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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舊約和新約中上帝的公義同時又憐憫的兩方麵

(2011-10-27 02:28:56) 下一個
 耶穌已經親口證實,舊約來自神,而且祂自己也大量引用舊約來教導眾門徒。

1)舊約的神是否動暴虐嗜殺,沒有慈愛?

  答:顯然不是。舊約講及上帝愛世人的地方很多:

  例一:創世記第十八章廿至卅三節,亞伯拉罕為將被毀滅的所多瑪與蛾摩拉二城禱告,從五十個義人起一直討價,減至十個義人,上帝也不還價,一口答應:「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例二:先知約拿因上帝不毀滅尼尼微城而生氣,在約拿書最後兩節中,耶和華對約拿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幹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

  例三:不熟悉舊約的人,以為舊約精神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熟讀舊約的耶穌和保羅卻把總結告訴我們:「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是愛神和愛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馬太福音廿二35至40;加拉太書五14;羅馬書十三9)

「愛人如己」這話,出自舊約利未記第十九章十八節。「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這話出自舊約箴言第廿五章廿一至廿二節。主耶穌引何西亞書第六章六節說:「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顯然許多人都沒揣摩到,所以才說耶穌所講的天父,與舊約的不一樣。其實耶穌明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你知道嗎?神在舊約時代設律法的動機是愛:「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經文參馬太福音九13,五17至19;馬可福音27)


2)新約慈愛的神,是否慈愛得不懲罰罪人?

  答:顯然不是,新約福音書提到不少審判的話:

  例一:「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三19,36)

  例二:愛仇敵、愛壞人,並不如人腦子裏想像的那麽極端:無標準、無善惡、無是非、不分黑白、無賞罰、一味姑息縱惡養奸、任人胡作妄為。耶穌多次提到,上帝好比一個王,他是至終的審判者。並且刑罰是可怕的。「世界的末了……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十三40至43)在地獄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九42至48)

  上帝是不變的神,祂有赦罪之恩、有豐盛的慈愛、不輕易發怒,但是也是至高、至尊、聖潔、公義、公平、輕慢不得的審判者。


3)為什麽舊約記載這麽多的災禍與戰爭,令人反感?

  答:

1.舊約是上帝選民(初是人類,後是以色列人)悠悠漫長曆史的濃縮。由於人常犯罪,引致災禍綿綿,戰爭頻仍。而曆史記錄大事,往往在非常時期中著墨,所以看起來災難特多,戰禍綿綿。其實我們讀中國史與西洋史,也一樣看到滿紙的爭戰與內憂外患,這並不表示古人沒有好日子過。

  2.聖經是神所默示的,是神對人說的話,是從神的角度,寫人類的處境、禍福的成因,以作後人的前車之鑒;不是從人自大的心作出發點,寫人類怎麽成就輝煌,多偉大,有多少發明,以及人文主義怎麽崛起、使人產生自信、尊嚴等等。舊約記載上帝在曆史中,怎樣藉先知多次多方曉喻人類。良藥苦口,忠言素來逆耳,自古人類就不曾愛聽過先知的話,豈止反感?先知還常被殺害!其實先知者,顧名思義,預先知道也,既知前車覆轍,豈能沉默不警告後車。


4) 難道用戰爭、災難、地獄懲罰人,就是你們的神所謂的「慈愛」?這就是你們基督教的所謂道德倫理嗎?

  答:這又是個複雜的問題,可將它分成多個問題:

  1.誰更有義?是人還是上帝?你以為自己比神更有義嗎?如果人性善良,為什麽人的世界這麽醜惡?為什麽曆史上,多的是貪官汙吏,及徇私枉法、濫用權力的人?為什麽包青天隻出現在故事中?那個比上帝更有義的人是誰?多少人與你一樣相信他比上帝更公義?

  請參考聖經的話:世人都犯了罪。和上帝相比,人即使做慈父時所表現的善心,還不及天父好。(羅馬書三23;馬太福音七11)

  2.誰更寬容,更能容忍異己,和攻擊、仇恨自己的人?誰能使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五45至48)誰能忍得住壞人順利、發財、添福添壽?誰肯赦免殺人犯、大盜?

  環視世界惡人順利的情況,我們能說上帝不夠寬容嗎?除非沒有上帝,否則實在找不到一個人如他忍耐寬容。

  3.誰更有資格作公正的審判?誰能全知道一切事情的底蘊、真相、人暗裏所做的事?誰能透視人的內心,不為表麵功夫與花言巧語蒙敝和欺騙?誰知道過去一切曆史中大大小小的事,以至可以作出最公平的判斷?聖經是否把每一件大小事、每一個小節,都全部詳細的記錄下來,讓我們可以重審上帝的案子?人是否無限,知道一切,以至可以作出比上帝更公正的判斷?人能否有足夠的資料,可以斷定上帝的欠缺忍耐寬容?

  除非沒有上帝,否則我們知的,一定不比上帝多。我們的判斷也不可能公正。

  4.誰更有智慧,能創造比現在更精密浩瀚的宇宙?誰更有能力治理宇宙(包括人類)?人還是神?

  除非沒有上帝,除非宇宙精密的規律自有,人類一定不可能比創造宇宙的主宰高明。上帝不必我們指教他怎樣管理世人,正如他從前沒請教我們怎麽創造宇宙一樣。

  5.誰是宇宙中永遠最終的掌權裁判者?誰有權為世世代代的人劃出是非、善惡、道德的標準?人還是神?誰是宇宙的主宰?誰有至高無上的權柄?

  即使沒有神,世人也不會以我們個人的標準為全世界的標準。

  6.是否有死罪這一回事?應否有死刑?誰有最終的決斷權?包青天判犯人死刑,是否殘忍?

  7.「人為朋友舍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了。」我們肯為朋友死嗎?可是「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8)是誰,肯在受害時,為殺害並羞辱自己的人代求:「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誰告訴他的門生,饒恕弟兄七次還不夠,要饒恕七十個七次?(路加福音廿三34;馬太福音十八22)你能說你比耶穌更有愛心,更忘我舍己嗎?


結語

  如果不相信有神,根本談不上神是愛或是恨。如果相信有神,但猜疑他的品格性情,我建議你與其猜疑,不如追求認識神:「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何西亞書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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