一切受造物之上;《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7節,保羅為耶穌作見證,“第二個人是出於天”;《啟示錄》5章13 節,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將“頌讚、尊貴、榮耀、權勢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耶穌基督若有份於被造界,豈能一麵敬拜自己,一麵又接受自己和所有受造物的敬拜?

以上經文“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第二個人是出於天”等,字麵意思頗為清楚,並不是神子耶穌“在萬有之上”、“是出於天”,而是直截了當地說,人子耶穌在一切受造物之上。若耶穌是被造的人,那麽,《聖經》在字麵上就是錯誤的。試問,一個被造之人怎能“仍舊在天”、“在萬有之上”、“是出於天”?[11]

盡管以往的解經家對以上經文多是采用“屬性相通”的解釋,借以強調基督的神性,但“屬性相通”並不能證明基督的人性是被造而來的。“屬性相通”的前提是獨一位格,基督是獨一位格才有二性相通。除非分裂基督的位格、分裂基督二性在獨一位格裏的統一,才會得出如此結論——神性的“祂”在天上、非受造,人性的“他”在地上、為受造。

總結

神的道路高過人的路,神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

本文梳理基督人性受造論的起因有三大方麵:A,“亞流派”以《箴言》8章22節的譯文作為挑戰,攻擊聖子不是永恒的,是被造的;B,《箴言》8章22節的關鍵字“造”的爭議與理解,亞他那修等教父將其解釋為基督人性的被造以回應“亞流派”;C,早期教父受希臘哲學影響,使用了三段論推理,人是受造的,耶穌是人,耶穌的人性也是受造的(有別於李常受的“基督是第一個受造物”的觀點)。《箴言》8章22節的爭議排除後,全本《聖經》沒有一處經文支持耶穌基督人性受造論。

如果我們還認為耶穌基督的人性或肉身是被造的,無非是從形式邏輯的三段論推理而來。可是,“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是獨一無二的神而人者,耶穌基督的“個案”超出形式邏輯的一般定義範圍。否則,我們就把形式邏輯三段論的抽象推理置於耶穌基督之上,置於“道成肉身”的奧秘之上了。古代教父表述基督人性為受造,源於教父們普遍受希臘哲學影響,在特定曆史階段、特定語境下,針對特定的異端挑戰,自有其“應時”的意義:教父們這樣表述是為了抵擋諾斯替派“幻影論”異端和“亞流派”異端。古代教父並不是要把基督說成是純粹的受造物,而是為了肯定基督擁有真實的人性、肉身,並捍衛基督永恒的神性,今天不難澄清。

今日教會遭遇之挑戰,不再是質疑基督具有真實人性、真實肉身的挑戰,而是對基督真實人性是否受造而來的判斷。一旦宣稱耶穌基督的人性、肉身為受造,就意味著耶穌基督既是完全的創造主,也是完全的受造物,如此一來耶穌基督豈不成為一個既在創造界又屬受造界的“怪物”?《羅馬書》明明禁止基督徒敬拜侍奉受造之物,難道上帝自相矛盾,提升一位受造者到自己的寶座上,接受世人、天使和所有受造物的敬拜嗎?如果把拿撒勒人耶穌看作受造的人,受造的人必定有一個受造的位格,這樣一來在耶穌基督裏便存在兩個位格,一個是聖子的神性位格,一個是人子的人性位格,豈不是走向了聶斯脫利主義(Nestorians)的謬誤?顯然違背大公教會的正統基督論:基督耶穌是二性一位格。“道成肉身”之前的聖子和取了人性的耶穌基督是同一位格、同一主體,絕無分裂。

綜上所述,基督人性受造論沒有《聖經》依據,在神學上也不能自圓其說,反而會走向嚴重的異端,基督徒理應摒棄。對於基督徒而言,拿撒勒人耶穌不是受造的人;聖子成為人,是超自然的“聖靈感孕”而生,是“道”主動取了奴仆的形象,有別於世人被上帝所造——所以李常受所謂“耶穌基督作為人是第一個被造者”的說法根本不成立。說耶穌是受造者既違背聖經又褻瀆救主。既然耶穌不是受造的人,說他的人性為受造便沒有實質意義。

今天,普世基督教會仍然走在向真理“歸正”的路上,基督徒的一生,就是不住地向《聖經》真理歸回的一生。讓我們聆聽上帝的話語,傾聽真理之靈的聲音,把上帝的歸給上帝——“道成肉身”就是“道成肉身”,絕不是“道造肉身”。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永遠是超乎萬有的主,絕不是被造物,在他裏麵絕無被造的成分。“道成肉身”不是“道造肉身”,“道造肉身”不是“道成肉身”,對此二者的澄清與決斷,決定著基督教信仰的存亡絕續。筆者呼籲普世華人教會各宗派的領袖、牧者、傳道人與神學工作者共同召開神學會議,將基督絕非被造物——基督之位格、神性、人性均非被造的真理啟示——明確寫入教會的信經、信條,明確納入“基督論”教義,教導現在與將來的聖徒,共同捍衛“道成肉身”的真理,為耶穌基督作美好的見證!


文章注釋:

[1] 帕利坎在《大公教的形成》第四章“三位一體的奧秘”中用大幅的篇幅敘述並分析了《箴言》第八章22-31節的曆史爭議。他特別指出,古代教父如亞他那修、奧古斯丁等人的所謂“基督人性受造”觀與當時教父們對《箴言》8章22節的解釋之間的淵源:
“《尼西亞信經》的辯護者把亞利烏派(即亞流派)據以稱這先在者為一個被造物的那些話用到這道成肉身的人和他實際被造的作為人的本性。這首先意味著,在《箴言》第八章22節上的‘他造了我’,或則必定是在一種不恰當的意義上使用‘造’這個詞,或則必定是說及道成肉身的基督被造的人性。後者是更易明白的解釋,把這些話看作是指‘主耶穌被聖母馬利亞所生,為了去解救聖父的眾造物’。……也可以把其他這一類話說成適用於他被造的人性。” 見帕利坎(J.Pelikan)著《大公教的形成》,翁紹軍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6月版,第260-261頁。
四世紀東方教父、卡帕多西亞三傑之一的納西盎的格列高列,是尼西亞正統派代表之一,在其神學演講《再論聖子》中提到《箴言》8章22節,並明確針對“亞流派”指出:
“在他們(亞流派)看來,以下這話太唾手可得了:‘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造了我。’對此我們該如何應對呢?……既然我們在這裏清楚地看到了既是被造的又是受生的‘我’,論證就簡單了。凡是看到與原因相關的,我們就必須認為是指人性,而凡是絕對的、非源起的,就必須認為是對他神性(Godhead)的闡述。……什麽樣的論證能反駁以下觀點:智慧被稱為受造物,與低級生育相關,但是就他的首要的、更不可測度的本性來說,是受生的?”見納西盎的格列高列(Gregory of Nazianzus)著《神學講演錄》,石敏敏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5月版,第76-78頁。
在“亞流派”爭議之前,某些古代教父便持有基督人性被造觀,源於希臘哲學分類,真實的血肉之體隻能是受造而來,藉“受造”來強調基督取了真實的血肉之體,以回應“幻影論”等否定基督真實血肉之體的異端。如愛任紐(Irenaeus,約137至202年)在名著《反異端》說:
“因為除非祂在自己身上將亞當受造重演,祂就不是真具有血肉之體,來拯救我們。瓦倫提努派堅持基督為幻影之說,來反對肉體的得救,乃是錯了。”見《尼西亞前期教父選集》,中國基督教兩會2003年9月版,第188-189頁。

[2] 也可參考中國大陸譯本,阿塔那修(即亞他那修,譯名不同)著《論道成肉身》之《信仰陳述》,石敏敏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5月版,第198-201頁。譯文略有改動。
請注意,亞他那修的教育背景是,從小接受希臘式的傳統教育,受希臘文化影響很深,他經常引用柏拉圖,也熟悉亞裏士多德的《工具篇》。他經常使用亞裏士多德的三段論邏輯進行神學的論證推理。亞他那修不懂希伯來語,有關舊約的知識他隻限於《七十子希臘文舊約譯本》。參考王曉朝主編《信仰與理性:古代基督教教父思想家評傳》,東方出版社2001年10月版,第86頁。

以下是亞他那修批駁“亞流派”的基督被造論時使用的兩個三段論論證。
1,(根據聖經啟示)任何受造物都不能拯救另一個受造物。
2,亞流認為,耶穌基督是受造物。
3,根據亞流,耶穌基督不能救贖人類

1,(根據聖經啟示)惟有上帝/造物主能拯救人類
2,耶穌基督拯救了人類。
3,因此,耶穌基督是上帝/造物主。
參考麥格拉思著《基督教概論》,馬樹林、孫毅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8月版,第134、135頁。

[3] Ambrose :On the Death of his Brother, Concerning the Faith (Book 3),Chapter 7
http://individual.utoronto.ca/jskira/syllabus-trinity-church-1054-09.html

[4]奧古斯丁著《三位一體》,周偉馳譯,世紀出版集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版,,第51頁。

[5]在宗教改革派這邊,馬丁·路德基本繼承了古代教會的基督論教義。他和亞他那修的觀點一致,拒絕“亞流派”的觀點。他特別強調理性的力量絕不能理解道成肉身的這件似非而是的事:造物主成了被造者。在路德看來,耶穌基督是“造物主和主,但同時又是最低等的受造物和受一切人、甚至受魔鬼支配的奴仆。”參考保羅·阿爾托依茲(Paul Althaus)著《馬丁·路德的神學》,段琦、孫善玲譯,譯林出版社1998年10月版,第180、196頁。作者在注釋裏提供了路德觀點的原文出處:WA37,43以下等。
馬丁·路德對基督人性受造的看法是來自三段論推理,他在《關乎基督神性與人性的辯論》(Disputation On the Divinity and Humanity of Christ)一文中說:
“……我們是說基督就著他的人性是受造者,但照著他的神性是創造者。”
“士閔克非應以以下的理由被否定:人是受造物,基督是人,所以基督是受造物,但士閔克非又說:‘人類的救主不能又是受造物,又坐在父寶座的右邊,又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等等。’但是這種理論的自然結論是我們必須反對的。”見馬丁·路德著《關乎基督神性與人性的辯論》,於忠綸編譯,香港真理書房有限公司2006年版。
《比利時信條》第十九條有如下表述:“正如祂的神性總是非受造的,無生之始,無命之終,充滿天地,同樣祂的人性也未喪失其特性,而總是受造的,有生之始,是有限的,並且保留著真身體的一切特性。”收於《曆代基督教信條》,中國基督教兩會2004年版,第128頁。
約翰·歐文《聖靈論》第六章“聖靈與基督的人性”,有如下表述:“馬利亞因著聖靈懷孕的神跡,是聖靈的創造之工。這與創造天地,從無到有的創造不同。這次的創造,用了童貞女馬利亞的實質,造出基督的人體來。”
http://shengshan.org.cn/article/lingxiuyantao/20090923/576.html

[6]紀博遜主編《舊約聖經注釋》,中國基督教兩會出版,第2347頁。
以下是《丁道爾聖經注釋》關於《箴言》8章22節的關鍵字的意義解析:
“這個動詞(qanah)在其他地方最主要的意義是「得著」,所以就是「擁有」(如:箴四5、7,那裏是以智慧為受詞,像這裏一樣);它在舊約聖經中出現了八十四次,其中隻有六次或七次可以有「創造」的含義(創十四19、22;出十五16;申三十二6;詩七十四2,一三九13;箴八22),而且甚至連這幾處經文都未必需要解作這個意思。衍生的名詞甚至還要更強烈地強調擁有。
……
總而言之,這個字所表達的是得著與擁有,表達的方式隨著上下文而有所不同。資產是藉努力去取得而擁有的,孩子則是藉生產而擁有的(參,我們的慣用語:「有了」嬰孩),智慧──對於必死之人而言──乃是借著學習而擁有的。而智慧對於神而言如何呢?若說祂最初缺少智慧,必須創造或學習智慧,這兩種說法都是與這段經文相反的,而且是荒謬可笑的。智慧是從祂而發出的,最接近的隱喻是生產(參24、25節)。”
http://www.edzx.com/chajing/Old Testament/20Prov/20DT08.htm
由中國基督教兩會出版,得維遜、斯提比、克凡合編《聖經新釋》之《箴言注釋》(窩爾斯、仲斯合著,梁佳蘿譯)提到:
“自從亞流引起的爭論(Arians controversy)在第4世紀發軔後,22節一直就成了為人辯論最多的舊約經節之一。論爭的焦點在於qanah這個被譯為‘有了’的字,到底是什麽意思?七十士譯本把這句翻成‘耶和華創造我’,於是亞流派的人物就以此為他們主要經文根據的一種,來支持他們所說,基督是受造之物的論爭主題。他們在其他方麵已被人駁倒了,且也有人已經證明,這裏的希伯來文並不是這個意思。中文譯本所譯的‘有了’字,就具有一個意思,表示從太初神的智慧就是與神同在:神在創14:19、22中是被稱為天地的‘主’(‘主’的字根就是qanah)。這裏箴言並不是指說智慧是第一個受造之物,因神的智慧與神實在是不可分的,對於這節箴言,我們反而應該理解為:智慧從萬古之前,就與神同在。”《聖經新釋》卷二:約伯記至瑪拉基書,第184頁。
此外,關於《箴言》八章22節的七十士譯本之譯文的理解,古代教父也有不同的觀點。帕利坎在《大公教的形成》中還提到這樣一件事情,在“亞流派”爭議之前,就有奧利金的學生,亞曆山大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Alexandria)提出過“上帝的兒子是一個被造物”、“他出現之前並不存在”的說法,但是被另一位狄奧尼修斯——與前者同名、但觀點截然相反——羅馬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Rome)所痛斥,稱之為“荒謬絕倫”。這位羅馬的狄奧尼修斯認為,《箴言》八章22節的“他造”(he created)並非指跟“他製造”(he made)同樣的意思,它指的是“生出”,而非“被造”。見帕利坎《大公教的形成》,第244頁。

[7]紀博遜主編《舊約聖經注釋》,中國基督教兩會出版,第2347-2348頁。

[8]參帕利坎(J.Pelikan)著《大公教的形成》,翁紹軍譯,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9年6月版,第304-305頁。

[9]亞他那修說:“我們不崇拜受造者。千萬不能有這種思想。因為這種謬誤係異教徒和阿利烏派(即亞流派)的觀點。但是我們崇拜創世的主,道成肉身者,上帝的道。因為這個肉身本身雖然仍是受造世界之一個部分,但它卻已成為上帝的身體。我們不在這樣的結合之中區分身體和道,而為身體的緣故崇拜身體。我們在崇拜道時,也不將道與肉身分開。我們知道,如前所述,‘成為肉身的道’在進入肉身之後,我們還是承認他為上帝。”轉引自岡察雷斯著《基督教思想史》第十三章“亞他那修的神學”,陳澤民等譯,金陵協和神學院2002年8月版,第248頁。
亞他那修的基督論神學有漏洞,與他同時代的教會便已有所察覺,但礙於亞他那修的聲望,教會采取了緘默態度。他認為,基督的人性是被動而沒有個人感情的,它隻是一個工具,與動物的殼子沒什麽不同。這也被稱為“道體基督論”(Word-flesh Christology),即比較側重基督的神性,而耶穌的人性不過是“道”穿上一個被造的“身體”罷了。亞他那修的神學漏洞如果被擴大化,至少會導致兩大類異端。一種是“阿波利拿裏主義”(Apollinarism),否認基督具有主動的理性與意誌,隻承認肉身是“道”的工具,結果就否定了基督的完整人性。阿波利拿裏正是亞他那修的忘年交,卻在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會”被斥為異端。另一種就是分裂耶穌基督的神性與人性,20世紀的李常受“子化論”將耶穌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一劈為二。奧爾森(Roger Olson)便指出,“後來基督論的異端,就訴諸阿塔那修神學的這一點,而教會也隻能故意裝聾作啞,不理這位可敬的亞曆山大主教,似乎把基督的神性與人性一分為二。”見奧爾森著《基督教神學思想史》,吳瑞誠、徐成德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8月版,第169頁,第211、212頁。

[10]根據亞他那修,否認馬利亞為神的母親,就等於否認神由馬利亞所生,因而否認了道成肉身。參岡察雷斯著《基督教思想史》第十三章“亞他那修的神學”,陳澤民等譯,金陵協和神學院2002年8月版,第248頁。
李常受宣稱,“那帶著肉身的耶穌部份,那人性部份,那從馬利亞生的部份,並不是神的兒子。”見李常受《羅馬書生命讀經》24頁。
他解釋說,“耶穌在他的靈裏是神的兒子。按著他的神性,他是神的兒子;但按著他的人性,他是人的兒子。耶穌基督有一部分,就是他的肉體,完全是屬人的。這一部分不是神聖的,不是神的兒子。要使他成為長子,耶穌的人性必須被神神聖的子化。他的人性不是神子的一部分,乃是人子的一部分。這一部分必須被神帶到死裏,並使它複活,而成為神聖的,成為神的兒子。借著這樣的過程,他就在他的人性裏被神神聖的子化了。他屬人的部分被神在複活裏神聖的子化了。”見李常受《神新約的經綸(六)》第五章 “子在神性裏帶著人性的複活”。
李常受不承認馬利亞是“神之母”的說法,而天主教宣稱馬利亞是“神之母”,李常受與“地方召會”便將羅馬天主教視為“背道的異端”。參水流職事站《新約聖經恢複本》之《啟示錄》2章18節注釋。

[11]《約翰福音》3章13節、31節,還有《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7節都涉及基督真實人性的來源,也都指向“道成肉身”。加爾文將“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看作基督神性與人性彼此交通的表現:“的確,以基督所取的肉身而言,他並沒有在天上。但因同一位基督既是人又是神,為了證明兩性彼此的聯合,他將他的人性歸在他的神性之內。”見約翰·加爾文著《基督教要義》,錢曜誠等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0年3月版,第467-468頁。
加爾文準確地把握到基督神人二性的相通,筆者要特別補充並強調的是,基督的人性之所以能夠歸在神性之內,是因為基督的人性、神性都由同一位格承擔;藉著“道成肉身”,聖子“取”了人性而非“造”了人性,基督的人性納入或存在於他的神性位格(enhypostatized),從而能有二性的彼此交通即“屬性交流”。
再看《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7節,“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保羅顯然是將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的人性來源進行比較,“頭一個人”是被造而出,是出於地、屬土,“第二個人”是道成了肉身而來的,“是出於天”,絕非受造而來。《聖經》不斷向世人見證,基督是成了人的上帝,耶穌是成了肉身的道,這位“人子”不但是出於天,亦在萬有之上。人性、神性都歸於同一位格,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位格既非受造,再談其人性受造已無意義。


說明:

本文是筆者搜集各方麵資料編寫而成。在網絡上有諸多主內肢體為真理作見證,為主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作竭力爭辯,願主紀念他們的勞苦事奉!
特別感謝唐崇榮牧師、吳主光牧師、“信徒”弟兄、“朽木”弟兄、王怡弟兄……在網絡上的文章資料。感謝“一豐”弟兄的支持與代禱。
筆者也曾查閱“三自”教會駱頌恩(《警惕“李常受異端”思想的蔓延》)、靖玖瑋(《異端邪教麵麵觀》)、翁雅各(《如何識別異端》)等肢體的文章、書籍,獲益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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